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从根本上说是一门提升社会福利和人们幸福感的致用之学,这就涉及两个关键性问题:人们的幸福感是什么?如何有效提升人们的幸福感?一般来说,幸福是人们对现实生活的一种主观心理体验,它体现了人类需求满足的实现程度。根据这一定义,幸福程度主要取决于两大因素:客观的生活条件,个人需求和价值取向。不过,长期以来,经济学往往更关注前一个因素,试图通过物质财富的增长和经济效率的提高来增进人们的幸福感,并多以国内生产总值(GDP)体系来衡量一个社会的福利水平。但其中的问题是,经济的增长和效率的提高是否意味着人们福利水平和幸福感的相应提升呢?

举一个典型例子: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伯特·福格尔论证说,美国南方地区使用黑奴的庄园中,黑奴所得的实物报酬高于自由民的收入,其寿命期望值几乎等同于法国和荷兰等发达国家的人口,且远高于美国和欧洲自由的城市工业工人。但是黑奴还是选择抓住一切机会逃跑;而且,在奴隶制废除之后,庄园主试图用超过黑奴所得实物报酬价值一倍的高薪引诱获得自由的黑人按奴隶庄园的方式去做同样的工作,这种尝试也完全失败了。那么,如何理解人们并不偏好经济水平较高的生活这一现象呢?除了追求个人自由的因素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个人应得的权利并没有随着财富增长而呈同比例乃至同向拓展,从而无法真正提升幸福感。

尽管现代社会往往将人均收入作为衡量社会平均福利水平的主要标准,但实际上,收入增加并不能全面提升人的福利水平和幸福度。其根本原因在于,幸福是个体的心理感受,而这种感受通常会受到他人和社会的影响。譬如,某人通过辛劳打拼,在40岁时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并为此感到欣慰和幸福;但是,在获知同龄的朋友通过投机已经拥有三套房之后,自己购房置业似乎也没那么值得高兴了。又如,某人每天挤地铁上下班,经济又省时,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在获知同事们都开着私家车上下班之后,就不时会感到有所缺憾。

关于这一点,现代福利经济学的“位置消费理论”指出,人们在社会中的竞争目的已不再局限于对物质需求的满足,而是努力获得因社会地位和竞争胜利而带来的成就感;相应地,为达到这一目的,就只能进行激烈的竞争,人们由此变得更为好斗,更不安分,也更不满足。事实上,在自由市场支配的现代社会中,人们所追求的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物质和生理的满足,而是相对经济地位,包括相对收入、相对效用、相对炫耀性消费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的欲望永远得不到满足,因为新欲望产生的速度几乎与旧欲望得到满足的速度一样快,甚至更快。在这种追求中,人们的幸福感往往不升反降,因为恶性竞争加剧了人们的焦虑,造成社会关系的紧张和淡薄,进而导致社会信任以及社会性需求的枯竭。

美国经济学家托尔斯坦·凡勃伦把从消费中获得的物质满足称为第一级效用,而把从争名、显示财富以及炫耀性消费中获得的满足称为第二级效用。他指出,对产生第二级效用的炫耀性消费的追求将导致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因为一个人从炫耀性消费上得到效用,必然意味着另一个人第二级效用的丧失,它们是相互抵消的,即对第二级效用的追求是一种零和博弈。学术界将那种不仅提供第一级效用,而且更多地提供第二级效用的商品称为“凡勃伦物品”。显然,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来争夺数量稀少的“凡勃伦物品”,不仅使这些商品的价格被抬到更高的水平,也使得这些商品失去精英的地位,最终人们获得的效用都大为下降。正是在追求第二级效用的过程中,亚当·斯密倡导的“无形的手”失去了它的魅力,“为己利他”行为机理也日渐失效,社会主流就不再是分工合作,而是征服掠夺。

由此就可以明白,市场经济的无节制发展会带来社会的严重分化,不仅普通大众的幸福感降低,富人也同样不会获得很高的幸福感。例如,一项关于中国顶级富豪精神世界的调查报告显示,多数富豪对金钱爱恨交加,承认金钱给自己带来“不安全感”和“烦恼”。事实上,美国经济学家提勃尔·西托夫斯基早已在《无快乐的经济》一书中指出,生活中的大多数快乐并不是可以在市场上买到的。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在《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一书中提出了“伊斯特林悖论”:财富与幸福并无多大关系,穷国与富国的幸福水平也没有多大差异。我们可以观察美国的情形:从1946年至1970年,美国的人均实际收入增加了62%,但那些自认为非常幸福、相当幸福以及不太幸福的人所占比例几乎完全没有变化;同样,从1972年到2006年,美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从2.2万亿美元增加到了4.3万亿美元,但美国人的幸福感指数却呈现扁平型走势,而最高峰值则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末。这显示出,尽管美国人付出巨大努力去追求幸福,但幸福感却长期保持在原有水平,这被心理学家称为“享乐跑步机”陷阱。

上述事实引发了人们对新古典自由主义经济学推崇的市场竞争的质疑:市场竞争真的能够更好地满足个体效用吗?其实,过度竞争通常会促使人们致力于追求第二级效用,激发出人类欲求的膨胀,进而使人类通过劳动满足自身需求的原初动机逐渐转变成对货币的追求。一些商家为了追求最大化收益,还会刻意营造这种追求潮流的氛围:铺天盖地的广告怂恿人们喜新厌旧,让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落后于潮流。事实上,在市场经济中,商家倾向于生产收益最大而不是效用最大的产品,为此不惜采取破坏财富以及降低真实效用的手段。

所有这些都反映出两点认知:第一,人们真实感受到的幸福通常并不仅取决于收入的绝对水平,而更取决于收入的相对水平,即收入水平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第二,社会的整体幸福度与社会收入的分配结构密切相关,收入差距越大,社会的幸福感越低。也就是说,当社会上出现显著的收入差距时,即使绝对收入水平很高,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幸福感都不会很高。例如,剑桥大学自2001年起持续对两万名以上的欧洲人进行抽样调查发现,北欧居民的幸福指数明显高于南欧,其中丹麦人最快乐,意大利人最忧郁。其重要原因就在于,北欧诸国的收入差距要比南欧小得多。再如,美国和日本的人均收入在20世纪下半叶都取得了显著提升,但国民的幸福水平却几乎没有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这也可以归因于收入差距的急速拉大。

为了更好地测度人们的幸福感,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等人还提出用“体验效用”一词取代传统经济学中的“效用”一词。体验效用强调真实的体验而非抽象的数字。同时,他们还基于体验效用概念以及相应的情景理论,得出了一系列极具启发意义的结论:第一,人们的效用和幸福感主要取决于财富的变化而非财富的水平,而且,人们对自身财富水平的减少比增加更为敏感,这就是“损失厌恶”理论。第二,人们一旦拥有某种物品,那么他对该物品价值的评价往往会比自己未拥有之前大大提高,这就是禀赋效应。体验效用理论反映出,现代社会中人们不能仅仅关注经济增长,还必须关注人的各种社会性需求,尤其应该更多地关注与人们切身感受有关的民生问题。显然,社会性需求的满足程度主要与人们之间交往的合理性而不是物质生活水平更为密切相关,交往合理性又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基于信任的社会互动上,而信任水平则与收入结构有关。只有在收入分配结构较为平均时,地位相似的人们之间具有相近的需求和感受,才更加容易产生信任感。从这个意义上说,基于收入平等的共同富裕就有助于提升社会信任度,进而提升人们的体验效用和幸福感。

总之,幸福感是由人们所具备的客观条件及人们的需求价值等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个体对自身存在与发展状况的一种积极的心理体验,而收入仅仅是体现国民经济增长状况和人们客观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两者之间并不存在等价关系:当收入超过一定水平时,尽管人们对生活的总体评价会提高,但幸福感并不一定相应提升。原因在于:第一,影响幸福感的因素在于情感体验,而这些与收入往往并不直接相关;第二,随着收入的提升,公共领域的社会性需求也越来越成为影响人们幸福水平的重要因素。正因如此,我们不能简单地通过追求经济增长来提升社会福利和幸福水平,而是需要关注人们的切身感受。事实上,经济增长和收入增加尽管提高了对绝对需要的满足能力,但它会带来无法实现的预期,反而很可能压制人们的幸福感,这就是所谓的“幸福陷阱”。从这个意义上说,仅仅通过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来增进人类社会的幸福这一信念本身就是虚幻的。福祉提升这一根本目标为共同富裕以及相应的收入再分配政策提供了依据:随着经济的增长和收入的提升,社会应该将关注重点从经济总量的增长转到收入分配的合理化上来,由此才能真正提升社会大众的福祉和幸福感,进而打造真正的美好社会。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岭南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