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曲靖市委启动“烛光助学·特殊关爱专项基金”活动
“要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让真正需要得到帮助的人得到最实在和最有用的帮助。”民盟曲靖市委主委、曲靖师院国际学院院长敬龙军在制定此活动章程时说。
2014年5月22日,一笔100元、一笔300元的人民币汇款分别打入师宗县竹基乡一个远离乡镇小山村的陈姓姐妹开立的银行帐户之中,以后的每一个月,直至她们高中毕业,都将得到相同数目的汇款。
8岁的妹妹在读村中小学,100元能够吃饭,15岁的姐姐就读职高,300元省着用够一月伙食。与所有贫困乡村的儿童相似,她们的日子简朴,与所有贫困乡村的儿童又不似,两姐妹有着其他人所没有经历过的伤痛与无助:几个月之中,父亲患病才去世,母亲又落水身亡,亲戚又多收入有限,自顾不暇。正是民盟曲靖市委联系爱心人士捐助的这每个月的400元钱,雪中送炭,给她们灰暗的生活带来些点亮明天生活的光明。
向这对小姐妹汇款,标志着民盟曲靖市委为促进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农村教育事业,帮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困难家庭学子,特别是少数民族女童完成义务教育,弘扬博爱思想而倡议开展的“民盟烛光助学?特殊关爱专项基金”活动正式启动。
民盟曲靖市委这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对象那些无收入或收入较低的单亲家庭、遭遇天灾人祸或因病致贫的家庭、身残志坚者,尤其倾向帮助少数民族和女童。基金总额拟定在10万元,资助标准暂定高中每人每月300元、初中每人每月200元;小学每人每月100元。
为搞好这项烛光活动,民盟曲靖市委广泛动员盟内外各界爱心企业、公益团体、爱心人士进行捐助。为使所募资金让捐助者放心、使用者得到最大帮助,民盟曲靖市委对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做了严格规定,“烛光基金”专款专用,仅限于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困难家庭学子,参与“烛光基金”管理的人员不得享受劳务费。自“烛光助学?特殊关爱专项基金”设立专项账户起,即建立收入、支部明细账,定期(每学期)向社会公开账目,接受公众监督。
从2007年民盟中央发起“农村教育烛光行动”以来,民盟曲靖市委每年都组织优秀盟员和骨干教师,深入农村贫困地区学校,开展各类帮扶,这次活动是继续在罗平县旧屋基乡民族中学开展综合教学改革试验活动、与民盟南京市委在麒麟区茨营乡一中捐建图书室,在富源县墨红镇墨红中学开展禁毒宣传和“结对帮扶”及捐助马龙县大海哨村图书室等活动后的又一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