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最近几年,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尤其是今年“两会”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朱光武: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研究员
郑功成: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赵振铣: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
徐一帆:国家统计局副局长
梁晓声:北京语言大学教授
谢 卫: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副经理
温思美:大家好!我们今天座谈会的主题是“推进分配制度改革 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改革开放30多年来,居民收入大幅增长,但收入分配问题也逐渐为人们所关注,原因在于分配失衡的情况日益突出,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都呈进一步扩大趋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尤其今年两会前和两会期间成了一个焦点。如果说,30多年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是把整个社会财富这块“蛋糕”做大,那么现在进入了如何把“蛋糕”分得更公平的阶段。“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使财富的分配更加公平,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不仅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意义非常重大,而且对经济转型也至关重要。这次全球金融危机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就是过去30年主要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面临着巨大挑战,今后要更加重视扩大内需,发挥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我们知道,如果收入分配不公,尤其是分配严重不公,收入差距极其巨大,财富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必然会抑制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扩大。同样一块蛋糕,怎么来分,钱在谁手里,导致的消费效应或者说对经济发展的效应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改革收入分配不仅仅是一个社会公平问题,对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也至关重要。最近几年,中央也非常重视收入分配问题,无论是中央文件,比如中共十七大报告,还是中央主要领导人的讲话,比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年初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以及温家宝总理不久前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都一再强调,要把社会财富的“蛋糕”分配得更加合理,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所有人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要解决收入分配失衡问题,首先得弄清失衡的原因。专家们从不同的专业、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判断,比如有人说是因为政府挤占,政府拿得太多;有人说是因为劳动者的报酬在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格局中比例太低;有人说是因为垄断行业的收入太高;还有税制不健全、城乡二元结构等看法。分配制度的改革实际上是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涉及到许多方面的切身利益,面临许多困难和阻力,要通过一系列深层次的制度变革才能解决。这种变革与改革开放以来的许多变革不同,因为它直接涉及的是利益调整,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所以,要通过系统的基础制度的建设,在财政、税收、社会保障等方面建立长效的机制,才能逐步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今天的座谈会是一个自由交流的平台,大家可以对收入分配失衡的原因,解决这个问题的基础制度建设,不同的制度选择如何影响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和经济发展的转型等问题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视角发表看法和建议。
“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并重
郑功成:收入分配问题成为今年两会排在第一位的焦点问题,有其特殊的背景。一方面,这次全球金融危机使大家认识到,如果没有国内消费的增长,经济转型不可能实现;另一方面,当前社会矛盾非常尖锐,不仅农民工、普通工薪阶层,连党政官员、私营企业主都认为这个社会不公,整个社会对社会公平的认可度偏低,这很危险。我认为,未来“十二五”规划即使不把收入分配问题摆在头等重要的地位,也应该摆在与创造财富同等重要的位置上来考虑,“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至少应该并重。
收入分配问题由来已久,之所以在今年引起大家的高度关注,除了上面所说的大背景外,确实是因为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之间,垄断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不同岗位劳动者之间,不同退休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都在拉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对收入差距进行调整,不仅会对社会生态和心态产生很负面的影响,也事关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的大局。因为不能合理分配财富,便不利于继续创造财富,即使财富在增长,社会矛盾也必定日益尖锐,社会危机的深刻化最终必定会损害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利益格局失衡,即劳资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城乡之间、地域之间利益分配格局的严重失衡;二是收入分配秩序的严重失范。这表明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既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也有其时代的局限性。当时是资本极度短缺,劳动力几乎是无限供给,因此制定政策必然要向资本倾斜。今天情况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资本相对过剩,劳动力的供给不再是无限的,劳资双方的格局发生了变化,但利益分配格局没有发生变化。现在是矫正这种局限性的时候了,要从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迈向共同富裕,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收入差距其实是结果,它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结构问题,是结构失衡和体制改革不到位造成的。结构失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即投资、出口和消费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衡,消费排在末位。第二是一、二、三产业之间的比重失衡,过分依赖第二产业即制造业。第三产业近几年受到重视,但发展很缓慢,去年仅仅增长了0.8%,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讲今年计划上升0.7%,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只有40%多一些。由于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过高,其后果是第二产业中劳动力的竞争异常激烈,劳工成本上不去,大量的工薪阶层收入水平、生活质量很低,其中主要是农民工群体。第三是城乡之间的结构失衡。我们向来是“重城市、轻乡村”,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改革转向城市,而且是在维护城市居民既得利益的条件下推进改革的,所有的资源和政策都向城市倾斜。第四是区域发展的失衡。中国的对外开放是从沿海、沿江开始的,是梯次的、阶梯式的开放。谁先开放谁就有政策的优势,拥有对外资的吸引力,占尽了各种先机;谁先开放谁就先发展,就越有吸引力,财富就愈能够增长。这种梯次的开放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因为国际上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现在看来,其时代局限性也非常明显,即这种梯次的、阶梯式的开放本身就是打破原有的平衡,拉大差距,把有限的资源、优惠的政策给予先开放的地方。所谓“鼓励先富”,也是打破原有的财富分配格局;而先开放和后开放,就是打破原先那种地区发展的均衡格局。此外,还有投资结构、信贷结构、财政支出结构等方面也是一种失衡的格局。所以,结构失衡是造成今天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深层次根源。与此并重的另一根源是体制改革不到位,就是在采取打破原有平衡的各种政策的同时,体制改革没有跟上。首先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到位。过去农村有合作医疗、义务教育等福利,后来搞承包责任制,新的机制没有跟上;城市搞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过去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没有了,新的医疗保障没有跟上。所以,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始终滞后,到现在没有到位。第二是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过去搞“统收统支”,后来是“分税制”,实行“分税制”已经有20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新的改革。这种财政体制造成了现有的财政支出结构问题严重,成为一个消耗国家财富的黑洞,有再多的钱也感觉不够用,大量的财政资源被低效使用,造成浪费。去年12月15日有媒体报道,有两万多亿的财政资金没有使用。我们无法想象,一年都快过完了,竟然还有三分之一的财政资金没有使用,于是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就突击花钱,这种不良现象根源于失衡的财政支出结构。近十年来,中央的财力一直高速增长,强化中央财权的同时却削弱了地方的财权。我们一直强调增量改革,不动存量,而不动存量意味着不动它的结构,这样一个结构由于其惯性,越来越难改变。第三是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首先,我们的行政体制不是服务型的,而是管理型的,在相当程度上还是计划体制的延续,其惯用的手段就是“管制”,现在某些方面的这种管制还在强化。其次,部门分割严重。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对这一点体会很深,如世界上任何国家的社会保险法都是劳资之间博弈的结果,而在我们国家则是政府部门之间的博弈,导致相关的法律迟迟不能出台。再次,上下级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不是法定化、制度化的,责任、财权、事权不相匹配,虽然中央和地方之间有一个博弈,但这种博弈是不规范的、无序的,表现在很多方面。所以,结构失衡和体制改革不到位是造成今天收入差距持续恶化的根源。
扭转目前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现象,走向共富,必须采取一揽子措施。一是要多管齐下,二是再分配优先。在分配领域,初次分配格局必须有大的调整,但对初次分配格局的调整又要谨慎,因为它涉及到劳资双方的利益格局,调整不当可能引起对资本的吸引力迅速下降,所以在初次分配中迅速大幅提高工资是不现实的。最近十多年来,初次分配格局的调整力度已经很大了,1997年前后,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只有10%强,近几年已经超过了20%,政府拿的比过去多了10%以上,与此相对应的是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下降了10%以上,政府财政增加的基本上是从劳动者手中拿来的,资本所得和过去差不多,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维护。过去是资方一方独大,劳动者所得相对还说得过去,现在是资方和政府拿的多,劳动者得的少。所以,初次分配格局还需要大的调整,但确实要谨慎。我讲再分配优先是因为再分配主要是动用政府的公共资源,只是把政府拿到的收益反馈于民,这本身就是政府要做的工作,是政府的核心使命,所以政府多拿些钱出来惠及民生,提高居民的收入,增加国民的福利,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们的财政真正用于民生、用于社会福利的比例太低了。拿社会保障的指标来说,在西欧、北欧等福利国家,财政收入的50%左右都是直接用于社会保障的,即使像美国也至少有1/3以上是用于社会保障的。我国去年投入社会保障的财政支出有了大幅度提升,占整个财政支出结构的比重也才12%左右。所以,将财政资金用于民生、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福利还有巨大的空间;同时,它引起的震动也最小,因为没有影响劳资双方分配的格局,也不会损害效率,只是从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入手,从这个意义上讲,再分配优先应该是站得住脚的。事实上,从2007年开始,财政支出的结构已经在调整,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在增长,去年投向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增长了30%多,这是前所未有的,今年财政预算安排中用于民生的投入增长幅度也较大。这表明我们是可以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做文章的。去年还有两个较为显著的变化,一个就是财政资金大幅度投向民生领域,另一个就是开始调整结构,改变单靠增量的做法。由于汶川地震,将行政经费削减了5%,今年还要削减5%。财政支出不仅增量在调整,存量结构也在调整。2009年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实验,表明从再分配领域着手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而且空间巨大。
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拉大的格局可以说是30年来形成的一个结果,是“非一日之寒”,要扭转过来也绝“非一日之功”,所以从“先富”到“共富”,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除了再分配领域外,还需要在几方面下工夫:第一,大的比例结构要调整。积累与消费,出口、投资与消费,第一、二、三产业,政府的公共资源用于惠及民生的支出,这些大的比例关系在“十二五”期间一定要有一个刚性的、约束性的指标,比如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达到多少;第二,经济结构的优化。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要把第三产业当成重点,因为它影响就业,影响收入分配的格局,能够缓解第二产业劳动力的恶性竞争,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的收入;第三,垄断行业的工资改革应该摆到整个收入分配改革靠前的位置来加以考虑。垄断行业成为整个收入分配领域矛盾的焦点,一方面是因为收入确实过高,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是靠公权力介入、靠垄断产生垄断利润。垄断行业都是国有企业,都是政府控制的,动用的都是政府的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因为垄断行为产生的垄断利润,其员工得到的是垄断收益,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它们动动刀子是应该的。我一直主张要尽可能地减少垄断,打破垄断,这样各个企业的利润就会趋向社会平均利润,其劳动者的收入也一定会趋向社会平均工资。还要对垄断行业的收入进行规范,在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中推行工资预算制非常必要,应该有总量的控制。另外,对垄断行业畸形的、超高的职业福利必须进行干预。现在全国有企业年金的有1000多万人,基本上都是垄断行业的,这相当于又给了他们一笔补充养老金,还有畸高的住房公积金等。去年底,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取消企业年金免税的优惠政策,基金界、保险界和垄断行业反映很强烈。我觉得暂时采取这样一些抑制性的措施是必要的,你不能靠公共权力、靠垄断获取垄断利润,获得畸形的、超高的福利,还要免税。第四,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现在有一种声音说不能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开征财产税、遗产税的时机还不成熟。我觉得,如果不对税制进行改革,收入分配差距的调整是欠力度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可以提高的,即使提高1000元也会惠及很多中低收入阶层的人。提高个税起征点,开征财产税或不动产税、消费税、遗产税能够使富人付出更多的成本,增加的税收可以更多地用于民生。比如不动产税或物业税,一套房子可以不完税,有三套房子的其中两套就要完税,这些税收可以用来建保障性住房,让中、低收入阶层有起码的居住条件。
除了结构和大比例关系的调整外,还有灰色收入的问题,有人说它是合法的,有人说非法的,但是不管合法非法,收入的来源一定要清晰。我认为,所谓的灰色收入,不是违法犯罪所得,是在税制之外运行的那部分收入。这是收入分配秩序规范的问题,失范就失范在灰色收入这一块。对灰色收入要进行规范,让其从失范走向规范。总之,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它甚至已经构成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且必要的条件,但它又是对现行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会遇到巨大的阻力,这既是一项异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改革任务,应当在“十二五”规划中占有重要地位,并成为政府在下一阶段的一项中心工作。
政府要首先承担起分配制度改革的责任
谢 卫: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不仅仅是公平的问题,而且事关未来国民经济增长的效率和长期动力问题。现在整个舆论报道似乎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分“蛋糕”层面上。如果我们的改革方向或者政策,只是让注重公平的人满意了,那些注重效率的人可能就不满意了。要把这一重点提出来,让大家能产生共鸣。过去30年尤其是最近10年,经济发展速度是最快的,GDP在全球排序中不断上升,中国走上了强国之路。但是大家觉得资源消耗太多,环保问题更突出了,因为我们走的是一条“高投入、高消耗”的发展道路。而政府在其中扮演一个非常积极的角色,其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自觉不自觉地越来越大,反过来又用于投资领域,重投资和出口,轻消费,造成了刚才谈到的几个失衡,即政府财政收入的占比失衡,第一、二、三产业的失衡,投资和消费的失衡,助长了国民收入分配的畸形,这种畸形又反过来强化了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两者互为影响、互为促进。由于民众的消费需求需要预热,牵扯的面比较广,解决起来比较麻烦,所以解决消费不足的问题就一放再放。从资本市场角度而言,我们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就是过去五六年里,你只要去买上游资产,买银行股、地产股,都是大牛股,因为在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下,这些行业容易扩张。我觉得,这些行业未来不可能再发展这么快,现在基金界、投资界都在寻找未来10年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新的引擎,可以肯定地说,我们已经抛弃了上游的有色金属等资源类、银行类和地产类资产,当然不排除它们还会上涨,但普遍性的机会不存在了,未来这些行业的利润会逐步下降。过去银行利润没有50%的增长,就算经营不好,一个巨型银行,几万亿的资产,每年利润以50%到80%的速度增长,这在全球来讲是不可想象的,国际上一些做得非常好的银行,比如汇丰银行,一般的利润增长速度在5%到10%之间,但我们的银行要求50%以上,未来这种趋势不可能再延续了。所以我们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去寻找低投入、低消耗的新的行业增长点。这其中的关键之关键,还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如果分配能不断向居民倾斜,意味着政府可支配的资源越来越少,政府的资金基础、资源动员能力就会大幅度下降,民众可支配的资源越来越多,倒逼着政府转向低投入、低消耗的经济增长方式。所以国民收入再分配格局既事关公平,又事关经济转型,事关未来10年新周期条件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亮点的培育。如果将来政府还有很多钱可以支配,很多资源可以消耗,政府就没有转型的动力,当政府分得的蛋糕越来越少,民众分得的越来越多,政府一定会去求民众、民间的资本来投资。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创造一个诚信的社会,做一个服务的政府,进行非常规范的运作。这是一个趋势,不可逆转,不是想不想这么做,而是一定要这么做。
收入分配调整牵涉许多方面的利益,做得不好容易引发不同收入阶层之间的对立。我觉得关键是“蛋糕”在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分配,政府拿得太多,应该有一个硬性的指标,逐步降低政府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居民消费的比重。现在好像政府在回避了这个问题,更多的是谈如何通过税收在富人和穷人之间进行调整,这会不会影响到社会效率,造成民众之间的对立情绪?我相信绝大多数高收入阶层是通过诚实劳动致富的,只是因为其所在的行业快速发展,获得了高收入,很难把其拉到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即使资源类行业、房地产行业、银行业的暴富,也是粗放的增长方式导致的,因为我们走的是高投入、高消耗的路径,这些行业一定率先受益。我希望未来有一些不是通过占有资源而发展起来的行业。其实过去10年,已经有了这样一些企业,比如零售行业中的苏宁电器,它创造了一种业态,过去人们到百货公司买家电,现在去大卖场;又比如新东方,它创造了一种教育的模式;再比如阿里巴巴、百度、淘宝网。它们暴富的速度远远超过了金融行业,因为它们创造了一种盈利模式,但是,这些行业不像银行、地产、有色金属行业,涉及面有限,很难找到全面的、系统的发展机会。所以过去10年,既有粗放增长模式下暴富起来的行业,也有通过寻找新的经济增长方式、新的盈利点暴富的行业。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如何去推动发展模式的转变,鼓励文化、传媒、出版、教育、医疗、新能源、新汽车等行业的发展。不同的行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机会不一样,而每个人都会处在不同的行业,每个阶段都会有超过社会平均利润几倍、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行业诞生,这些行业的人绝大部分还是通过诚实劳动获取收益的。
所以,关于分配制度改革,首先,政府要承担起责任,要把自己过多占有的份额降下来;其次,既要注意分配公平,也要注重继续做大蛋糕,注重寻找未来经济增长的新的动力,这离不开创新,离不开向新的增长模式转变过程中新的经济业态、新的方式的创造。收入分配改革是一个契机,在全社会要对既注重公平又注重效率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模式形成共识。如果新的经济增长点能从新的分配方式中产生,就会得到社会支持;如果只是简单地对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收入进行调整,不仅会损害效率,无益于未来经济的持续增长,还可能在不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
社会不公平就是社会不道德
梁晓声:我赞同郑功成教授的一个观点,现在的收入分配出现了问题,一定是30年问题积累的结果。改革开放之初提出“先使一部分人富起来”有其历史的合理性,但也造成了今天的问题。事实上,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都是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是,没有哪个国家在自己的发展纲领中写上要“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句话一提出,各级干部都开始把“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作为一种政绩理念。政府工作报告中说“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在任何国家也是不可以的,虽然任何国家都是这么做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所谓科学发展观应该是有文化的发展观。
刚才郑功成教授还讲到,一次分配的调整要慎重,否则会引起劳资双方的矛盾。我不大同意这个观点。劳方永远是不变的,资方可能是国营的,也可能是民营的。我们是世界上少数的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没有底线工资的国家,而且也没有劳方的任何组织形式,因此劳动者始终处于权利弱势,没有博弈的能力。如果真要去博弈,政府往往是站在资方的立场上去打压。我们允许有茶商协会、中小企业家协会、记者协会、房地产商协会等等,但是绝对不允许农民和农民工成立自己的什么权利保障“协会”,一旦有这样的苗头,就会把它打压下去。我觉得群众没那么可怕。现在那么多的人有不满情绪,但我到农村去,却听到农民每在说感激的话。原来,政府的钱花在农民身上是最值得的。这次全国人大会议修改选举法,有代表提出,真有些农民当选为人大代表,他们有参政意识吗?他们确实可能没有。但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共和国成立60年了,如果找不出几个有参政意识的农民代表,恰恰证明政体本身的严重缺陷。我觉得要相信群众,他们中将来会产生优秀的、有责任感的、真正愿意为农民群体代言的人士。这样的人士在各种劳动行业中产生,由他们代表各个劳动者群体与资方进行分配公平的博弈,比我们在这里为他们代言,实际效果要好得多。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政府以后不再是一个欠那么多阶层的“公平债”的“家长”了。
30年来不提一次分配的公正性,始终寄希望于先把蛋糕做大,二次分配的时候补偿。30年后,大家问蛋糕做的够大没有?还说不够大,大家就不相信了。政府因为有那么多的钱,才成为强势的政府,但会拿出许多许多的钱来做补偿吗?我觉得不会。他们只会是听到民怨载道,就这边补点那边补点,这样搞得政府部门也非常累、非常紧张,结果还是杯水车薪。有些问题本来在一次分配中只要采取些措施就可以解决。二次、三次分配的时候,群众得到了一小部分,但这永远不可能满足在一次分配过程中因为显失公平而不满的群体。这里有一个各级政府一贯的思维方式,认为满足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水平就可以了,一些干部到群众家里,看到还有冰箱、洗衣机、电视,就觉得还要补偿什么?实际上生活必需品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还有一点,农民的儿女们,大都是80后的人,他们到城里打工,不会还像父辈一样接受那么低的工资,否则宁可不干。他们也不用别人代言,自己就组织起来了。这些值得我们注意,至少要注意这些人在一次分配中的利益滞后。政府拿钱去补偿,补贴这个补贴那个,不如增加他们的社保、医保,解除其后顾之忧。政府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当中小企业承担不了的时候,可以给它们补贴。至于暴利企业,则必须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我们总说,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有多少多少,大家买不起房子,但我们忽略了一个问题,我们考虑过那些盖房子的工人吗?房价从一平方米5千元涨到3万元时,他们的工资还是一千多元,这有什么道
现在大家都觉得不公平,这里有一个公平含义的质变问题。这种不公平最初是由财富分配问题导致的,当一个社会中大多数人长期感到不公平,而且差距越来越大,人们对其调整失去信心的时候,不公平的另外一层意思,就是这个社会不道德。这对一个国家是相当危险的。
三次分配的每个环节都有可为之处
徐一帆: 改革开放前,我们的基尼系数是0.1甚至0.1以下,那是很不好的绝对平均状况。改革开放30年一路走来,讲求效率优先,不仅按劳分配,包括资本、技术、管理等各种要素都参与分配,从而激励了劳动者奋发向上,知识的价值越发得到体现,这期间形成的合理收入差距有其积极意义。
当我们克服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今天重提公平问题,旨在治理“不患不均而患不公”,致力于消除造成收入差距的不公平因素。当前收入差距,表现为高低收入的差距持续扩大,地区间收入差距呈逐步扩大之势,行业收入绝对差距继续扩大,收入差距在扩大已是不争的事实。
现在解决收入分配公平问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说在三次分配的过程中,初次分配时要有一个好的制度环境,让市场去调节,如果制度设计不好,也会造成不公平,比如垄断;二次分配由政府来调节,是弥补市场机制下初次分配在公平方面的不足,主要运用税收等调节手段,并要把握好调节的方向,才能达到二次分配的目的;由社会来调节的第三次分配,是对二次分配的补充,以民间捐赠等方式来弥补政府调节的不足,在这方面与发达国家比我们相对滞后,尚缺乏规范的捐赠法律制度、监督和规范管理,也缺乏足够的政策扶持。
所以说,三次分配的每一个环节都有可为之处,目标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在追求效率的同时,突出收入分配起点、过程的公平,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差距,让社会更加和谐地发展。
国家应理顺各个行业的工资标准
朱光武:现在城乡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农民收入的增幅大大低于城镇。我觉得可以把各个行业的收入排序,看看哪些行业工资特别低。现在政府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的收入是可以提上去的,但是务农的或者搞养殖的农民怎么提高收入?
这些年来,工资大幅上升的行业有两个,一个是部队系统,过去他们的工资比较低,现在涨上去了;另一个是中小学教师,现在搞了绩效工资,也提高了不少。暴利性行业的工资上涨更快,其中有国家政策的因素,但他们毕竟为国家创造了财富。部队系统和中小学教师收入提高完全是由于国家的相关政策,这引起了其他一些行业的不满。所以,建议在提高部队系统和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同时,也要考虑其他行业。这也包括退休人员,现在高校、科研单位也搞绩效工资,其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退休后只能拿基本工资,一定比公务员低,可能比国防系统和中学老师也低。我调查过这个问题,江苏省经济比较发达,财政状况比较好,南京、常州一带中学教师的退休工资可以达到七千元左右,小学教师是四千多元。国防系统中,一个少将退休后每个月退休工资是一万多元。国家应该理顺这个问题,至少要把退休工资理顺,中小学老师的绩效工资部分可以进退休工资,那么其他一些事业单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也搞了绩效工资,如何在退休工资中体现相应的增长?至于暴利行业,它们占用了国家资源,有些征收了资源税,相当于暴利税;但房地产行业是没有征收暴利税的,对这一行业,如果利润达到一定幅度,就要征收暴利税,因为它用的是国家的土地。这几年,企业退休人员的工资上升幅度很大,但绝对数还是很低的,现在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每个月的工资是两千多。企业这一块,国家是有困难的,因为人数太多,那么有没有什么补偿机制?国家应该考虑这个问题。
制度设计和结构失衡是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
赵振铣:目前分配制度存在的问题是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第一是制度设计,现在表现出来的结果、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都是因为制度设计出了问题;第二是30年经济高速发展形成了一种结构上的失衡。农村发展滞后、农村劳动力过剩或者叫隐性失业问题,税赋和社会保障严重不足的问题等等,都是结构性的问题。中国还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这个转型很不充分,又在高速发展,所以迅速把各方的利益拉开了,形成了不平衡。这30年几乎每一个人的生活水平都提高了,收入增加了,但为什么各行各业都感觉不公平呢?都觉得自己还应该得到更多一些呢?心理学上有一个原理,就是社会公平理论讲的,人们在比较公平不公平的时候,很容易去攀比,就是拿自己付出的和得到的东西的比值和他人比较。很多人认为自己付出的多,得到的少,而一些人付出的很少,得到的却很多,而且是暴富。在反腐败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掌握权力的人,批个条子就得到了很多,让大家觉得很不公平。
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有一点大家没有说到,就是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整个财富中有很大的比例是国有资产,它的利润中除了职工、高管的分配不公外(由他们自己定,而且有很大一部分以工资、奖金、福利的方式被分掉了),还有一个问题是,公有财产、国有财产经营的利润与私人财产有很大的不同,私人部分的只要有利润其中必然有一部分红利,是要分给资本所有者的,比如股份制企业的持股人,所以其中很大一部分转换成了个人收入或者私人消费了,大大增加了社会私人消费的部分,但我们国有财产的很大一部分利润是作为公有财产再投入了,所以我们国家投资相当大的比重与这有关系,没有把其中一部分利润分给作为全民所有者的老百姓,照理说,13亿人都是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每年赚取的利润中就应该拿出一部分来分给13亿的所有者,他们的收入才会增加,消费才会增加。但是在我们国家,除了一部分分给职工和高管外,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转化为消费,这是最大的问题。所以长期以来,我们有一个国外人不理解的怪现象,就是经济或者股市不断增长,消费却没有同比例地增长,反而相对停滞了。这是制度设计上的原因。国家应该把国有财产的部分收益通过预算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分给作为全民所有者的老百姓,或者是国家财政拿走一部分进行再分配,进入社会福利或者用于社会保障,而且这个比例要增加。这是需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另一个现象就是党政干部工资收入偏低。这是受意识形态上的拖累,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遗产。我们长期鼓励艰苦奋斗,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也是大讲要艰苦奋斗、要奉献、要树立公仆意识等等,所以一直是压低党政干部的工资收入。多年来国民经济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但是工资涨幅却有限。为什么不能名正言顺地向社会公布要涨工资呢?由于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导致许多违法收入。我们现在的资源配置是“双轨制”,一方面是政府在配置巨大的经济资源,另一方面又有一个逐步发育起来的私人部门,后者要获得资源,必然要去找政府部门,如果对配置资源公权力的监督制度不完善,就容易发生权钱交易泛滥的腐败问题,对这个问题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温思美:各位同志都作了精彩的发言,中间有很多互动,大家谈到了收入分配问题的方方面面,包括收入分配的现状、分配不公的原因以及未来调整收入分配格局的政策选择等等。我想,社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经济发展战略,与此相联系就有不同的收入分配模式。改革开放之初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样一种收入分配的运作模式,是针对改革开放前长期不讲效率、过分追求公平这种极端的、给国家经济发展带来极其不利局面的做法。但是,这种政策经历了30年,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最初没有多少民营经济,现在民营经济比重大了;地区之间的差距没有这么大,现在地区之间的差距也很大了;阶层之间的分化没有这么突出,现在分化也很突出了。这些都表明我们处在一个动态的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与此相联系收入分配政策也必须作出动态调整。现在正是调整的契机,一方面政府有力量去做,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高度关注,有这个需求。也就是说,无论是从供给方,还是从需求方来说,都是一个成熟的时机。这从中央的政策、中央领导人讲话的决心都看得出来。目前,主要是劳动者的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这不仅影响收入分配的模式,更重要的是也影响了长远的经济发展方式。在我看来,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问题是可以通过一些经济手段解决的,最难解决的是失衡问题,今天大家讨论的内容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为大家关注不公平的问题更多一些。解决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问题,可以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政策的调整,比如通过初次分配调整基础的制度,包括劳资关系、劳工制度、工资制度、相关的税收制度等等,二次分配中主要是政府的财政税收制度,这是社会公共资源配置的问题。当前,在解决劳动者收入占GDP比重过小的基础上,收入分配方式改革首要的突破口是先解决公共物品的供给问题,让大家比较均等地享受公共物品。现在各个阶层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是不一样的,有些人有社保,有些人没有;有些人社保高,有些人社保低;有些人有退休金,有些人没有;有些人退休金高,有些人退休金低;有些人有医保,有些人没有。现在政府已经开始着手做,并且在逐渐扩大资源的配置。所以,我个人体会,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让大多数人都能改变一方面收入低、另一方面收入分配不公的感觉,还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但是,我们仍然有政策选择,现在缺乏的是决策者的政治智慧和政治胆略。我相信,经过社会各个层面的推动,这个问题是会逐步解决的。这种信心不是解决收入分配的平等问题,而是要逐渐地解决人们对收入分配不公的感受问题,比如刚才大家讲的,同样是退休人员,为什么公务员的退休金和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就不一样。这些基本问题不解决,人们认为的不公的问题就会永远存在,而且会逐渐积累起来一些对这个系统产生破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