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 http://www.mmzy.org.cn

日期:2012-11-23

 

    


 

民盟第二届中央委员会领导与各部门负责干部

    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到来的大好形势下,中国民主同盟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629日至20日在北京举行。这次大会是民盟历史上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着重讨论了知识分子问题,并且根据知识分子面貌的根本改变,修改了盟章,使民盟的性质由“新民主主义政党”转变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制定了相应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在这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中共中央曾于1月间召开知识分子问题会议,第一次把全面解决知识分子问题提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日程上。会议期间,中共中央书记周恩来作了《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对我国知识分子的状况,如何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作用,继续帮助知识分子进行自我改造,迅速扩大知识分子的队伍和提高我国科学文化水平,以及加强党对科学文化事业的领导等问题,进行了精辟论述。

    参加民盟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348位代表,认真地学习了周恩来的报告,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拥护中共实行知识分子的新政策,并感到无比欢欣鼓舞,深感作为知识分子政党的民盟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大会通过了民盟中央副主席章伯钧所作的盟务报告《全盟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充分发挥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改造自己,为完成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事业而奋斗》。章伯钧在报告中肯定了民盟在过去几年中的进步,检查了工作中的缺点,着重指出了民盟在新形势下的方针任务:发挥潜力,提高觉悟,加强团结,联系群众,为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服务。

    大会一致同意章伯钧所作的盟务报告,并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热烈地讨论了民盟工作。116位代表在大会上发言,生动地叙述了自己思想改造的过程和体会,交流了盟务工作和参加国家文教建设工作的经验。

    大会还通过了修改盟章的决议。修改后的盟章,明确规定民盟的性质为“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一个民主党派”。按照民盟中央副主席罗隆基在大会所作的《关于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修正草案)的说明》,这样修改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过去所定的“新民主主义政党”的性质已为“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性质所代替,因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一定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

    关于“盟的政治纲领”,新盟章考虑到政协共同纲领的内容已列入宪法,政协又根据宪法的精神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因此民盟再以政协共同纲领为“纲领”就不合适了,新盟章改为“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总纲为政治纲领”。此外,《盟务报告》中提出的民盟在新时期的方针、任务也写进了盟的总纲,其他一些条目也作了必要的修改。

    大会选举了民盟新的中央委员会,共选出中央委员144名,候补委员41名。原民盟中央主席张澜于195529日去世后,沈钧儒副主席代理主席职务。在221日举行的二届一中全会上,沈钧儒正式当选为民盟中央主席;章伯钧、罗隆基、马叙伦、史良、高崇民为副主席;常务委员会共33人:丘哲、叶笃义、刘清扬、吴晗、李文宜、李相符、沈志远、辛志超、周新民、周鲸文、陈望道、胡愈之、徐寿轩、马哲民、许杰、许广平、郭则沉、郭翘然、彭泽民、曾昭抡、华罗庚、费孝通、闵刚侯、黄炎培、黄药眠、杨明轩、楚图南、潘大逵、潘光旦、邓初民、钱端升、萨空了、韩兆鹗。

    1956516日,中央常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中央常务委员会组织大纲》,决定中常会下设组织、宣传、文教、学习、妇女、联络、监察各委员会和办公厅。胡愈之为秘书长。

责任编辑:冯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