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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才是解决失地问题的最好办法
中国民主同盟网站:http://www.mmzy.org.cn 2007年7月9日

民盟盟员、运城市企业养老管理保险服务中心统计师潘涛反映,失地农民问题已引起中央重视,并得到了有效遏止。但是,一时的宏观调控政策过去之后,土地批租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还会不断出现,到时又难免出现新的失地农民。历史上,每次大的社会动荡无不是失地农民过多引发的。所以,让失地农民进入“社保”体系,才是杜绝失地问题的有效办法。失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需要大笔资金,这些资金大部分应该由占地单位解决。国家应该制定相应政策,让占地单位出钱为失地农民买保险。否则就只能是拆了东墙(农民失地)补西墙(建了企事业),那么最终问题也难以解决。
潘涛认为,做好此项工作还需建立四种机制:一是建立多方筹资和责任分担机制。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大病住院保险所需资金由政府,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共同出资筹集,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可先从土地出让金收入等政府资金中列支,转入统筹账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70%从土地[补偿费,征地安装费中列支或抵交,并由国士资源部门统一扣缴并及时足额转入被征地农民保险个人账户。二是建立就业和参保激励机制。制定扶持和激励被征地农民就业和创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拿出部分资金注入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激励处于缴费年龄的被征地农民入保有补偿安置费外的其它收入,参保和续保,提高土地补偿和安置标准的资金全部用于养老和医疗保险,逐步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确保这一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建立正常的调整增长机制。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继续加大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的投入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定期适当提高待遇标准,做到保障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四是建立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良性循环机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为此,潘涛建议:
1.谁征地谁负责的原则,要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同步制定被征地农民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计划,凡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资金不到位的,不得审批征地。
2.坚持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并举的原则。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统筹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经费,两者不可偏废。
3.坚持适度保障原则。要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做到政府能承受,被征农民能接受,并随当地社会水平的发展而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可先从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项目起步。
4.坚持养老保险的水平应不低于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制度框架与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应按照有助于城镇化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大方向,在统一基本制度框架的基础上,各地可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办法。
5.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的原则。要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新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年轻劳动力为重点的培训就业对象,以大龄人群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对象,同时兼顾其它地区和群体,分类分步做好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6.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积极的社会保险政策的要求,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深入调研,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方案,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要先试点,再推广,把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