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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座谈:共享改革成果 构建和谐社会

[大] [小]  2006-06-22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编者按:在民盟九届四中全会召开期间,民盟中央于2005128以“共享改革成果  构建和谐社会”为题举行了专题座谈会。座谈会由民盟中央副主席吴正德主持,张梅颖常务副主席、王维城副主席参加了座谈会。由于时间所限,只有部分同志发了言。在座谈会上发言的有(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维城:民盟中央副主席、民盟北京市委主委

陈万志:民盟重庆市委主委

杨云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梁荣欣:民盟黑龙江省委主委

温思美: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谢遐龄:复旦大学教授

 

吴正德: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命题。“和谐社会”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新发展,适应了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今天占用大家的休息时间来举行这次座谈会,请大家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需要着力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交流意见和看法。为了使今天的座谈进行的更有成效,与会同志都作了认真的准备,郑功成委员还专门准备了一篇稿子,他在这方面有深入的研究,请他先发言。

发展、共享、和谐

郑功成:我主要围绕“发展、共享、和谐”这六个字来谈谈自己的一些思考。发展是第一要务,这是党和政府一直强调的。但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任务,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对发展的理解。与计划经济时代及改革开放前一个时期的贫穷落后、财力薄弱相比,我国经济经过改革开放后的二十余年的持续高速增长,事实上已经自上个世纪末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新的时期面临着新的挑战、新的任务与新的机遇,它同时还需要新的智慧与新的对策。尤其是在一个大的转型时期,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如何发展得更好?这些问题都需要重新思考、重新筹划。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里我举几个数字:首先拿GDP来说,1978年是3600多亿元,2005年超过16万亿元;第二,国家财政收入1978年是1132亿元,1997年是8600多亿元,2005年肯定超过3万亿元。这两组数字是我们国家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的客观标志。因此,新的历史阶段,应该有新的使命。

最近几年,我有几个提法,我个人觉得可以作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的标志:一个是普惠的改革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利益分割的时代已经到来,并表现为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反差越来越大。共同贫穷的时代早已经成为历史,只强调鼓励部分先富起来的时代也正在成为历史,而让全体国民分享发展成果并逐步迈向共同富裕的时代已经到来。单纯强调经济发展乃至于GDP增长至上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强调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时代已经到来。

我尤其要强调的是,新的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的标志还在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年代已经成为历史,目标明确、路径清晰的改革时代已经到来。改革开放以来,“摸着石头过河”、“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等提法都是有它特殊的时代含义的。比如当初讲摸着石头过河,是因为那时确实不知道怎么改革,首先判断先进与否的标准就是改革不改革、开放不开放,至于改革的对和错、开放质量的好与坏则是第二位的,允许走弯路、交学费、付代价。到了今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目标已经明确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也很明确了,经济发展的路径可以说是相当清晰,社会发展的目标可以说是相当明确,如果再允许摸着石头过河、走弯路、交学费、付代价,就应当是一种失职乃至于犯罪了。再如,“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提法,在当时是因为共同贫穷不可能走向共同富裕,因为财富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所以只能是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另外,这个提法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背景,就是当时大家不敢致富、害怕露富,开始当“万元户”的好像都是那些“不务正业”的人,人们对创造财富、积累财富的人并不从正面去评价,因此,需要政府去保护这些人,通过表彰创造财富的英雄来树立创造财富的英雄与榜样,因为我们需要创造财富。所以说,改革开放前一个时期的很多提法都是有当时特定的时代背景的,跟当时的环境、任务及要解决的问题是直接相关的。我认为,现在这样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了。

关于时代的发展,2003年我记得在香港凤凰卫视演讲的时候说,我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形象地概括我们处于一个怎样的时代,我用了“后改革开放时代”这个词。这没有经过论证,目的只是为了把我们正在进入的这个时代跟改革开放前20多年分开。现在所面临的新的问题、新的挑战跟过去无疑已经不是同一个层次上的。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面临的有两大基本矛盾:一个是先进的生产关系与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一个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与供应极度短缺的矛盾。通过国民经济持续20多年的高速发展,我认为已经基本上化解了这两大矛盾,生产关系在下调,生产力在飞速发展,人民群体的需求在增长,而物质供应更是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然而,现在又出现了新的社会矛盾,诸如贫富差距扩大化、劳资矛盾日形严峻、流动人口与固定居住人口的利益冲突、城乡发展与地区发展的严重失衡,这几大矛盾都是改革开放以后形成或者被扩大的,这当然是我们国家发展到更高层次上遇到的社会问题,影响的因素也更加复杂化,解决起来的难度更大,从而也更加需要政治智慧。

我认为,现阶段我国的改革所面临的主要障碍是计划体制的路径依赖和改革开放20多年来形成的新的路径依赖的两重制约。前者包括教育、医疗、国有垄断行业等均还含有浓厚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已经很清晰,但难度仍然很大。另一个就是20多年来改革开放过程中的不足或者失误所造成的后遗症,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再思考、再改革。对20多年的改革进行再改革,这个难度可以说是比较大的。如果不继续改革,就会对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如果要进一步改革,新形成的既得利益群体将成为改革的阻碍因素。改革开放前一个时期,由于我们对计划经济时代的东西深恶痛绝,在实践中也采取了许多矫枉过正的做法,这在当时是可以理解的,但若长期如此肯定是要出大问题的。比如说就业就是一个基本的民生问题,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实行包办就业,改革开放后一段时间则简单地把就业推向市场,一味地强调控制政府的责任,要求劳动者自谋职业。现在反过来看,这样做并不可取,因为即使是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对就业也是高度关注并进行有效干预的,就业岗位的创造也是以正规就业岗位为基准的,因为如果劳动者缺乏组织就不利于维护其利益,也不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在我们国家,就业弹性的持续下降就表明如果没有政府的有效干预,就业问题是很难解决好的。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时,我国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能创造240万个就业岗位,现在已经下降到只能创造7080万个就业岗位。就业弹性的持续下降虽然原因很多,但政府对就业市场缺乏干预或者未尽到职责无疑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性的政府应该是鼓励就业,鼓励用人单位努力创造就业岗位,尤其是在我国劳动力资源严重过剩的条件下,应当争取用人单位多用人,正常、健康的就业市场应当表现为正规、平等、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不是简单地强调“砸烂铁饭碗”和“减员增效”。现在很多单位把正规就业岗位转化为非正规岗位的现象,实际上是在异化积极的就业政策,它以牺牲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为代价,直接影响了就业问题的有效解决。

社会保障的改革也是一样。计划经济时代是人人都有保障的,农村虽然没有福利,但是集体经济与福利色彩浓厚的分配方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是基本保障了农村居民的生活权利。后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对传统保障体制进行改革是完全必要的,但一直以来,只考虑如何削减、控制政府责任和增大个人责任为目标,却是对计划经济时代那种无所不包的做法的矫枉过正。过去都有教育保障,现在教育成为一个大的负担;以前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与合作医疗,现在看病难成为绝大多数人面临的一个问题,同样走向了另外一个极端。在肯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难得的成就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几乎各种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均还存在着缺陷甚至是重大的缺陷,深化社会保障改革的根本任务,我认为已经不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保障体系,而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不成熟及形成中的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也就是我说的对以往改革的再改革。尽管再改革的难度相当大,但时代发展的需要却已经是时不我待。

我们国家的财政改革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跟计划经济时代的统收统支相比,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简单的承包制的做法。这种财政体制在上个世纪80年代是有积极作用的,但是从上一届政府开始就可以看出,如果还是这样的财政体制和财政支出结构,即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再多,也是没有钱用的。1997年全国的财政收入是8600个亿,2004年是2万多亿,2005年肯定超过3万亿元。如果国家财政收入8600亿属于财力薄弱但还能够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那么国家财政收入到了3万多亿元的时候,国家应该做什么呢?是不是应该更好地解决发展中的民生问题,是不是应该尽快把经济财政转化为公共财政?是不是应该增加国民的福利。但如果财政体制与支出结构不做大调整,那这种体制将成为消耗政府财力的巨大黑洞。我记得20058月在应一位国务院领导同志之约去谈机关事业单位改革与社会保障改革问题时,我说20043月在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拿出3个亿来推进农村的合作医疗,听到这个消息我是既高兴又心酸,高兴的是政府现在拿钱了,心酸是只有3亿元去帮助8亿农民解决医疗问题,这怎么说也太少了,当然,国务院后来提高了补贴标准一倍,且还会继续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这是深得民心的德政工程。如果说国家财政收入8000多个亿只是吃饭财政还可以原谅的话,现在超过了3万多亿了,许多人还是看不起病、上不起学,如果还看不到解决这些基本民生问题的出路,那将是不可原谅的。

所以,我近年来一直讲,今后的改革任务更加复杂也更加繁重,既要改以前没有改的地方,也要改以前改的失误、不当的地方。我一直强调,尽管改革开放的20多年是我国民生问题持续获得改善的20多年,但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中最突出的仍然是民生问题。只不过现在的民生问题和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初期的民生问题是截然不同的,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带来的更高层次的民生问题,如现在城乡居民要求有更多、更好的受教育机会,更稳定的就业机会和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要追求民主、法制,要求公平,要求正义,这都是改革开放前没有的,在改革开放的前一个时期也是不明显的。当然,民生问题上了层次也可以说是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重大成就。拿农民工问题来说,我经常讲,农民工的出现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和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主要标志,因为是改革开放使农民有了摆脱对土地的人身依附关系的机会,有了个人自由择业权利和发展空间的扩张,当然最显著的是增加了个人及家庭的经济收益。但是现在还这么说就不行了,现在是要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要让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国民不同程度地分享到发展成果,因此,要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那样才有利于中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这里可以看出,在不同的改革发展时期看待同一现象或事情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扩大化,不同阶层的人不能够合理地分享发展成果,社会阶层分化的加剧,贫富分化的加剧,这是整个社会都在关注的问题。有人说不能简单地看基尼系数这个指标,但是基尼系数是全世界公认的一个衡量贫富差距的指标。目前我们国家的基尼系数是0.47,有的人认为还要高,这属于明显偏大,如果没有重大的政策调整,基尼系数还可能上升,贫富之间的两极分化将不可避免。这当然是由很多的制度不公与政策失范等造成的。比如我们的户籍制度,这是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的,虽然不能一夜之间取消户籍制度,但是也不能总是关闭。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社会阶层之间下一个阶层不能向上一个阶层流动,就是一种歧视,我们应当让下一阶层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上一个阶层,国家的任务就是创造公平的机会与平等的竞争环境。再比如,过去经济政策一直是向沿海沿江地区倾斜,资源配置是向城市倾斜,分配是向资本所有者倾斜,这就造成了机会的不平等。不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恐怕是造成中国诸多现实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教育机会的不公,就业权利的不平等,分配正义被扭曲,社会保障体制的残破,这些起码的底线公平都不能维护,都是不能共享发展成果的反映。当然,我要说明的是,共享不等于平均主义,不等于大锅饭。这里讲的共享是要维护生存发展的底线,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落实就业公平,体现社会分配中的正义,以及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它其实有助于我们化解矛盾,缓和冲突,实现和谐。

我的一个基本结论,就是要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成功解决好发展成果的合理共享或分享问题。今后制定政策中值得注意和考虑的,我认为首先是发展观念问题,由先富到共富,由效率优先到突出公平,由价值多元化到鼓励承担社会责任,还有对我们所处时代、所处时代国情因素已经发生的重大变化均需要更新认识,这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曾经说过落实科学发展观是继改革开放前的大思想解放运动之后的又一场的思想与观念革命。比如,我强调新时期的发展要学会算大账,这个大账不只是经济账,还有社会发展账、政治文明账、社会道德账等,即使是经济领域也要学会算大账。如新时期的国家财政就要算大财政账。对2005年修正个税的起征点,我是主张还可以再提高一点的,但有人算账说个税起征点由800元提高到1500元,税收要减少二百零几亿,由1500元提高到1600元时又要减少50多亿,财政不堪承受。这个简单算法就不对,因为个税起征点上调虽然财政收入减少了260个亿,但实际上这种减少是中低收入阶层获益,这部分钱基本上会变成消费,而消费既会创造就业岗位,又能够创造GDP,民生问题得到了改善,经济也增长了,贫富差距扩大化的势头亦会有所抑制,看看这200多个亿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政治效益应当是倍数效应。我们现在有3万多亿的国家财政收入,减少260亿不算负担。这样的算小账的观念在其他部门也存在,比如教育部只算政府管的学校,总是局限于支持、保护公立学校,无形中对民间资本投资办教育是一个扼杀和限制。我们的医疗机构改革也是这样,卫生部门只管公立医院,只考虑如何维护公立医院的既得利益,生怕一家医院倒闭、一个医生失业,就是没有想到如何在建立并确保一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同时还调动社会资源促成一个发达的市场化医疗服务体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一个关于医疗改革研究报告说医疗改革不成功是因为过度市场化,我不太赞同这个看法,实际上是公立医院存在过度市场化的问题,而应当发展起来的市场化医疗服务却并未得到发展,这怎么可能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看病难的问题。民政部门也是如此,只管官办福利院,不懂得如何调动社会与民间的资源,有的地方企业家办福利事业得不到政府的任何支持,最后办得倾家荡产。所有这些,我认为都是观念问题在阻碍科学发展。我们急切需要改变观念,革新观念,真正落实好科学发展观。

第二个是财政税收制度。如国家财政在日益丰裕的条件下,应当真正成为公共财政,切实谋取城乡居民的公共利益,按照公平正义原则来强化再分配力度是我们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财政资源应当向公众福利倾斜,应当向落后地区倾斜,应当向低收入阶层或者弱势群体倾斜。与此相适应,税制也需要做大的调整,除了需要调整税制结构以稳定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外,还应当统筹考虑所得税、利息税、遗产税、非公益捐赠税、消费税等税制安排,税制安排应当有利于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能牺牲低收入阶层的利益。

第三个就是社会保障制度。这是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严重不足,漏洞太大,缺陷太多,绝大多数人都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障,

10多亿人没有医疗保险, 80%的人没有养老保险,1亿多老年人缺乏相应的老年人福利,6000多万残疾人缺乏残疾人福利,妇女儿童福利同样面临着发展的迫切要求。因此,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是保障国民共享发展成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与根本性的保障。我们特别需要在社会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中充分体现出公平、正义与共享的核心价值追求,并依照这一核心价值追求来调整、充实现行各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就是尽快消除各种政策歧视。因为政策歧视既破坏了社会公平,也妨碍了共享发展成果。像就业歧视、社会保障制度歧视、户籍歧视,等等,都急切需要消除掉。

总之,我的基本结论就是:无发展即无共享之物质,不共享必产生社会之对抗,有对抗断无社会之和谐。反过来则是,越发展就越具有丰厚的物质基础,能共享即可以消除社会之冲突,无冲突则能实现社会之和谐。因此,我认为发展、共享、和谐可以看成是一个整体,它是一个国家赖以健康、文明、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影响的基本要素。

完善人口政策 促进社会和谐

杨云彦: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共政策的内在和谐度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内容,以人口政策为例,在特定历史时期,我国“独生子女”政策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其直接成果是我国少出生3亿人的巨大成就。但也应看到因此而引起的家庭承担的风险大大增加的现实,“空巢家庭”提早并急速增长、不少独生子女家庭丧失子女的巨大伤痛及其社会后果,这些都是个人为国家和民族利益所做出的牺牲,我们需要承认这种牺牲并考虑相应的补偿机制。现在各地正在试点的新型奖励扶助政策,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机制,可以考虑将其转化为社会养老、特别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基础,同时应加强其他相关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作为配套政策,可以与计划生育政策、户籍制度改革、土地流转以及促进城市化的相关政策调整结合起来,探讨一揽子、可预期的人口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政策持续解决方案。

同时要从更高的层面和更长的历史跨度去研究人口政策的走向。要认识到人口问题的延续性、累积性和滞后性,一些潜在的人口问题如果不早做处置,一旦显现,其治理的难度和带来的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而且结构性问题的治理难度甚至高于总量控制问题,如老龄化和性别比失调的问题,超低出生率社会的正常更替问题,都是非常复杂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人口发展数量目标的价值和意义都需要重新审视,从人口发展的持续性与和谐度标准方面来看,结构性目标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和谐人口的支撑。因此,精心研究、适时调整目前实行的城乡差别化的计划生育政策,以完善人口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全民社会保障是最公正的共享

陈万志:今天座谈的主题是共享。我理解的共享是,社会利益对于所有社会成员公正的分配。当前,我们在社会和谐方面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利益分配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个人之间出现严重失衡,而农村社会保障缺失又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由于长期不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城乡社会保障资源的分配严重失衡,农村社保几近空白。从全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情况看,占总人口80%的农民只享有社保支出的10%左右,从人均社保费用来看,城市居民是农村居民的20倍以上,全国80%的农民没有任何社会医疗保障,靠自费医疗。

一些人认为,国家根本没有财力建立全社会的社会保障,现在谈论农村的社会保障只是超越中国目前发展阶段的空想。更多的人则认为,拥有的土地和农村世代相传的家庭养老传统使农民现阶段不必享受社会保障这个“奢侈品”。事实上,农村社会保障的缺失既是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缺乏社会公正的表现,也阻碍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并造成了一系列严重的社会后果。

农村社会保障缺失是国家财力不足吗?中国的财政能力是否能够承受覆盖全社会的养老保险体系呢?德国、法国等13个欧盟国家是在低于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阶段时,成功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目前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中国的印度,为了避免出现“因老返贫”现象,也为65岁以上老年农民每月提供5美元的养老金。经济相对落后的越南也以“米保障”这种特殊方式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此可见,从经济发展水平来衡量,中国已经达到了在农村建立养老保险的条件,那种“为时过早”的观点是不恰当的。

认为农村土地和家庭足以起到保障功能的观点,更可质疑。在市场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环境下,中国农业早已成为了薄利农业,许多农民不得不抛荒。在这种条件下,农业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说仅够糊口而已,他们的收入大部分来自非农业。事实上,随着计划生育效果的逐渐显现,农村的家庭结构越来越难以担负起众多老人的养老责任。这种所谓的土地和家庭保障不仅将农民的保障置于“勉强糊口”的水准,也是缺乏公平和正义的。

当然,对多达八九亿之多的农民全面实行社会保障,不是朝夕之间可以完成的事情。但我们至少应该对其土地被国家征收的那4000万原农民率先实行社会保障。之所以说他们是“原农民”,是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土地,农民没有土地,就不能叫农民了。既然土地是被国家强行征走的,国家应该首先将这些失地农民全部转为城市户籍,让他们变为“市民”;国家应该同时将他们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系统,让他们享受城市居民享有的一切权利。这是作为征地者的政府应该给予这些失地农民的起码的补偿,而不像现在这样仅仅给点现金了事。不少专家说土地是农民的社会保障。既然如此,当农民失去土地不再是农民时,国家就应该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是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再次分配。在现代社会中,财富和资源的分配始终受到政治和市场双重力量的支配。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必然和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它与政府的政策取向以及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和文化因素密切相关,是一项牵涉社会力量博弈的公共政策选择。德国之所以最早实行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并不是因为当时德国经济是世界最发达的,而是因为德国的工人阶级由于受马克思主义的影响较多,在左翼政党的领导下比较成熟和强大,在当时的政治斗争中显示出自己的力量。在此背景下,19世纪末的德国政府面临实质上统一全国的强大阻力,迫切需要取得工人阶级的支持和社会稳定,这样德国才成为近代史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正如当年首倡社会保障制度的德国首相俾斯麦所说,“一个期待养老金的人是最本分的,也是最容易被统治的”。

欧美发达国家普遍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年代,恰恰不是经济繁荣时期,而是大萧条时期,为了维护政治稳定,防止革命局面的出现,当时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立法实行社会保障。在政治学的意义上,社会保障并不是经济高度发达的一种必然品,而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基础上,随着社会政治形势的起落和近代社会主义运动的高涨,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争取人民对其统治秩序的支持而不得不做出的一种妥协。社会保障已不再是国家的一种“恩赐”,而成为现代国家所有公民生而就有的“权利”。

当前中国农村社会保障缺失的根本原因是与农民的政治行为相关的。目前农民没有属于自己的组织,也没有正式利益群体为农民代言。虽然农民阶级在各种层次不时有抗议的行为,但多数时候矛头是指向县乡政府,农民将其视为自己利益的直接侵犯者。这样他们的意见就难以直接进入中央决策高层,而当地政府又习惯于报喜不报忧,于是农民的不满在信息传输的过程中往往被层层抹掉了。同时,由于农民的这种意见表达极其分散,在时间和空间上都难以集中,放在事务纷繁中国的大背景下,就难以形成有效的政治压力,从而形成公共政策。

由于中国农民传统上就很少享受过社会保障,而政府又往往将社会保障宣传为城市人的专利,农民还没有在意识上树立社会保障是他们作为公民所理应享有的权利的观念。长期以来,中国农民承受了太多的不公平和重压,他们所要求的仅仅是不要让他们太喘不过气来而已,至于是否老了还能有养老金,看病还可以有国家资助,他们恐怕连想都没有想过。

以往在中国农村问题上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认识,家庭和土地的保障远非现代社会保障的内涵,所起到的是最低等级的“温饱型”保障,过分强调这一作用本身就意味着对农民的一种歧视。在当前农业利润极低和农民增收困难的情况下,又面临入世后农业市场化程度的深化,农民需要现代型社会保障,政府在财力上也完全可以支撑。去年国家的财政收入突破了3万亿元,完全可以拿出其中一大块来建立一个标准不高但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障制度。必须清楚,所谓社会保障,除了义务教育这一块外,其他如社会救济和医疗保障等并不是人人均摊,而是一种有困难者才能享受的“保险”。比如,社会救济,只发给低于最低收入标准的贫困者。又比如,医疗保障,也要根据患病者的收入水平给予不同程度的保障。对于少数富有者,政府无需也不必给他们保障;对于中产阶级,可以实行大病救助;而对于真正的穷人,则应实行免费医疗。这样计算起来,以中国目前税收之高、之多是完全可以承担的。我们在说起20多年改革开放成就时总是充满自豪,为什么一讲到诸如医疗保障、义务教育等这些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所必备的要素时却又一个劲的哭穷呢?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起码的社会保障,我们又拿什么来证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和经济高增长所取得的那些伟大成就为民造福呢?

让全社会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王维城: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是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也是增加社会消费,持续拉动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分配不合理,收入差距过大,贫富悬殊则会导致政治不稳定,社会不安定,会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民收入,不但要看年均增长的平均值,更要关注在平均值掩盖下的高端收入群体和低端收入群体之间的差距。以北京市为例,2004年前11个月城镇居民家庭收入的情况是这样的,10%的最低收入群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648元,比2003年同期仅增长0.6%,而10%的高端收入群体是32838元,比2003年同期增长23.7%。高端收入群体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低端收入群体的5.8倍。而2003年的这个比值是4.7倍,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2004年粮食价格平均上涨了25.3%,肉禽类上涨了14.2%,蛋类上涨了12.6%,水电上涨了5.9%,也就是说10%的低端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实际上是下降的。

我们不能只注意“低保”,“低保”只是一小部分人群,而10%的低收入群体就是一大块了。那些从企业退休比较早的工程师,一个月的退休金有的不到1000元。要做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确实有一个协调经济发展速度和社会发展速度的问题。社会保障的公共财政支出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应该加大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把个人账户做实。北京市2005年就较大幅度地增加了社会保障投入,如护理费最低标准从2004年的393/月提高到520/月,供养亲属抚恤金从400/月提高到520/月,基本养老金水平从966/月,提高到1086/月,等等。从而使10%最低收入户的年人均收入达到6718元,比2004年同比增长 18.9%,而10%最高收入户人均收入为36385元,同比增长10.8%,高端低端收入差距降到5.41。享有社会保障是公民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天职,而不是恩赐。

 此外,适当压缩基本建设的投资,显著增加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领域的财政支出,消除人们在教育、养老方面的后顾之忧,变居民多储蓄为多消费,使经济增长模式从投资依赖型转变为消费拉动型,是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该转变非均衡发展的政策取向了

温思美:从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到五中全会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可以看出构建和谐社会在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位置。我相信,我们所谈的很多问题,决策层都是了解的。但是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转变观念。

随着经济的增长、财富的增加,这个社会好像越来越不像以前那么合拍、那么和谐了。所以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大家拍手称快。但是细想一下,问题不是那么简单。我们现在面临的是一个刚刚进入小康社会的全面贫困问题,这个贫困不是经济上的贫困,而是改革的贫困,是社会发展的贫困,是人文关怀的贫困。这些问题不是短时间内形成的。初始制度选择决定了后来的制度,改革开放前的路线、政策决定了改革开放之初的政策选择,改革开放以后的政策决定了接下来的一些制度的选择。

首先是改革的贫困。这些年来,我们注重的是经济领域的改革,而没有足够关注社会领域的改革,以及与此相联系的政治体制的改革。因此整个改革是不均衡的。

其次是发展思想的极度贫困。我们现在走的道路几乎完全重复了发达国家50年代走的老路,就是重增长、轻发展的思路。发达国家,乃至二战后新兴的工业国家的实践证明,这种重增长、轻发展的模式是失败的。所以到了70年代后就有了综合发展观,到现在就有了人的全面发展的观念。我们直到“十五”计划中期才提到了发展观念的转变。但是在政府的具体行为,尤其是在资源的配置上还是没有转变过来。

人文思想贫困显得更加突出。我们这个国家好像经济越增长,人文精神显得越贫乏。发达国家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城里人是非常关心农村人的发展的,几乎所有支持农村的法案都能通过。这首先是因为他们人口少,问题比较好解决,更重要的是,他们那些决策者一旦进入城市,就会以是否支持农村的发展作为衡量道德高尚与否的标志。如果说在议会有人反对支持农村的法案,那么人家会说这个人道德水平不高,不受人尊重。我们这种人文关怀的贫困,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许多决策者忽略农村,忽略穷人。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增长、效率、公平这三者之间挣扎。改革开放初期是要把蛋糕做大,显然就只能一个劲地讲增长,至于其他发展问题短时间是无法顾及的。无论是政策的导向还是评价体系都是以此为标准。再加上经济上长期的二元结构,强化了制度上的二元社会,导致起点不公平、机会不公平,最后结果也就不公平。

从体制方面来讲,有几个原因:一是过去几十年重视城市发展,强调农村为城市化、工业化作贡献。另外一个就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非均衡战略,所有的政策都是向沿海和城市、工业倾斜。在改革开放初期,这种做法也许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持续的时间太长。我们搞的西部大开发,无论最初的决策还是实施,都变成了西部大保护,最后是狭义地理解为西部生态大保护。所以这才有了退耕还林,以工代赈。两个月前,我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那是三江并流的地方,有400多公里的国境线。这个地方有大量的资源。怒江水清澈见底,流量是黄河的1.6倍,但是干流一个水电站都没有。环保组织反对建电站、上级政府犹豫不决,说是要保护生态环境。农民种了几十年的树不能砍,矿产资源也不能开采,水资源不能利用。二十多年的非均衡发展战略,导致地区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是政策决定了他们的机会不平等,结果自然就不公平。另外一个就是产权制度,西部有资源,不是被国家拿走了,就是不能动,要保护,又没有得到足够的补偿。

我这次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调研,把所有的县都跑了一遍,当地的群众非常朴实,他们不明白,1954年建州,51年过去了,他们的生活还跟过去一样,房子还很破,许多家庭甚至根本就没有可以称得上叫“房子”的避寒之所。以前还可以砍树修房,现在砍树就犯法了。以前可以打猎,现在枪被没收了,不能狩猎了。有学者说过,穷人之所以穷,不是他们不努力,是政府和政策把他们变成了穷人。政策应该为贫穷特别是差距极大的贫穷承担着主要责任。显然,现在必须调整政策。

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这两者的难点最终都落在农村。我觉得农村的全面贫困不解决,自然会影响和谐社会的发展。但是发展就要讲效率,讲效率就不能把东部地区拉下来,不能让快速发展的地区慢下来。边增长边分配、先增长后分配、先分配后增长,国际上对待效率与公平的三种不同模式,实践证明都不是非常成功。

对农民来讲,短期内所面临的一些问题必须解决:第一个是粮食安全问题。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土地减少,过去15年,全国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从向农民征地中获得的差价大致是2.53万亿,加上每年乡镇企业上缴的税收、银行和邮政从农村拉走的储蓄,每年资金流走5000亿左右,大量的资金从农村外流。承担粮食安全是农民的责任,但这个本该是全民的责任却让农民承担了全部;同时,土地在减少,在单产不可能持续提高的情况下该怎么办?第二个是农民的人权保障问题。地、粮、权、田等等这样一些既关系农民切身利益又涉及社会和谐的根本问题,加在一起就是一个如何向农民赋权的问题。

最后提一个建议:要构建和谐社会,缩小城乡差距,解决农村的问题,除了要加大分配调整力度,把那些本应该用来解决社会问题却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直接投资国有企业)的资金重新用到社会事业这一块来,向农民赋权,赋予农民权利,赋予农民所拥有的资源的产权,是中长期对策的核心。现在农民的承包地,无论怎么投资,他那块地都不能成为资产,也就不能成为资本。不管有多少资源,他就会永远贫困。在政策选择中,可以避开土地私有化的问题,把农民拥有的资源资产化、资本化。有学者说过,如果资源不能转化为资产,那么资源就是一个负担。

新阶段要行新思维,首先要转变价值观念

谢遐龄:目前我国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从一个新的历史起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一如既往地,需要先在思想观念上革新。科学发展观就是这样的新思维。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作为重大战略思想,对全社会价值观念转变将产生巨大影响。价值观念无比重要。我国有句古话“百姓日用而不知”,讲的就是这样一些重要观念在默默地、悄悄地指导着人们的日常行为。比如在相当一部分人群中流行的“金钱为最高价值”观念,导致种种歪风邪气和大量犯罪行为。价值观念既是意识形态核心内容的组成部分,也是构成社会风气的基本要素。阐释健全的价值观念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积极作用。

我们注意到一种现象,那就是,凡是党提出思想路线、基本理论、重大战略思想,都会引发全国价值观念大变革。在那样的历史关头,如果缺少有意识的引导,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上就出现过有人把基本路线“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曲解成“一切向钱看”的谬误说法。目前,以GDP为主要衡量指标的思路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全社会不良价值观念。某些部门、某些领导以GDP作为主要指标考虑工作、编制方案,无疑是一种有效的思路,无可厚非。然而,把这种处理具体工作问题的思考技术扩大开去变成价值观念,就有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发展观与实践紧密相关,是改革开放近三十年以来关乎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理论问题。这个理论问题离开实践不可能解决。科学发展观是对这段实践的总结。实践证明: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实践还告诫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之要义在于纠正技术主义思路,劈头一句棒喝“以人为本”,就揭示科学发展观之根底是价值观。怎样转变发展观念?要义就是跳出单纯经济观点和技术主义思路,从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出发筹划、实施、估价发展。从事经济工作的同志在抓工作时采取单纯经济观点和技术主义思路,他人无权干涉。然而,把这种观点和思路扩展为价值观念,就是错误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时要自觉地守护科学发展观,维护以人为本的价值观。

解决中国的问题要走中国特色的道路。共享改革成果是方针,落实时要细化。不要轻易承诺、吊人胃口,最后兑现不了,造成被动局面。社会主义从18世纪空想时期就有一个理想:人人有工作。这是宪法中“劳动权”条款之来历。实践证明,目前这是无法兑现的。然而,这一承诺无比重大,至今还是党和政府的沉重负担。医保也类似。原先承诺国家包下全部医疗。实践证明这也是无法做到的。不说目前我国发展程度还不够高,即使发展到更高阶段,保障一切仍然难以做到。保障二字要解释清楚。保障一定有个明确限度,而且不会很高。决不能模模糊糊的,让人想入非非以为一切都由政府和社会包下了。一定要讲清楚保障到何等程度。在方案上,政府的一块、商业的一块、慈善的一块……要划分清楚明确。看来,这个问题不是没说清楚,而是尚未研究清楚因而无以说清楚。共享二字也是要解释清楚的,因为共享一定是有限度的。千万不要吊起人们的胃口,最终却无法兑现。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之前提和关键是从富人那里收到税。收税不成功,其它的都谈不上。

要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梁荣欣:从松花江水污染这件事,我体会到构建和谐社会难度有多大。这次污染事件确实是一个突发事件。怎样对待这件事情?政府和各级干部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社会上有什么反响?这反映了很多层面的问题。

1113,爆炸事件发生以后,吉林石化并没有公开说明情况,只是用内部通知的方式说可能会污染水体。吉林省的媒介都没有报道水污染的问题,把消息压着,但老百姓感到水的味道不对,就猜测是不是和水污染有关。但是宣传部门出来辟谣。沿途的老百姓也都不知道实际情况,被污染水体到哈尔滨的时候也想隐瞒。从上到下都不想把这个事情告诉大家,认为把自来水停一停就过去了。所以第一次发出的通知是停水四天,检修设备。但是大家已经隐约猜到是石化爆炸引起的,400万人口的大城市在取暖期怎么可能停水四天?第二天,市政府的态度就改变了,把真相告诉了大家。老百姓知道真相前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景象。不知道真相的时候大家很恐慌,但是当政府跟大家解释以后,群众一下子就稳定下来了。大家还是相信党和政府的话,只要你把真相告诉他。相反,隐瞒真相反而会引起大家的猜疑和恐慌。

通过这件事情,我觉得要建设和谐社会,一是要真正以人为本,真的处处为人民着想,要相信群众,骗和哄是不行的。二是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迫在眉睫。松花江污染问题不是今年才出现的,官司都打了十几年了,硝基苯超标的问题十几年前就提出来了。作为一个重化工区,怎么可能完全不往松花江里面排放污染物质呢。只有到这个时候了,才想着去治理。所以,保护环境、保护资源问题不能再掉以轻心。三是要完善干部的考绩制度和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

吴正德:今天到会同志很多,由于时间关系,只有七位同志作了发言。大家从各个方面对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会后能继续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为我们的和谐社会的建设献计献策。今天的座谈会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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