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3日,福建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以下简称未教人员)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校——福州新萌学校正式开学了。这所学校的成立并正式开学,标志着福建省未教人员的文化教育正式纳入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同时,也表示民盟福建省委会在福建省未成年劳动教养管理所(以下简称未教所)为保障未教人员的义务教育,所开展的帮教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福建省未教所在《劳教工作简报》2008年第7期中,高度赞扬了民盟福建省委会近年来在省未教所开展的帮教工作和为解决未教人员教育保障问题,所起到的大力推动作用。
福建省未教所自2003年9月收容未教人员以来,针对未教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的特殊性进行了多方尝试和探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条件限制,以往对未教人员的教育只能侧重于思想矫治、心理辅导、养成训练、文化补习、技能培训,而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未教人员的义务教育则无法实现,这使得这些正在进行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及解教时尚处年幼的教养人员在文化素养、知识能力等方面与正常孩子存在着巨大差距,造成他们与社会的发展和要求脱节,也造成他们解教后难以融入社会,解教后因各种原因重新违法犯罪,不利于未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民盟福建省委会从2005年开始在福建省未教所开展对未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对未教人员义务教育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一问题极为关注。为了将未教人员的教育真正纳入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范畴,解决他们的义务教育保障问题,2006年初,民盟福建省委会组织专家,成立了“未教人员义务教育保障问题”课题组,就如何改善省未成年劳动教养管理所义务教育保障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
民盟福建省委会于2007年初向中共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福建省人民政府黄小晶省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递交了《关于改善我省未成年人教养工作的几点建议》的呈阅件。并在政协福建省委员会九届五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改善我省未教人员教养工作的几点建议》的大会发言和提案。在给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呈阅件和省政协的提案中,针对省未教所未教人员义务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全社会必须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教养工作;二是建立未教工作长效经费保障制度;三是未成年教养人员的教育保障应全面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四是建议升格省未教所行政规格。
省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呈阅件和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极为重视。省领导在呈阅件作了重要批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对提案作了答复。2007年9月省未教所的未教人员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问题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形成共识。
在省、市、区三级教育部门的协调和支持下,2007年12月,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正式批复成立“福建省福州新萌学校”,并由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选派教师到福建省福州新萌学校开课,使省未教所未教人员文化教育正式纳入了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范畴。
暖春的三月,从福州新萌学校教学区传出了朗朗读书声,未教人员手捧着崭新的九年义务教育课本,陶醉在阵阵书香中,小小的脸庞流露出求知的渴望和学习的喜悦。
保障未教人员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是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教育和挽救一个失足未成年人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承载一个希望。教育挽救的终极目标是培养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未成年教养人员能否顺利回归和谐社会,实现再社会化是检验教育挽救质量的直接体现。我省未教人员接受义务教育终于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挽救中的重要一环,要实现矫治教育与社会义务教育的对接,要完成未成年教养人员的义务教育目标任务还有很多值得探索和努力的地方。民盟将继续关爱未教人员这个特殊的群体,积极开展好帮教工作,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民盟福建省委会社会服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