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绝对“发烧”了。不足10平方米的斗室中,一气呵成“出版”了数册诗集。

那时我20来岁,在小镇边缘的乡下教书。单身,住学校楼梯间。这样的“发烧”简直是“发疟疾”,止都止不住。这不能怪年轻人不知天高地厚,要怪也只能怪荷尔蒙的作用。事实上,青春期每个人都做过一阵子诗人,有的涂鸦到纸片上,有的埋藏在心里头。

初中临毕业,我忽然被隔壁班的女生吸引,女生穿一条素雅的裙子,裙子上点缀着浅淡的花蕾。若干年后,我琢磨出那叫情窦初开,莫名其妙,但很美妙,写诗的冲动可能由此酿就。

19岁中师临毕业时,感觉血液中的渴望越来越强烈。同年级几个不安分的哥们儿蠢蠢欲动;而我天生羞涩,长得又不够高度,因而只能潜伏,梦中辗转反侧。那是20世纪80年代,理想与激情齐飞,梦想共文学一色。人们唱的歌是“年轻的朋友来相会”,朗诵的诗是“所有的日子,所有的日子都来吧”。乘着夜色,我把拉扯成阶梯状的文辞投向天南地北。

也许是缪斯女神打了个盹,我的一首不成为诗的诗被录用了,录用我诗作的是大型文学刊物《花城》。但我很气恼,一是因为刊物明显安慰我,把我归在大学生行列,二是因为把我极不在意的那首诗选上了。现在回想,那真是癞蛤蟆吃上了天鹅肉。刊登的那首诗很短,题目叫“无处不想”,似通非通,事实上是“无处可想”——青春的通病而已。

就在想与不想中,我回到了家乡。稿费跟着寄了过来,9元稿费,竟绰绰有余地买了一只大蹄髈。1987年的初夏啊,我把自己想象成“在地铁车站”的美国意象派大师庞德,穿大街过小巷,一个劲地把诗歌当做日记写。

平时教书,住校,一到暑假,就只能回到乡间,住家。住家的好处不用说,但黄昏独步的惆怅却无处可诉。闷热中,我发疯似的读现代诗,两大本美国现代派诗歌选集让我读得天花乱坠、意象丛生。1990年代的诗歌似乎也走火入魔,比拼着钻入“朦胧”“荒诞”“私密”“神经质”的细胡同,突如其来的商业大潮汹涌而至,哗啦啦,诗歌一败涂地。

但我还是要感谢诗歌,尤其是那些亮丽如丝的诗语、那些清纯似水的诗情、那些有如童年捉迷藏的意象、那些令人神往却可能永远达不到的意境。

中师毕业,留校工作。正是在那时,我读起了唐诗。直接原因是参加了1983年江苏省首届自学考试,间接的原因是我爱文学,想以此表明不俗。读着读着,我入迷了,还购买了上海辞书出版社的《唐诗鉴赏辞典》。唐诗真是风景如画,特别是那些玲珑剔透的绝句;至于律诗,则更是有人有事有景有情有境,有时还有理,让人陶醉。而读宋诗又让人豁然开朗,醍醐灌顶。

如果我能在中国古典诗词上沉浸下去,即使不写一句诗,也是受益无穷。女儿学理工科,小时跟着我郊游,总一起念唐诗宋词,还模仿叶嘉莹讲解诗词。“林花谢了春红”,女儿一脸哀怨;“一点飞鸿影下”,女儿一脸明朗。何谓意象,何谓意境,触景生情啊。

很多时候我都反省,如果不是少年狂妄乱“倾吐”,该有多少深刻的“吸收”啊。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诗人,以顾城、北岛为代表,他们的诗无愧“一代人”,也无愧“当代人”,但代价太大,许多诗人的人生都成为悲剧,而更多的诗人和诗被无声地湮没了。

1990年代,我在读诗中愤世嫉俗,而不合时宜的写诗则让人生不见起色。四周是一片“下海”声,神圣的诗坛垮了,理想主义的“向前看”转向为现实主义的“向钱看”。

感谢席慕蓉、汪国真。他们的诗明丽晓畅,返璞归真,重新唤起了“又见炊烟升起”的亲切感。当朦胧诗、意识流、现代派作品像水仙王子纳西索斯继续孤芳自赏时,我一边苟延残喘写着“花非花雾非雾”的诗,一边也与时俱进唱起“明明白白我的心”。这一唱一发不可收,竟把诗逐渐抛弃了。27岁后,我几乎不再写朦胧诗,更不再为折磨人的现代诗而痉挛。

回到1990年的斗室。我想叙述两件与写诗有关的“少年心事”。

第一件事是编印《凌之抒情短诗集》。“凌之”是我的第一个笔名,这一册短诗集选录了19—24岁所写的诗,量不多,简短、清晰、单纯。《花城》上发表的那首短诗自然位列其中,但放在不起眼处。2003年地方政府出版《吴江市文学艺术人才库·文学卷·凌龙华》,我把这一册中的三首短诗作“代表作”予以展示。其中一首《窗》,获了一个无从考证的“中国首届微型文学作品奖”:“窗/以它特有的空白/等着你/介入/——长与宽的企盼。/我/用一根蛛丝做成的弦/等着你/拨动/——爱与恨的伸展。”

第二件事是害了一场相思、去了一趟“佛国”。生病住院,遇上了一位白衣小天使,小天使爱看琼瑶小说,而我枕边放着一套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的“五角丛书”,其中一本为《台湾当代爱情诗选》。病愈了,出院了,没理由再打扰了。相思袭来,我一口气写了几首长诗,在淌着汗水的夏季,手写刻印了一本“专辑”《无弦之琴》。拂不去,理不来,剪不断,在去往普陀山的轮渡上,我虔心求佛。席慕蓉求佛是把自己化成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我求佛则是把自己化成一片云,“飘到没有牵挂的天外”。1990年的数册诗集,不少是“意气用事”,小题大做,一件心事浇筑一块诗碑。

佛国之旅后,我改了个笔名“凌子”,试图老成并超脱。这时所写的诗大多与“漂泊”“远方”“网”“井”这样的意象和意境若即若离。还就自己的属相写了一首《马说》,首句“让我疯狂让我嗥叫让我征服让我……”青春的狂乱让我真的不知道该奔向何方。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暴风骤雨过后,郑愁予的这首绝唱意外地让我心平气和。县文化馆举办文学讲座,辅导老师推荐了苏联作家康·帕乌斯托夫斯基的散文集《金蔷薇》。老师年轻,才华横溢,所写的诗文自成格调,多年后以小说创作出名,他就是作家荆歌。可以说,正是这本《金蔷薇》让我放弃了生涩雕琢,转向了旖旎表述。由此,我的散文、随笔如烂漫山花,开遍了当时的青年报刊,特别是《新民晚报》的“读书乐”和《莫愁》的“读书角”,一度独领风骚。贾平凹主编的《美文》刚创刊时,编辑老师可能误以为我是白胡子老爷爷,竟一连刊发了我的三篇“美文”。今天,我年过“知天命”,却再也没底气投稿了。

由诗而文,可以说是最自然的演进。成长是关上一扇窗而打开一扇门。诗属于梦与少年,散文属于生活与成年人。年轻是幸福的,年轻时写过诗的人生是美好的。

我还是难忘县文化馆橱窗里“发表”的一首首短诗。文化馆在松陵公园内,诗由编辑老师请人用漂亮的毛笔字书写。星期天,颇有一些文学少年流连于此。

我还是珍藏着那几本油印的诗册。它们可能不会再有读者,但它们绝对不会寂寞。在告别青春与诗歌之际,我又癫痫发作般,写了这两句话,聊作自慰,权且也作本文结语:“停驻的地方终究有驻停的怀恋,流泪的季节毕竟有泪流的甜蜜。”青春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