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民营经济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入系统地阐述了民营经济的性质地位、发展方向和内在要求。这些论述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
对民营经济地位的新认识
构成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根本性基础
自中共十六大首次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来, 中央多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中共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这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的正面回答,对于民营企业而言,真正起到了吃下“定心丸”的作用。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改革开放以来出台的第一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文件《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首次作出“两个始终是”的新论断,即民营经济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始终是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进一步明确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在党的治国理政和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地位。中共二十大再次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第一次明确提出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表明了党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一贯性,宣示了党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强大决心。这些重要思想和论述,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民营经济认识的新高度和鲜明态度,回应了社会重大关切和民营企业的呼声期盼。党对民营经济性质、地位的科学认识和判断构成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根本性基础。
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新定位
奠定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总基调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的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身份和归属,奠定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大底色和总基调,是党的执政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的重大发展。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民营经济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更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一重要论述是对“自己人”论断的深化和提升,意味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包含了民营经济,意味着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不是“异己”,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不是从中间势力“拉朋友”,更不是在对立阵营搞“策反”,而是和“自己人”共谋大业和发展。因此,对“自己人”保持亲密、亲切、亲善的关系不是礼貌、礼节和客套,而是发自内心的关爱之情,是骨肉相连的自然表现。“自己人”的地位,明确了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性质与方式,解开了困扰民营企业家多年的心结,极大地鼓舞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也让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不再为尺度的拿捏而纠结。
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平等保护
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前提
中共十八大提出,“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0 年 7 月的企业家座谈会上也特别强调,要“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目前,民营企业遭遇隐性壁垒、产权保护不力、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依然存在。2023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安全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最基本条件和重要基础。如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安全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民营经济则无以存在和发展,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和基础。因此,切实保护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和合法利益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重要前提。
促进“两个健康”是民营经济
统战工作的鲜明主题和目标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指出:“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用务实举措稳定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存在一些固有的特质和属性,需要通过“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促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健康发展和成长。2015年5月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重大经济问题,也是重大政治问题。《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则明确提出,促进“两个健康”是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主题。2022年7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必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我们应当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两个健康”问题。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犹如人的身心健康,首先是肌体的健康,没有健康的肌体,何谈心理健康。所以,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消除顾虑,放下包袱,大胆发展。可见,促进“两个健康”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鲜明主题和目标任务。
“亲”上加“清”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政商关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了异化。政商之间虽不“勾肩搭背”,却滑向清而不亲。清而不亲是疏离,亲而不清是出轨,亲而又清才是正道。2016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亲”“清”二字标准,并作了进一步阐述:“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清’就是清白纯洁,不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来说,就是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2023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让民营企业家专心致志搞发展。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既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正确引导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是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发展方向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如果一些民营企业还是走粗放、不规范的发展老路,就必然不能适应新发展阶段的要求。只有践行新发展理念,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才能跟上时代的进步潮流。2018年11月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样都需要逐步适应”。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营企业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奋进新征程,就应当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发挥统一战线自身优势,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在民营企业遇到困惑的时候给予指导,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高素质成长的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中共中央的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本文系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地方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市县政协协商民主实践创新研究”(2022B033)、陕西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重点项目“地方政协服务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实践创新研究”(2022SXZXZD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