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提出,制定“十二五”规划要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靠创新。只有大力推动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从依靠资源驱动向依靠创新驱动转变,才能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瓶颈问题,促使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跃上新台阶。高校作为国家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培养人才、传播知识的摇篮,汇聚优秀人才的基地,而且是进行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实现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高校快速发展,不仅培养了大批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而且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也不断推进,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地提升了高校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了将科技成果迅速地转化为生产力,直接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高校加快了与企业结合的步伐,并形成了以下几种合作模式:政府推动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 计划、攀登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 计划;大学主导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如大学创办中试基地(中试基地是旨在进行中间性试验的专业试验基地)、高科技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科技园等;科研院所主导型产学研合作模式;企业主导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如企业建立风险投资、企业兼并科研院所、科研院所自身企业化;产学研联合型合作模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共建实体、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合作教育等模式,从而打破了传统的封闭办学模式,为高校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拓展了活动空间。
在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方面,企业创新能力弱,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受制于人,在国际竞争中备受遏制。另一方面,有些高校科研机构脱离于经济和生产实践,科技成果大量被束之高阁,造成资源极大浪费,科技潜力还远没有有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特别是长期以来由于教育、科技和经济社会之间存在着体制和机制方面的诸多羁绊,“学”、“研”、“产”条块分割现象还较为严重。现行的教育科技管理体制在某种程度上也束缚了高校自由创新、自由竞争和自由评论的探索精神,制约了高层次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
观念与实践存在偏离。目前高校科研立项的主导思维很大程度上还是“学术思维”、“专家思维”,缺少“市场思维”,科研人员“重申报,轻研究”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由于受金融危机、经济利益及风险的影响,企业尚未成为联合创新的决策主体、投入主体、利益主体和风险承担主体。大多数企业更愿意接受拿来就能生产、就能投入市场的技术成果。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25%,研发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56%,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立研发机构、实验室和中试基地的民营企业更是凤毛麟角。由于缺乏足够的科研经费,高校一些具有实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无法继续中试,制约了成果的转化。
高校科技成果评估机制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主要依托企业和市场,企业根据自身利益自主决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而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水平及应用范围要通过市场来确认和调整。目前仍是以政府的行政行为来组织对高校科技成果的鉴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成果的转化。政府对高校、高校对科技人员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的评价过分强调获得了什么奖项,发表了多少EI、SCI(EI、SCI是世界上重要的检索系统,其收录论文的状况是评价国家、单位和科研人员的成绩、水平以及进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等论文,承担了多少科研课题等,对科技成果转化程度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重视不够。此外,高校教师的技术职称评定都以科研论文(著作)发表数量、科研成果获奖数量和等级等量化指标为依据,大批研究成果往往在完成成果鉴定、论文发表、职称评定、奖项申报的“自我循环”后,就被束之高阁。这种评估机制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导致高校教师花费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撰写研究论文,很少有精力去考虑科研成果的可行性、实用性与市场性。
“小科研”模式导致高校科技成果集成度低。与科研院所相比,高校具有学科门类齐全,不同领域专家众多的优势,但这种优势目前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原因之一就是高校科技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科研组织的设置固化,学科分化较多,院系之间、教研组之间缺乏交流,门户主义、小团体主义的现象比较普遍。高校之间、部门之间、研究室之间、课题组之间、研究人员之间交流不多,跨领域跨学科的交流更少,彼此之间不能进行有效的配合与合作,难以形成合力。
如何提升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关键是要以国家层面上的体制改革,培育彰显学校优势和特色的学科与发展机制,推进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渠道,重点打造“学研产”相结合的创新实践型人才培养平台,使高校成为区域和国家创新体系密不可分的源头和人才支撑体系,解决各类高等学校与经济社会脱节的现象。实践证明,“学研产”相结合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有效途径和重要实施模式。因此,积极探索“学研产”合作之路,对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在全球知识经济高端竞争决定的经济格局中,经济发展和综合竞争力主要取决于创新型高端人才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的控制,新型经济发展从以往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拉动模式,已转变为创新人才和高端知识原始创新为源头的“学研产”推动模式。与“产学研”模式更多地强调企业拉动作用,多数属于引进和消化“中低端技术型”相比,“学研产”模式则更强调的是推动和发动的作用,属于抢占“高端技术型”。“学研产”作为高校与社会发展互动中最重要的形式及桥梁,在知识经济和高新技术领域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校要充分认识自身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主动迎接挑战,积极推进“学研产”合作,在支撑国家、行业、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自己的优势。
要将“学研产”合作体系构建纳入现代大学制度的范畴。建立与“学研产”合作相适应的分配机制、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着力营造师生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积极合作的精神,以及宽容失败、严谨求实的学风,促进高校形成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
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一是要弱化成果的事实评价,强化成果的价值评价。在评价指标的设定上,必须建立以经济评价为主的观念,增加市场需求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的比重,减少成果理论价值的分值。改变单一的同行评议方式,积极引入外部系统的评价,特别是企业界的参与。二是加强职称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关联度。在职称评定及奖励设定上不仅要将科研成果的水平、论文专著的发表数量等作为硬指标而加以考核,同时也要对成果转化后的效益水平作为考核的重点。
加快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团队建设,集体科技攻关。要打破高校之间、部门之间、研究室之间、课题组之间的“壁垒”,组建创新团队,集体攻关。整合高校科技资源,引导和促进多学科相互渗透与交叉,培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并为国家解决重大科技瓶颈问题提供重要支撑。
政府部门要积极推进高校科研体制创新。建立和拓宽高校与企业、科研机构之间有效的联系渠道,通过联合、共建、融合等方式,加强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多种形式的合作,广泛开展人员交流,合作研发,合办科技创新机构、人员培训机构等,创新和完善“学研产”结合的有效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定期举办“学研产”对接交流会,邀请企业和高校参加对接会,提出技术需求和技术难题,推介科技成果。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源通过投资、参股等多种合作方式,与高校共同组建以资产或技术为纽带的科技研发实体,面向社会、政府和企业,形成“学研产”结合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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