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农村依然是主战场。乡村生态振兴既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正处于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
从实践层面来看,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任务依然艰巨,仍然存在生产方式绿色转型缓慢导致的生产环境健康水平亟待提升、生态系统问题相互交织导致的生态环境不容乐观,以及部分工程不注重实效导致的人居环境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需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顶层设计,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应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充分重视乡村生态振兴在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健康中国战略、农业强国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二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强化顶层设计,着眼于2035年、2050年乡村振兴中长期目标里涉及的生态目标,全面分析与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相关的重点工作,精准识别有可能导致的生态环境问题,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并做好预案。三是各级党委政府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原则,结合新发展阶段区域乡村发展特点,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起有效的协作机制,明确责任所在,并围绕乡村生态振兴的重点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位。
注重理念创新,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根本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低碳发展理念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基于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需要进一步创新理念,更好地引领乡村生态振兴的方向。一是全面树立尊重生命、健康引领的生态文明发展理念。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中的生命个体,都需要清新的空气、洁净的饮水、优质的食物提供健康保障。这是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核心理念与根本遵循。二是树立全域治理理念。特别是在县域尺度上,全域治理理念体现了城乡生态治理之间的统筹、基础设施与长效机制的匹配等特点,是引领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理念。
注重科学规划,为乡村生态振兴指明前进方向。我国地域广袤,不同区域的自然生态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村落文化、民风民俗等差异显著。为此,一方面,在农业强国建设规划中,应将乡村生态振兴作为重要内容,划分出优先提升区、重点提升区、持续推进区等类型,因地制宜确定每个类型区乡村生态振兴的重点内容及优先序,进行资金成本匡算,并选择相应的技术及模式。另一方面,在地方各级层面制定相应战略规划,并进行更加精准的空间布局,提出清晰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提供行动指南。
加强科技创新,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技术支撑。一是坚持技术推广与研发并重。在推广成熟技术时,应对其区域适宜性进行科学分析,慎重确定推广范围。同时,针对不同区域乡村生态振兴的技术需求,特别是对关键技术的需求,应采取地方科研团队与国家科研团队共同攻关的方式,以确保技术的实用性。二是制定技术模式的标准及规范。依据不同区域的现实问题及困境,在相关技术指标及框架内,制定区域性标准及规范,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监测、管理办法。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可根据污水处理的应用对象,制定相应的标准。
加强人才培育,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智力保障。一是注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将管理队伍、技术服务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在乡镇一级设立生态环保所,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下沉到乡村生态振兴的第一线。同时,注重乡土人才的培养,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储备人才力量。二是加强专业技术培训。依据新发展阶段乡村生态振兴对人才的需求,高校应承担起人才培育的责任,通过学者下乡入户、基层人员进校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打造一批具有乡土情怀的人才队伍。
拓宽融资渠道,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资金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投资力度,并建立相应的增长机制。国家应合理匡算乡村生态振兴的资金需求,以此作为依据,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并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二是探索投融资新途径。加强对工商资本的管理及规范,鼓励财政与工商资本共同建立旨在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基金,构建工商资本参与乡村生态振兴的长效机制,对长期致力于乡村生态振兴的企业和组织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或者税收优惠。三是开展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开展乡村生态振兴投入资金使用效率的全面评价,甄别出关键问题,提出解决路径,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应有的成效。
建立长效机制,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持续保障。一是基础设施的运营管护机制。基于不同区域乡村生态振兴重点领域的差异性,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或其他方式,保障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营,并实现服务可持续性。二是评估机制。采取第三方参与模式,建立乡村生态振兴的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三是参与机制。针对乡村生态振兴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特点,明确界定不同主体的作用边界,以及参与、协作途径,建立有效的参与机制。四是干部监督考核机制。将乡村生态振兴的成效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与奖惩、晋升等内容挂钩,以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
完善制度体系,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政策保障。一是建立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制度。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中,加大乡村生态振兴指标的权重,使其成为倒逼领导干部重视乡村生态文明发展的有效手段。二是建立乡村生态振兴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各级职能部门相互协作,组织撰写《乡村生态振兴发展报告》,总结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及成效,剖析未完成工作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是强化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并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负面清单制度落实到位,真正发挥作用。
完善法律体系,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法治保障。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提供保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全方位落地,提升执法质效,并注重对该法律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针对已有乡村生态振兴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依据新发展阶段面临的问题,补充相关条款或对已有条款进行修订。此外,针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环境改善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生态振兴重要内容进行立法,将乡村生态振兴逐步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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