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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妇女委员会召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座谈会
中国民主同盟网站:http://www.mmzy.org.cn 2007年6月5日

2007年5月10日下午,民盟中央妇女委员会召开“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座谈会。调研课题组成员沈正华、尚绍华、叶维祯、周永琴和农民工代表10人出席座谈会。民盟中央妇委会副主任叶维祯同志主持会议。
参加座谈会的10名农民工来自河北、山东、四川、重庆等地,他们目前在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从事保洁、水暖和电工等工作,有4位是留守儿童的父亲,6位是孩子的母亲。他们的孩子最小的只有一岁,最大的读高中,父母外出打工多年,孩子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护,上学的孩子多为寄宿制,每周回家一次。
这些农民工虽然学历不高,多为初中文化,经济状况也不好,但对孩子的教育及未来前途非常重视,舍得在教育上为孩子投入,希望通过让孩子受教育改变孩子的命运,但又受制于孩子没有理想的学习环境和无法在身边督促孩子的学习。
农民工们普遍反映,孩子的监护人只能照顾孩子的生活,无法辅导和监管孩子的学习,更无法弥补孩子远离父母而带来情感上的缺失。他们希望把孩子带在身边,但在京农民工子弟学校多为私立学校,教学质量较差,收费不合理;孩子在京没有户口无法参加高考,且北京与当地教材不同,因此,多数农民工还是选择让孩子回家乡上学。
他们根据切身体会和实际需要,要求:
1、农民工孩子实行“双学籍”,即在北京和户口所在地都有学籍,孩子初中前与父母在京上学,既可以督促孩子学习,又不致感情疏远,高中后孩子基本自立,回家乡读书。
2、在京农民工子弟学校由政府承办,做到收费合理,利用北京有利的教师资源,提高教学质量,给农民工子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农村学校应因材施教,根据学生的能力和实际需要,尽量进行职业教育,多培养具有一技之长的应用型人才,避免千军万马都过“考大学”这一独木桥。
4、学校教师是农民工子女最理想的代理家长。一是孩子容易接受老师的管理,没有生疏感;二是可以避免给家庭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具体做法是:在农村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除了任课老师外,应增加一些生活老师和课外辅导员。这些生活老师和课外辅导员,相当于“代理家长”,但这些“代理家长”,可以统一指导、管理远离父母的孩子们,他们认为这样更有效、更让他们放心。
5、一些农民工希望孩子在学龄前阶段随父母生活,但北京为打工子弟办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普遍较高,每月800-1000元,乡政府办的幼儿园收费少一些,但打工子弟根本进不去。
同时,一些农民工还对偏远地区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及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和提高教师素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农民工朴实和真诚的话语打动着在座的每一位人,会议自始至终洋溢着温暖的亲情。
孙 承 矩
200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