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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天津市委开展法律咨询进大墙活动

[大] [小]  2010-01-04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帮教现场(一)


帮教现场(二)


帮教现场(三)

1215,民盟天津市委会组织盟内法律界专家和律师,到天津市津西监狱开展法律咨询进大墙活动。为在津西监狱80余位服刑人员讲解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问,帮助他们认清罪行,安心服法,接受教育改造。民盟市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盛黎明,市监狱局副局长岳世龙等参加活动,津西监狱副监狱长张鹏主持了开幕式。

民盟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兼秘书长盛黎明在开幕式上做了讲话。他首先代表俞海潮主委和民盟天津市委员会,向大力支持帮助开展此次活动的中共市委统战部、市监狱局、津西监狱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参加此次义务咨询的盟内律师表示亲切的慰问!对长期默默工作在监狱劳教岗位上,为维护我市稳定、促进我市和谐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广大司法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他在讲话中说,为了搞好这次活动,市监狱局、津西监狱的领导和干警都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市监狱局为我们牵线搭桥,津西监狱在服刑人员内部搞问卷,进行摸底,为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讲座和进行咨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邀请的6位律师,都是天津市法律界的优秀人才,具有较高的法律水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他们的参与,必将对服刑人员进一步了解法律知识,认清自己的罪行,安心服法起到积极作用。他对服刑人员提出了三点希望:认真改造,弃旧图新,早日回到建设家乡的行列中来;珍惜党和政府营造的良好的改造环境;珍惜社会各界提供的真诚帮助和关爱。在讲话的最后,他说,我们要继续发挥民盟的教育优势,通过帮教工作努力对司法机构起到支持、补充和延伸的作用。积极创新帮教工作思路,探索监狱帮教工作的长效机制,丰富帮教工作内容,将帮教工作落到实处,抓到关键处,为维护天津市的稳定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监狱局教育处处长闫静珍代表市监狱局做了讲话。她说,民盟市委会开展这次活动,把法律知识送进大墙来,对我们既是鼓舞又是鞭策,这充分反映了民盟领导对监狱工作的关注和重视,对服刑人员的关怀与帮助。民盟中央及天津市委员会的领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关心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同样,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及法律咨询活动是我们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是中央领导提出落实“首要标准”的要求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对服刑人员开展法制教育,让你们知法、懂法、认真悔罪,是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监狱教育改造的基础,是降低重新犯罪率的重要保证。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对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是监狱工作“三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上级对我们的要求。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一中心任务,不断拓展社会化领域,创新教育改造方法和手段,切实发挥教育的治本功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民盟河西区委主委、河西区政协副主席、巨川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代表参加咨询活动的律师做了发言。她说,我们今天来到津西监狱,就是想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帮助,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尽自己作为盟员,作为律师的一份职责。希望服刑人员振奋精神,认真改造,不荒废服刑的时间,拨开心中的迷雾,端正态度,好好学习法律,学习一技之长,早日成为新人,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民盟天津市委会组织的这次法律咨询进大墙活动,以民盟市委民主与法制工作研究会的委员为主,邀请了盟内6位法律界的杰出律师,分成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三个组,为80余位服刑人员先举办了三个讲座。讲座中,击水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强,讲解了《刑法》中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法律规定。则立律师事务所主任卢光荣,讲解了《刑法》中威胁、绑架,侵占财产等内容。巨川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萍,讲解了《民法》中法院判决前存在的债务、债权等问题。分别讲座后,为部分服刑人员进行了的一对一的咨询。服刑人员提出了“我判刑前欠了别人的钱,我在监狱服刑,我的家属受到别人威胁怎么办?”,“我打了别人我认罪伏法,别人也打过我,为什么他没进监狱?”,“我判刑前,别人欠我的钱,我服刑后他不认帐怎么办?”,“我现在判了刑,会不会影响我子女以后的考学和就业?”等等困扰心中的问题。律师们认真细致地讲解和咨询,解开了服刑人员心里的结,让他们打消顾虑,更加安心地改造服法。津西监狱的领导和干警也表示,通过这次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服刑人员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相关法律,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并没有放弃他们,各种社会力量都在关心和帮助他们。   (民盟天津市委会社会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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