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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精神的决定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大] [小] 2010-03-16

2010年3月10日民盟十届十次中常会通过)

 

 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是在我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形势回升向好的关键时刻召开的重要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对于全盟同志准确把握国际国内复杂形势,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民盟中央赞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赞同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贾庆林主席所作的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拥护全国“两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决议。

民盟中央认为,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统筹做好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工作,在世界率先实现经济总体回升向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得到新的显著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充满生机活力。民盟作为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民盟与执政党同心同德,共克时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盟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紧紧围绕执政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民盟中央认为,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符合宪法和中共十七大精神,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推进了民主政治建设,能够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选举法是保障公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产生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法律,广大盟员要认真学习选举法,自觉遵法守法。

2010年是我国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为“十二五”发展打好基础的重要一年。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没有改变,但经济复苏的基础仍然脆弱,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我国国内经济回升向好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但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在新的形势任务面前,做好今年民盟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参政党职能,必须认真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多想科学发展大事、多谋科学发展大计;必须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履行职能的重要任务,着力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夯实“三农”基础、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科学选题,发挥优势,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必须继续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努力把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重要着力点,着力推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民生问题,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增进团结的工作;必须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民盟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继续推进实施“人才强盟”战略,为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人才保障,努力建设适应新世纪新阶段要求的高素质参政党。
    民盟中央要求,全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要采取有效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开拓创新,团结奋进,为全面实现“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冯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