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各级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阶段总结之内蒙古篇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网站http://www.mmzy.org.cn 发布日期2015-12-07

2013年12月,民盟内蒙古区委根据民盟中央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方案》。2014年3月,制定下发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指导全区各级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根据《方案》和《要点》的要求,全区各级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活动。

现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

        发挥领导小组的引领作用。经民盟区委七届十六次主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在开展盟务工作的过程中,有计划、分步骤地帮助和指导各级盟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突出会议指导的带动作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同,是民盟成员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盟员的思想更加统一,信念更加坚定。区委主委会、中心组学习会、常委会、全委会、专委会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探索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全区各级组织通过研讨会、座谈会、读书班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学习重点,取得了良好效果。
        自活动开展以来,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组织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等各类会议48次;举办培训班20余次,累计参加人数2500余人次;各级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撰写理论文章、学习体会等20余篇。
        重视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林同志是我国北方民族史研究领域的泰斗。他早年在大学研修法律,但他对历史,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历史很感兴趣。1957年他调到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从事古代北方民族史研究。1961年支边来到内蒙古,继续研究古代北方民族史并担任教学工作,从此走上了专门研究中国古代北方民族史的道路。长达数十年的学术生涯,严谨的治学态度,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丰硕的教学和研究成果,使林同志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学术界的尊重,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怀。他被选为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名誉院长、内蒙古地方志学会副会长和内蒙古老教授协会理事。
        经民盟内蒙古区委推荐,民盟盟员林获评第五届(2013—2014)“感动内蒙古人物”。民盟内蒙古各级组织召开多次宣讲会,学习林同志先进事迹。
        深入调研基层组织建设和盟员思想动态。民盟内蒙古区委积极推动和指导基层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更加自觉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区委下发学习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工作方案,跟进了解基层组织阶段性活动情况,并要求提交阶段性材料和下一步计划;加强全区各级组织的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委员和常委的增补工作;开展专项调研,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通过各种会议了解盟员思想动态。2014年4—10月间,区委副主委李相合带领调研组分别赴乌兰察布、巴彦淖尔、赤峰、通辽、锡林郭勒、呼伦贝尔等地开展基层联合调研;召开组织、宣传工作会议,举办新盟员培训班,并对机关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基层组织之间的交流、学习和考察,推广好经验、好方法;适时表彰学习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人物。
        以组织成立30周年为契机开展盟史教育。2014年是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成立30周年。8月,区委通过召开“纪念中国民主同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成立30周年茶话会”,举办“人文•绿色—纪念中国民主同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成立30周年美术展”,慰问民盟区委老领导、老盟员,编辑《纪念中国民主同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成立30周年盟讯专刊》,编写民盟内蒙自治区组织发展历程等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反映内蒙古自治区民盟组织3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政议政、服务社会、组织发展和自身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展现全区优秀盟员的风采,使广大盟员坚持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继承民盟优良传统,接受一次知盟、爱盟教育,坚定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政治信念,提升自身素质,提高履职能力。纪念活动与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调动全区盟员的积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下一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工作计划

        把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切入点:
        参政调研:把改善民生、推进依法治国、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参政议政工作的切入点和出发点,提高参政议政工作质量。重点围绕依法治国、文化教育、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态文明、农牧区民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难点、扣热点;做好本年度调研选题的酝酿、征询、筛选和确定等各环节的相关工作,高质量地完成民盟中央调研课题和自治区政协民盟界别调研课题。
        召开2015年度参政议政专题会议,布置“两会”发言、提案、建议等事宜。进一步发挥特约盟员的积极性,围绕推进深化改革这一主题凝聚智慧和力量,打造内蒙古民盟参政议政工作的新亮点。
        社会服务:发挥民盟在文教和科技界别的优势,充分调动盟组织和盟员力量,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品牌效应,力求在“烛光行动”、“黄丝带帮教行动”等重点工作上有新突破,不断增强社会服务工作实效。
        4—6月,与新东方(呼和浩特)分校、北京四中(呼和浩特)分校联系沟通,围绕社会服务工作,形成有效凝聚各方优势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社会服务工作的新跨越;7月,在民盟区委的帮扶点—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乌兰哈达乡开展一次医疗下乡帮扶活动;7—8月,配合民盟中央社会服务部,在乌兰察布市搞好“明眸工程”活动;9月,在乌兰察布市戒毒所成立民盟“黄丝带帮教行动”基地。同时,继续深入开展民盟赤峰市委“帮教活动”。
        组织发展:加强各级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与各大学和各盟市统战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组织建设和盟员发展工作,特别是高校的组织发展工作,严把组织发展质量关。6月,举办在呼直属组织新盟员培训班。7月,举办基层组织委员培训班。8月下旬,各市级委员会由专人负责完成盟员信息核查录入工作。推进代表性人士和后备干部推荐工作。调研地方组织后备干部情况,为2016年地方组织换届做好准备。
        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媒体、盟讯、网站宣传报道,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组织盟员回顾盟史、回访老盟员,举办讲座;参观考察故居、历史遗迹,了解民盟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光荣历史,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加强与基层组织的互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盟员积极向《内蒙古盟讯》《群言》《中央盟讯》以及民盟中央、民盟内蒙古区委网站投稿。
        自身建设:进一步组织区委机关学习公务员法,增强“公仆”意识,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实现用制度保障组织发展,用制度推动组织活动,用制度增强机关纪律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廉洁自律,用制度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改进文风会风,提高议事效率,增强厉行节约的责任意识,营造团结务实创新的机关工作氛围。
        9月,与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联合举办一期专职干部培训班,对机关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以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养、道德规范和业务水平。切实树立以盟员为主体的意识,为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盟员服务,充分体现机关就是“盟员之家”的工作作风和组织特色。


责任编辑:姜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