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必然要求”。经过“十四五”时期的不懈奋斗,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粮食产量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必须看到,农业农村现代化依然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短板弱项。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新征程上,要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加快补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短板弱项。
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确保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头等大事。“十四五”时期,我国坚持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产量迈上新台阶,农业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2024年,全国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4万亿斤,粮食亩产达394.7公斤,较“十三五”时期末每亩提高12.5公斤,做到了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同时,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3.2%,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75%,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突破96%。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部分品种单产与国际先进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农业产业整体韧性仍有待提升。“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自主供应能力。
首先,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利用,着力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着眼于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组织、体系化的农业科技攻关体制机制,以推动农业现代化为导向,培养造就一大批知农爱农的专业人才,打通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在粮食生产领域,要把增产的重心放到大面积提高单产上来,全面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切实推动良田良制并举、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
其次,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农业产能的综合质量与效益。树立和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是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开发多元化的食物供给渠道,推动构建多元、立体、综合的食物供给体系。优化农业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管理方式和要素配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提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最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农业是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领域。要统筹推进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严格管控农业面源污染,鼓励发展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生态农业技术。加快构建农业绿色低碳循环体系,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切实将农业发展的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个有机整体,要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与农业现代化取得的成效相比,农村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农业强国的应有之义”。“十四五”时期,通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建设,农村发展活力不断焕发,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乡村产业蓬勃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据统计,2024年,全国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企业营收达18万亿元左右,累计建成经营性服务主体110多万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600万个。农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备,公共服务便利度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6%,自来水普及率达94%,行政村5G通达率超90%,累计建设超过14万个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村晚”“村BA”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广受青睐。
在看到乡村建设取得的成绩同时,我们仍须清醒看到与快速推进的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相比,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依然是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十五五”时期,要以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目标,学好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大力发展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动乡村焕发文明新气象。
首先,统筹抓好“环境美”建设,创造优质生活空间。要加强县乡村三级资源的系统配置,逐步完善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基本生活设施向村拓展、向户延伸,全面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的便利度、舒适度。不断健全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普及卫生厕所,合理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其次,持续做好“土特产”文章,推动农民就地实现增收。乡村资源要素的商品化是乡村产业兴旺的重要基础。要重新审视乡村的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等多重价值,把乡村的特色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产业优势,实现乡村资源的高效化盘活、全域化整合与多元化增值。切实提升县城的综合承载能力,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最后,继续办好“村字号”活动,着力培育文明乡风。要深入挖掘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通过内容与形式创新把农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中内蕴的具有时代价值的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等转化为群众日用而不觉的价值观念、道德理念和行为准则。充分激发农民的主体性,扎实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农民农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切实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地制定了一系列科学有效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十四五”时期,在这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支持下,中央财政累计投入8505亿元用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累计帮扶600多万有返贫致贫风险的群众,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始终保持在每年3000万人以上,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帮扶的浓厚氛围。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3119元。城乡收入差距逐年缩小,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十五五”时期,要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基础上,着眼于中国式现代化全局和成色,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持续推进资源要素城乡双向流动,使人力投入、物力配备、财力保障等要素配置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任务相适应。
首先,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的支持和协同力度,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步提高财政投入力度、金融支持力度和保险保障水平,重点支持粮食生产、耕地保护、农业科技创新等领域,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
其次,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促进广大农民共享发展红利。要多管齐下,鼓励支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投入“三农”领域。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政策,以制度化、法律化手段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广大农民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果。
最后,提高农村经济韧性活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后,要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政策总体稳定,持续提高欠发达地区抵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经济波动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完善东西部区域间产业帮扶与就业促进的协同机制,大力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延链增效。通过技能培训、产业升级,增强脱贫地区的内生发展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占比。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重大项目“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研究”(24LLZZA098)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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