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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吉林省委二○○九年度组织发展计划

[大] [小]  2009-08-03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2009年,民盟吉林省委将按照民盟中央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吉林省民盟2007-2011年组织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继续开展落实 “百名人才工程”,确保组织发展工作又快又好地进行。
我们本着组织发展工作与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工作紧密结合,努力改善盟员结构,从源头为盟的参政议政等各项工作打好基础,着重发展一批综合素质好、代表性强、起点高、层次高,有利于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优秀中青年人士入盟,特制定2009年组织发展计划:
一、进一步推动“百名人才工程”计划的顺利开展,年内在全省范围内至少发展100名“双高”(高职称、高学历)人士入盟;
二、完成《规划》年内新发展盟员284人的目标,力争达到350人,年底前争取盟员总数突破6000人,发展率保持在6%左右,净增率保持在5%;
三、新发展盟员中,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保持在100%,中上层人士90%,高级职称(含副高)保持在30%左右,中级职称50%,其他20%,新盟员平均年龄控制在40岁以内,同时加大发展优秀的、有潜力的中青年知识分子的力度;
四、新发展盟员的界别仍要以高教、普教和科技界为主,保持民盟传统优势。同时,在经济、法律、金融、管理等“非重点界别”要加大发展力度,在严把“关口”、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保持30%的发展比例。
具体做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各民主党派中央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中国民主同盟组织发展暂行条例》。面对形势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充分发挥《纪要》在组织发展工作中的重要指导作用,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的有关原则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在发展中解决盟的结构性人才短缺问题,继续大力发展一批层次较高的新盟员,尽快为下一届省市盟换届和政府、人大、政协换届准备好后备人选。要进一步加大“百名人才工程"工作力度。要注意围绕以下五个重点领域继续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在高校发展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确保民盟在高教领域的传统人才优势。长春、吉林两市发展的重点仍在高校,并争取能够有新的突破;
二是注意吸收省、市、县(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无党派人士入盟。要拓宽视野,在各级政协中,要侧重在没有民盟成员的界别中发展;
三是努力在长春市各大专院校、省属科研院所中的非中共党员博士中做细致的工作,为发展高层次盟员拓宽渠道;
四是为适应非中共党员实职干部安排的需要,要在政府各厅局、县区副处级非中共党员干部(年轻的可放宽到副科级)中挑选人才,适当发展;
五是要关注经济、法律、金融、管理等非重点界别代表人士的发展,充分用好30%的比例,继续适当提高非主流界别盟员比例。各市可成立市委直属总支(支部),专门负责吸收所在单位无基层组织的非重点界别人士入盟。
(三)在新发展的盟员当中“双高"人员的比例应在30%以上,以保证新盟员的质量,并要争取在年底前超额完成“双高"人才发展指标。
(四)完善和规范组织发展工作的制度和程序,使组织发展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在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稳步发展"的原则基础上,严格按照发展程序吸收盟员。书面材料要认真、规范和准确,杜绝标准不一、缺失程序情况的发生。
(五)组织发展工作要与提高盟的参政议政能力和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在组织发展时要充分考虑到盟的参政议政工作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对高层次人才和重点对象,我们要实行“三顾茅庐”的做法,主动登门,加大工作力度。
(六)定期举办新盟员培训班,加强对新盟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可以采用短训的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实效;还可以不定期召开小型新盟员座谈会、见面会,以加深对新盟员的了解,加强与盟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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