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艺术学院教授 向勇

人类社会的每个阶段都会有一个与之适应的技术系统。诞生于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电气时代的电影是科技的产物,也是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的结果。电气时代是对机械时代的超越,但无论是机械化机器还是电气化机器,其本质还是在于标准化、自动化和流水线的生产模式。机器技术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大大地增加了社会财富,也促进了社会生产的专业分工和社会组织的科学管理。百余年来,驱动电影发展的创新力量一直都是以技术为主导,并推动着电影的内容创意、制片发行、影院观影、片场管理等环节和要素的不断进化,直至进入信息时代,电影再一次经历了深刻的产业革命。美国著名城市文化学者刘易斯·芒福德认为,要清晰地认识机器带来的影响,不仅要考察机器在技术上的成功,更要考察机器对美学和道德产生的影响。技术通过电影的艺术形式重塑了时间与空间的关系,让电影成为我们理解和感知这个世界的新途径。

互联网+电影的发展历程

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给电影提供了录像带、数字视频光盘和蓝光光碟等不同形式的载体,连同之前就存在的影院、电视,让电影出现了多元化窗口期的运营逻辑。在信息时代的前期,信息技术对电影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发行终端。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电影产生了全局性的综合影响。到目前为止,“互联网+电影”经历了三个阶段:“通信互联网+电影传播”的网络宣传阶段、“移动互联网+电影消费”的电商营销阶段以及“智能互联网+电影生产”的产业互联网阶段。

电影的网络宣传阶段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一直到2010年前后。这个时候,互联网技术是电影营销的工具,电影借助门户网站和搜索引擎,通过巨量的网络广告宣传和有效的网络推荐,可以让电影资讯方便快捷地触达潜在的电影观众,让其产生前往影院购票观影的冲动。与此同时,这个阶段也开始出现网络流媒体的在线电影播放服务。成立于1997年的美国奈飞公司,在这一阶段也经历了从提供数字视频光盘影片租赁服务到网络在线影片租赁服务的业务升级。在这一阶段后期,中国的土豆网、优酷网、暴风影音、风行网、爱奇艺、腾讯视频等互联网视频平台先后成立,提供综合的在线视频服务和网络院线服务,拉开了互联网创新赋能传统电影工业的大幕。这个阶段,电影制片公司、电影院线和影院与网络平台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从广告营销手段的角度看,双方是合作关系;从电影放映窗口的角度看,双方是竞争关系;从当时的版权保护状况来看,电影制片公司与网络视频平台之间还存在一定的维权与侵权关系。

电影的电商营销阶段开始于2012年,直至2019年的5G商用元年。中国电影业界将美团公司成立猫眼娱乐平台并开展在线电影票务业务这一事件,作为“互联网+电影”的真正开始。猫眼娱乐运用“网络技术和数据算法,创造性地提供了在线选座、全球首家秒级实时票房数据监测、数据化电影宣发”等互联网服务,开拓了电影市场的蓝海创新,通过互联网引流将原本不看电影的人转变成电影观众,大大增加了观影人次,扩大了电影市场的票房规模。这是互联网技术对电影产业的真正贡献,也赢得了电影制片公司、传统院线和实体影院的热情拥抱。爱奇艺、腾讯视频、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也加大了对优质影视内容的制作力度,开始投资电影制片环节,有效地激活了电影投资的资本市场。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自此进入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互联网技术作为一种通用技术,进入各行各业并创造出全新的产品、业态和模式。当前,我国“互联网+电影”的产业机制和商业模式还主要处在这个阶段。

电影的产业互联网阶段始于2019年,目前尚未成熟。产业互联网是对消费互联网的跨越,通过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机器人和3D打印等新技术,实现了“互联网+生活服务”向“互联网+生产服务”的升级,体现了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对传统产业的价值重塑,催生了当前数字经济的新热点。电影产业互联网体现了产业互联网对电影策划、制片、宣传、发行、院线、影院、周边衍生品等全产业链条的价值共生。电影产业互联网的核心是数据资产和数字平台,动力是算法和算力,价值实现在于文创IP的全产业链运营。

“互联网+电影”的创制特征

“互联网+电影”体现了文化和科技在互联网时代的融合共生,这种融合共生既是艺术和科技的融合,也是人文和科技的融合,体现了先进技术、艺术审美和人文内涵的高度统一。总体而言,以“智能互联网+电影生产”为代表的“互联网+电影”,塑造了智能时代新视听的创意机制与场景感知。

“智能互联网+电影生产”是一种富于创造力的创制模式。创造力资本是产业互联网的关键资本。以创造力为中心的创意制片模式,改变了旧式的流水线工业电影的制片范式,建构起网状超级IP电影的创制模式。传统的流水线工业电影的制片管理,以大片场、分镜头、类型化、明星制等要素为手段,实现集约化、低成本、规模化的影片生产。事实上,这种经典好莱坞式的电影制片模式在20世纪50年代就被灵活多元的“打包—单元制”所替代。个性化的海量定制、弹性化的柔性生产、松紧偶连的组织管理,成为产业互联网的重要生产特征。在互联网时代,一切资源都是去中心化的,要素与要素之间的连接处于一种“既松又紧”的巧连接状态,组织与组织之间处于一种虚拟的群集生态。互联网时代的电影企业对于电影生产的资源和要素的诉求焦点在于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迪士尼电影帝国垄断全球创意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巨兽型复合体模式难以再现。

“智能互联网+电影生产”是一种平台型的创意机制。产业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是平台经济,这种平台经济包括前台、中台和后台等三个环节。前台是针对用户的接触界面,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旨在通过多样化的消费服务、社群化的日常连接吸引用户流量;中台是通过连接技术、网络算力和数据挖掘而建立起来的技术系统;后台是通过数字基础设施投入、资本运营、人力资源管理和创意领导力等模块建立起来的职能系统。目前,互联网电影平台型企业主要由传统互联网平台和网络视频平台来发挥中后台作用,内容型电影公司发挥前台价值,三者形成互联网电影的平台型生态,聚合成一个电影命运共同体。

“智能互联网+电影生产”是一种充满想象力的消费场景。电影是一种具备艺术与审美属性的文化商品,承载的是受众渴望满足的符号、意义、快感和认同。电影消费作为一种符号消费,具有无限性和精神性,其不同于物质产品的消费。物质产品具有生理性和标准化特点,这种消费特性是可以被生产环节预测到的。互联网时代的电影消费是一种想象力消费,包括“奇观梦幻、视听震撼等场景的审美消费需求”,彰显了具有想象力消费功能的电影作品强大的经济效益,具有“亚文化的生产与表达等功能”。想象力消费是互联网时代个体审美意识和创造力的崛起,并通过互联网电影平台得以实现消费价值和生产价值的统合。

互联网时代的电影想象力消费是一种新视听的消费形态,“采用先进的造型、视频和音频及相关技术,通过人的视觉和听觉而影响人的情感和认知,营造出具有叙事主题和故事内容的视听效果”。互联网时代的电影想象力消费是一种流动的、无边界的消费场景,包括视听感官层面的景观消费、情感心灵层面的故事消费和精神信仰层面的价值消费等三个层面的消费场景。互联网时代的电影想象力消费,既虚拟又真实,既线下又线上,既外显又隐蔽,既在线又在场,通过智能终端、智能传输和智能连接设备,将内容、渠道、平台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网络新视听的超级娱乐市场。

在智能互联网和产业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电影”正在进行全新的融合创新和价值共生的创意裂变,成为满足人们无限需求的“流动的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