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执行主任)
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语言资源濒危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严重问题。2003年3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濒危语言问题特别专家组保护和抢救濒危语言的纲领性文件《语言活力与语言濒危》设定了代际语言传承、语言使用者占总人口比例等六项主要指标,用以评估语言活力。根据代际语言传承的指标,可以将语言的濒危程度分为七个等级:安全的语言、稳定但受到威胁的语言、受到侵袭的语言、濒临危险的语言、严重危险的语言、危急的语言、灭绝的语言。专就濒危语言而言,一般分为三个等级:一般濒危语言、严重濒危语言、极其严重的濒危语言。
目前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的濒危问题也相当突出。2015年,时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副司长的田立新撰文指出:“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变化,许多语言、方言趋于濒危或面临消亡,导致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走向衰微。在现存的 130 多种语言中,有 68 种语言使用人口在万人以下,其中 25 种语言使用人口在千人以下,像赫哲语、满语、苏龙语、仙岛语、普标语等少数民族语言,使用人口已不足百人,处于濒危状态。在汉语方言中,广大农村、偏远地区的方言处于绝对弱势状态,其中如浙江九姓渔民方言、澳门土生粤方言以及各地的小方言岛(例如东北的站话、海南的军话、广东的正话、浙江一些地方的畲话等)则已成为濒危方言。”她所说的“濒危状态”“濒危方言”实际指的是“极其严重的濒危语言”,有不少甚至已经是濒临“灭绝的语言”。
对于汉语方言区的人民而言,当地方言就是他们的自然母语。另外,我国各地的少数民族语言都是以方言的形式存在,如壮语有北部和南部两个方言,藏语有卫藏、康巴、安多三个方言,中国蒙古语有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布里亚特三个方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方言与语言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濒危方言实际上也可以视为濒危语言。根据我们多年来在全国多个地区的田野调查见闻以及近10年来学界发表的各种语言生活报告,当前我国除了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之外,其他语言都不能说“安全”。即便是像广州话这类长期超级稳定的方言,近年来也已成为一种“稳定但受到威胁的语言”,有报告指出,52.8%的广州人认为“粤语的使用人数将逐渐减少,活力将逐渐丧失”。潮汕话作为另一种超级稳定的方言,近10年来也面临同样的境况。我们2014年的实地问卷调查表明,汕头市只有78.56%的人小时候最先学会说潮汕话,只有70.34%的人能流畅地用潮汕话与人交流,不少“00后”青少年出现了方言断层的现象,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更习惯于说普通话,甚至他们的爷爷、奶奶为了将就他们,也愿意说很不标准的普通话。我国广大农村的各类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也正随着城镇化的步伐而急剧萎缩。我们2021年实地调查了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的语言生活,发现在这样一个全国布依族人口最多的偏远农村县域,当地布依族居民年龄越小,能说布依语的比例越低,甚至在县城和靠近县城的很多地方,布依语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代际传承问题。
近几十年来,我国现代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的逐步普及所引发的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的萎缩甚至濒危现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人从语言交际的经济性原则出发,认为在推广普通话的背景下,其他语言/方言的数量越少越好,因此自然不存在语言保护的现实问题。相反的,主流意见则从保持语言多样性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明确认识到当前保护濒危语言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语言是文化最重要的载体,语言多样性是文化多元化的基本保证,这在国际上已有普遍的共识。前述联合国文件《语言活力与语言濒危》开宗明义地指出:“语言多样性是人类最重要的遗产。每一种语言都蕴藏着一个民族独特的文化智慧,任何一种语言的消亡都将是整个人类的损失。”2018年9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教育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国家语委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在长沙召开世界语言资源保护大会,通过了《岳麓宣言(草案)》。2019年1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公布世界范围内保护语言多样性的《岳麓宣言》最终文本。近些年来我国的语言规划理论也正在从“问题导向”向“资源导向”转变,有识之士已经把“多语多言”现象视为国家语言资源、文化资源,开始重视濒危语言、方言的保护和抢救等工作,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进步。
2015年,教育部和国家语委决定启动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简称语保工程),在全国开展以语言资源调查、保存、展示和开发利用等为核心的各项工作,就其工作内容而言更多属于语言资源保存的范畴,对于语言资源保护当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但还远远不够。正如语保工程首席专家曹志耘教授呼吁的那样,包括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在内的语言资源保护,需要政府、学界和社会大众实现“官民同保”。笔者结合多年来参加语保工程的工作经验以及长期从事汉语方言田野调查的有关思考,对当前我国语言资源保护措施提出几点粗浅的建议:
第一,维护语言权利,完善法律法规。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明确指出:“每个人都应当能够用其选择的语言,特别是用自己的母语来表达自己的思想、进行创作和传播自己的作品。”尊重我国语言/方言的多样性,捍卫母语者传承母语的权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从法律实践层面来看,语言资源的保护工作还需要相关下位法的配套支持。作为目前唯一一部专门语言立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其主旨是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对少数民族语言和汉语方言的保护、传承问题尚未有详细规定。以宪法的有关规定为指导,对不合时宜的语文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并制定专门的语言文字法,为我国语言资源的保护传承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显得十分迫切。
第二,增强宣传力度,树立舆论导向。语言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最主要特征,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与社会生活和精神世界的方方面面都有紧密联系,因此语言既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也是最重要的思维工具和文化载体。如果仅从交际功能来理解语言习得和使用,那么全中国只需使用普通话,甚至全世界只需使用英语就足够了,语言多样性、文化多元化将无从谈起,母语传承、语言保护、文化认同等问题也不复存在。语言的多样性正如自然界物种的多样性一样重要,没有语言的多样性就没有文化的多元化及健康的文化生态。可这种价值观至今尚未深入人心,需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学术界要深入调查研究,在最大程度上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科学的学理支撑;媒体要更加积极、主动地发声,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语言资源观;要建设一批多媒体语言/方言博物馆,制播语言/方言专题片或纪录片,以通俗易懂、形象生动的方式向公众传播语言文化知识,增强语言资源保护传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第三,坚持从小抓起,打造双语校园。语言资源的保护有赖母语传承体系的建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合力,“从娃娃抓起”尤为重要。很多幼儿的父母从幼儿牙牙学语开始就故意回避母语而改用普通话,尽管大部分家庭成员的普通话说得并不标准。这就限制了幼儿学习母语的语言环境,也错过了幼儿学习母语的最佳时期。因此,如何使幼儿的父母主动、积极地与幼儿说母语,是当前全社会需要认真思考和努力破解的难题。此外,在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园,应该鼓励师生适度地使用当地语言/方言,开设与乡土语言文化相关的校本课程,积极开展用乡土语言讲故事、读童谣、唱民歌、演曲艺等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普通话为主、乡土语言/方言为辅的双语校园。
第四,融合非遗保护,多方齐抓共管。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界定,作为口头文化传统载体的语言/方言毫无疑问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指出:“语言就其本身形态而言,不宜作为申报主体。”正因为如此,迄今为止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鲜有纯粹的语言遗产。实际上,我国以语言/方言作为载体的口传文化(包括俗语、故事、歌谣、曲艺、小戏等类别)中,已被列入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不在少数,如属于世界级非遗的就有昆曲、蒙古族长调民歌、侗族大歌、粤剧、格萨(斯)尔、花儿、呼麦等。“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保护这类非遗,首先要保护承载它们的语言/方言。另外,长期以来,语言保护和文化传承存在“两张皮”问题,各自为政,如近十几年来国家先后划定了若干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却鲜少提及实验区内语言/方言的保护问题。这种状况应得到改变,只有多方齐抓共管,才能破解难题,走出盲区。厦门市于 2020 年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将闽南话作为闽南文化的构成要素纳入保护对象,并规定了刚柔并济的保护措施,其做法非常值得肯定和推广。
总之,只有凝聚社会共识,调动多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才能真正实现我国语言资源的可持续性保护,为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和中国经验。
【本文是国家语委重大科研项目“语言文字助力共同富裕的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研究”(ZDA145-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