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的提案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
在中小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创新实践能力的要求。2006年1月《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等文件下发,十多年来,形成了教育部门直管、企业联合办学等各种类型的实践基地1万多所。2017年9月,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对综合实践活动的场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前的很多基地已经不适应现在的教学要求。
民盟中央调研发现,各地综合实践基地发展不平衡,基地建设规模、师资力量、课程建设、育人效益等方面差异较大,不少地方综合实践活动课受基地发展不足的制约比较大。问题主要表现在:
1.综合实践活动基地严重不足。以重庆市为例,目前全市共有挂牌社会实践基地170余家,但是真正成规模的不足30家。有的区县虽有专门的综合实践基地学校,但是因为场地限制等原因,无法扩大规模。
2.专任综合实践教师短缺。在调研中走访的所有学校均未配有经过系统培训学习的综合实践课教师。大多数任课教师对课程的开展模式和教学目标认识不足。综合实践基地并没有专职教师编制,人员流动性大。师资培训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
3.教学资源缺乏。综合实践课程没有统一教材,多为实践基地和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发,导致课程设置不合理,缺乏系统性、综合型和实践性。
4.学校对综合实践课程重视度不够。有些学校把综合实践活动课当作“副科”来对待,因而使综合实践课程形同虚设。学校对于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和利用的数据也不理想。
5.监管和保障机制不完善。教育部门对综合实践课程的实施没有指导性规范和详细的考核评估制度,相应的课程评估、教师激励、经费支持等机制也没有建立。综合实践基地的挂牌只存在进入机制,不存在退出机制。校外实践基地的实践课程报备、审批的主管部门界定不清晰,专业课程指导教师的资质认证难以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支持学生迈出校园、接近外界环境、进入社会,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使学校领导“望而止步”。
为此,建议:
1.制定《中小学综合实践基地建设意见》,明确基地的建设主体、管理主体、评价主体以及校内场地、校外基地、校内校外共建基地的建设经费渠道等内容,对综合实践基地的建设进行系统性指导、规划,促进综合实践课程良性开展。坚持“政府为主导、基地为载体、公益性为原则、活动主题为引领”,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实践活动。
2.加强课程资源的研究开发,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由教育部门牵头,委托教育科学研究院等专设机构和第三方专业机构,加强课程资源研究和开发;对十多年来全国积累的社会实践课程资源进行收集、整理、提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服务教学实践;建设全国性的课程资源共享平台,形成优质资源的良性扩散。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在有条件的各级师范院校开设综合实践活动相关专业,改革培养方式。对现任教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长期、短期、正规以及非正规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交流。明确专项类综合实践基地教师的职位定位,通过主管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合理培训,并进行相关教师资格认证。
4.探索建立保障机制。完善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监管机制,加强对综合实践基地建设、运转、课程实施情况等方面的监督。建立综合实践活动基地的评价机制,包括综合实践基地硬件设施评价体系、对教师授课水平的评价机制以及教师对学生课程接受情况的评价机制等。探索建立综合实践活动评估机制,增加综合实践课程在高考、中考中的评估比重。建立安全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石丰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