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型举国体制”成为科技界的热词。众所周知,举国体制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资源极度匮乏的情况下为发展重大科技所采取的方法,就是人们所说的“集中力量办大事”。借助举国体制,短短十几年的时间,我国就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取得了“两弹一星”等多项重大科技成果。当下,我们面临着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以及国际科技竞争日益加剧的紧迫局面,什么才是最好的破局之策?这一切自然又让人们想到历史上我国曾经取得巨大成就的方法和措施,这应该就是新型举国体制政策出台的思想背景。

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十四五”规划中提到,“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健全新型举国体制。”202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优化配置创新资源,使我国在重要科技领域成为全球领跑者,在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力争尽早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毫无疑问,新型举国体制就是破解当前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的制度法宝。新型举国体制能够助力我国持续产出重大原创科学思想和科技成果,通过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资源配置,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更好激发创新活力,对于把创新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意义深远。

需注意的是,健全新型举国体制,要在发挥旧举国体制优势的同时,顺应时代变迁,提出新思路、采用新办法,走出一条从科技创新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国家强的发展道路。因此,我们首先需要从历史经验中总结旧举国体制的优缺点,其次要明确新型举国体制的应用场景及其边界。

过去举国体制之所以成功,主要在于组织的强制性。调动资源的能力相比于组织的超级强制性而言仅具有次要地位,换言之,即便可以调动大量人、财、物等资源,如果没有强大组织的强制性统领,也不能完成那些伟大的成就。这种超级组织可以根据需要把资源调配到适当的地方,相当于系统的高效输入,那么接受方也应对等地产出预期输出,这种责权利的简单、清晰的划定,对于系统链条上的所有人来说都承受着相当大的压力,局部利益让位于全局利益,每个行动主体都必须竭尽全力去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在这种科研模式下,成功的收益与失败的损失同样是巨大的,相关人员承担的责任也同样巨大,我们在佩服20世纪60年代以举国体制模式开展的“两弹一星”工程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不得不感叹这种组织机制的强大威力。举国体制对科研攻关的激励机制也有其特殊性,一旦任务完成,参与者会成为国家功臣,其中佼佼者会成为国家英雄,名满天下。这种来自国家的使命感与荣誉感也是举国体制所独有的激励机制的表征。

但旧举国体制也有其内在不足。它在运行中会形成一个“超有机体”,凌驾于一切组织与个人之上,由此解决资源的集中配置问题,这里的资源既包括实物资源(人、财、物等),也包括政治资源(垂直领导),尤其是后者是其他科研组织不具备的。在旧举国体制模式下,为了完成某项预定目标,可以随时调动任何资源,这势必对资源调出单位的正常工作形成干扰,继而影响行业的正常发展,形成经济学中著名的“挤出效应”。这种科研模式有很强的计划经济年代的特点,在新中国成立之初、遭受周边国家和西方世界强力封锁的年代,采用这种模式无疑有其合理性,是适应当时的国际环境和我国自身发展要求的。旧举国体制的内涵可以定位为两个层面:其一,指对资源的极端配置方法;其二,指一种边界有限而功能无限的超级组织。基于这些特点,在具体应用新型举国体制时应最大程度地发挥旧举国体制的优点,防范其可能存在的制度风险,这就意味着在应用层面需要注意如下三个问题。

不是所有的研究领域都适用新型举国体制模式,它最适合的领域是由应用引发的基础研究领域(即巴斯德象限)。科学研究分为三类,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研究,美国科技政策专家司托克斯又把基础研究细分为两类:纯基础研究(玻尔象限)与由应用引发的基础研究(巴斯德象限)。从这种划分来看,举国体制适合于那些科学原理已经明确、正处于从科学原理向正处于从科学原理向技术原理过渡阶段的研究,这部分大多是市场没有动力做、个人与机构又无能力做的领域。纯基础研究部分适合自由探索,即便使用举国体制也基本无效,反而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及对基础研究范式的强烈冲击,毕竟举国体制的计划内核与自由探索精神是相矛盾的。科学史上不乏用计划力量进行基础研究的失败案例,比如1971年美国总统尼克松签署《国家癌症法案》,力图在美国建国200周年时彻底解决癌症问题,这就是典型的试图采用举国体制来解决基础研究问题,结果必然以失败告终。可见,举国体制不是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它仅适用于从巴斯德象限到爱迪生象限(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代表的应用研究)这个有限区间内,超过这个区间,举国体制就会失灵。因此,采用举国体制之前一定要弄清需解决的核心问题及其性质,问题的确定至关重要,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判断的基本原则就是:纯基础研究留给天才去自由探索,纯应用研究留给市场和企业去做。否则不但不能发挥举国体制的独特作用,还会极大地抑制与破坏正常的科研发展秩序。

第二,举国体制的使用频率一定要最小化。由于举国体制的独特组织机构及强大威力,如果使用频率过高就会带来严重的副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方法的路径依赖。人们会形成思维定势,一遇到问题,就希望划归到举国体制的框架下来解决,从而在管理者与研究者之间形成严重的路径依赖现象,这将打破政府、市场与企业之间的正常边界,从而抑制科技体制的自然进化。其二,举国体制使用频率过高会透支政府的行政资源,导致举国体制由于泛化而功能衰减,社会的敏感性降低,从而影响长远发展。

第三,新型举国体制的管理机构是采用常设机构还是临时性机构?常设机构在运行中会逐渐形成声誉与品牌,这有助于举国体制社会接受度的提高。但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即如何约束部门自身的组织黏性,通常一项政策终结时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源自组织的黏性,对于这样的强力组织更需关注这一点。如果采用临时性机构,好处就是不会过多干扰正常的科研系统,任务完成后机构即解散,也不会形成自身的利益格局与组织黏性。但其缺点也非常明显,即强制力与影响力都不如常设机构,这会导致举国体制执行力变弱。基于这种分析,笔者认为,新型举国体制在组织架构上可以采用常设休眠激活模式。所谓常设,就是要有固定机构与隶属关系,可以考虑将其挂靠在新组建的中央科技委员会下,中央科技委员会是中央直属机构,可以保证信息垂直传送,同时也使机构的强制性执行力得到保证;休眠是指该固定机构多数时间处于无工作状态,只有遇到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时才激活。这种制度设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新型举国体制功能的实现,同时将对社会造成的干扰最小化。之所以不能完全套用旧举国体制,是因为那时的社会环境是高度计划经济,社会运行规则是计划加指令;而如今的运行规则是市场经济加政府指导,如不加改造直接将旧举国体制移植过来,会出现政策失灵或扭曲等水土不服现象,这也是中央一再强调新型举国体制的深意所在。

新型举国体制,核心在“新”。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把握大势、抢占先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断完善新型举国体制,提升我国科技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大科技动力。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