党的十七大不仅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而且提出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两大一新”的战略目标,即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2008年6月12至13日,国务院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7月23日,正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湖北省、恩施州相继召开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题座谈会,即将出台相关文件。这标志着我州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将面临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即将步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到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不断加强领导,大力促进全州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提升全州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加快融入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充分认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要意义。
1、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的迫切需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两大一新”的重要目标。少数民族文化作为我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州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恩施州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就必须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尤其是当前全州少数民族文化总体发展状况与兴起社会主义建设新高潮的新形势不相适应的现状,更加决定了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2、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注重发展的第一要义,促进全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其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满足全州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按照其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统筹推进全州文化建设和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统筹推进全州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统筹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统筹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继承和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
3、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提升全州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的现实选择。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就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改革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满意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建设与全州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贡献,促进民族文化与旅游相互融合,大力推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提升全州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
4、促使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全州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我州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建设从整体上还落后于汉族地区,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发展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制约了全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因此,必须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文化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力,促进全州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切实采取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具体措施
(一)切实加强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结构合理、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基层为重点,鼓励全社会参与,切实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县级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组员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州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全州各县(市)、乡(镇)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站事业经费的投入,确保在现行体制下有效运转。大力推进数字和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和普及,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加大对民族类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对涉及少数民族事务的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给予重点扶持。逐步实现向全州基层单位免费赠阅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普及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制品等出版物。扶持民族类重点新闻网站建设,支持新兴传播载体有序发展,加强管理和引导。
3、、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事业。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成果,扩大广播影视覆盖面。推出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数量更加丰富的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3、大力繁荣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事业。加强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展演,努力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认真办好全州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及恩施州“五个一工程”评奖活动,使之成为推新人、出新作的全州性平台,成为展示我州少数民族文化艺术风采的知名品牌。
4、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州政府加大对湖北省民族歌舞团进行重点扶持。各县市选择当地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少数民族表演团体纳入各级财政全额预算。全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民间表演团体予以大力扶持。
5、支持建立民族文化馆所。协助湖北省在恩施市建立中国土家族博物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民族博物院。全州的综合性博物馆要突出少数民族文化特色,适当设立少数民族文物展览室、陈列室。加强少数民族文物征集工作,改善馆藏少数民族文物保存条件,做好少数民族文物鉴定、定级工作,提升管理、研究和展示服务工作。
6、继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把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积极探索符合民族地区特点、适应少数民族群众需求的文化服务方式,通过送科技、送文化、送卫生“三下乡”活动,千方百计地把各种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基层,送到边远山区,切实把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益落到实处。
(二)着力保护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大力继承和弘扬全州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博采百家众长、兼收八方精义,为中华文化的根深蒂固、枝繁叶茂,巍然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提供必然的条件。
1、加大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尽快出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设立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开展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普查。对濒危少数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抢救性保护,重点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族音乐舞蹈、民族戏曲、民族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各项专门保护措施。
3、继续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挖掘整理工作。州、县市设立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比照省设立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专项经费。
4、加强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积极支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世界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大对列入名录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
5、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人的保护工作。积极保护少数民族优秀民间艺人和濒危文化项目传承人,建立和完善民间文化传承人认定和津贴制度,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省政府继续命名州级民间艺术大师,将全州少数民族民间文艺表演和民间工艺制作的主要传承人逐步纳入保护范围,为他们每年每人发放一定津贴。
6、建立鄂西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建立鄂西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对我州有计划地进行整体动态保护,特别要加强对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古村寨、古镇、古建筑群落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7、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在全州深入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将少数民族文化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使广大中小学生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播者、传承者和受益者;将少数民族文化列入州内民族院校和艺术院校教学课程,培养更多熟悉和热爱少数民族文化的各类人才,增加展示少数民族文化的平台和传承少数民族文化的载体,使少数民族文化得以更好地弘扬和传承。
8、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进宾馆饭店”活动。在全州开展以应用“民族服饰、民族歌舞、民族装饰、民族语言、民族饮食”等为主要内容的“少数民族文化进宾馆饭店”活动,将少数民族文化移植到宾馆饭店,增加展示少数民族文化的窗口。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府奖励等政策措施,鼓励这项活动持久开展。
9、开展“少数民族文化进旅游景点”活动。全州的旅游景点要深度融入少数民族文化,使之与旅游相互融合,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基础设施,打造一批少数民族歌舞精品,开展一系列少数民族文化艺术活动,展销一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商品,培养一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专业人才,营造更加浓郁的民族文化氛围,促进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
10、开展一系列少数民族节日活动。继续开展牛王节、摆手节、女儿会等一系列少数民族节日活动,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传统节日的传承和整合功能,将少数民族文化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少数民族节日品牌。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方便群众参与的文化活动,使优秀的少数民族文化融入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扩大少数民族文化的群众基础。
11、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围绕打造一批民族文化新亮点,用3-5年时间在全州实施民族文化“十个一”工程,即重点挖掘、抢救、保护一批珍贵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村);集中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推出一批少数民族歌手和精品歌曲;形成一批少数民族文化研究成果;拍摄一部反映少数民族文化的记录片;拍摄一部以土司传奇历史为创作题材的电视剧;打造一台大型实景少数民族风情歌舞;推出一部反映土家族爱国主义精神的长篇小说;撰写一部《土家族百科全书》。继续推进各县市少数民族文化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打造一批彰显少数民族文化特点的亮点工程,为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的相互融合营造良好的民族文化氛围。
12、着力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充分发挥鄂西生态文化资源优势,统筹区域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探索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协调发展的新途径,着力建设清江土苗民俗风情旅游区。启动建设一批少数民族文化旅游项目,重点建设恩施大峡谷、腾龙洞、土司城等重点景区,力争几年内打造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知名的旅游品牌,着力提高旅游业的文化品位,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与旅游相互融合。打造一批原生态民俗文化村。将全州已命名的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逐渐打造成原生态民俗文化村,使它们成为展开民俗文化旅游的基地。各级政府要制定对原生态民俗文化村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加大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三)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创新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必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推进改革创新,使之始终保持充满旺盛的生命力。
1、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创新和形式创新。在保持少数民族文化浓郁民族特色和鲜明地域特色的同时,突出少数民族文化产品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的创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增强少数民族文化产品的表现力、吸引力和感染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产品题材、品种、风格和题材更加丰富,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形式的创新。
2、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改革为动力,统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筹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推动形成以共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以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文化市场格局。从少数民族的实际出发,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和经营性文化单位的体制机制创新,增强活力,提高服务水平。我州要以实施少数民族重大文化产业项目为主要途径,加快建设少数民族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群,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文化在全州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和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
3、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主动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加强文化与科技的结合;注重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创作新的文艺形式和文化产品,催生新的文化业态;注重运用市场机制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产品的营销能力;注重发挥互联网在传播少数民族文化中的巨大作用,使传统艺术形式获得新的生机。
4、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建立少数民族文艺创作激励机制,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文艺创作和表演,激励文化创新,多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高质量文化作品。建议设立恩施州少数民族文化政府奖(含少数民族文化论文著作奖、少数民族文艺创作表演奖、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突出贡献奖三项),对全州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给予奖励。
(四)积极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
1、进一步拓展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实施对外文化交流精品战略。把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纳入全州对外文化交流总体部署,由州民宗委、州文体局牵头,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批少数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精品,安排1-2次少数民族文化展演团出国交流,尤其要加强周边国家的文化交流。
2、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文化的宣传优势。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的文化交流,进一步强化中华文化同根同源的意识和感情,增强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凝聚力。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和上述地区的文化交流。
(五)完善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体制机制
1、制定民族文化建设规划。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纳入繁荣发展恩施州文化、提高全州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总体战略。切实制定全州民族文化建设规划(含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近期规划),以规划指导建设和发展,增强民族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前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明确民族文化建设的目标、重点和方向。
2、形成科学高效的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按照党管意识形态、党管文化、党管媒体的方针,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业务部门主管、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各级文化、民族工作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州、县市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社保、税务、工商等与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要在政策、财力、物力等方面积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共同推进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
3、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认真执行国家已经实施的文化经济政策,探索制定扶持少数民族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等方面的特殊优惠政策,逐步形成有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优惠政策体系。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经费保障。加大政府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投入。把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提高少数民族文化事业财政投入比例,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少数民族文化建设,逐步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新农村建设、工业企业发展、旅游、文化、民族、扶贫领域的资金要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支持力度,尤其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要更多用于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建设,从而完善少数民族文化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发展。
4、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培养,努力造就一大批艺术拔尖人才、艺术管理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为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提供人才保障。做好少数民族文化人才的培养工作,建立激励机制,对优秀少数民族文化专业人才给予奖励。进一步完善民族文化成果奖励制度和少数民族文艺作品评选办法,开展评选民族文化先进工作者、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人活动,营造民族文化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要从工作和生活上关心少数民族文化人才,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不断加强对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领导
1、各级党委政府要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到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与经济工作一并安排部署,一并检查督办,一并考核考评,作为衡量各级党政一把手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指标。
2、成立恩施州少数民族文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州委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分管或联系领导担任副组长,州民宗委、州文体局、州广电局、州人事局、州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民宗委,由州民宗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2次联系会议,听取全州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3、州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一次以上专题研究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并下发纪要,切实解决全州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各县市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题会议,听取少数民族文化工作汇报,检查督办,解决实际问题。
4、实施全州少数民族文化工作“2+2”工程,即州、县市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两名民族文化专家或传承人,每年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做两件实事。同时把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乡镇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重要评价体系,列为民宗、文体、广电等部门和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
只有从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和加强领导三个方面入手,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全州少数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确保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两大一新”的战略目标在我州顺利实施,确保全国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在我州切实贯彻落实,取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战略构想在我州圆满实现,确保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三州”战略和“绿色繁荣”的战略目标早日实现。(民盟恩施州盟员 王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