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常问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为什么出不了学术大师?这一提问题的方法本身就体现了当代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即某种头衔才是关键的。中国人的头衔可能是世界最多的,但从自然科学理论、新的技术发明到新思想、社会科学理论,则很少在中国的土地上由中国人发明、提出和建立起来。
大学作为社会共同体还有着自己的学术生态,大学学术生态与个人内在的公正感及对公正的要求之间有怎样的关系?目前高等教育研究很少关注这个问题。由于中国学术界缺乏基本学术规范的强约束,起支配作用的是混合的规则,包括各种潜规则、政治规则、人情规则和商业规则,所以学术生态相对来说比较差,无论是在评定职称、申请基金还是评奖等方面,人们都很难感受到学术公正的存在。可是大家又都在从事学术活动,都在努力追求着创造和改革,因此,我们要探讨当前大学学术生态下的内在动力是什么?我们首先看看中国大学的环境。
社会环境。一方面是潜规则流行,社会高度逐利化。另一方面,社会提出了很高的道德要求和标准,树立了数量庞大的榜样。这种社会环境对每个人的影响很大。
大学内在环境。小泉纯一郎在担任日本首相时把国立大学全部法人化,这对日本大学的影响非常深远。我们的大学是不是独立的法人?如果是,就应有一系列法律上和政治上的权力和责任。现在我们的大学没有权力,也就没有责任,或者很少有责任。还有大学的高度行政化,这是中国的特色。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大学选科研处长甚至后勤处长,很多教授都去竞选。
学术环境。一是缺乏一个学术的共识和基本的规则。哈佛大学等一些世界著名大学在新生入学时会发一份材料,告诉新生什么叫剽窃,怎样做才不算剽窃。我们的大学没有信心和胆量来制定这个标准。二是缺乏大学的学术荣誉感。一所大学,它的荣誉实际上是建立在学术声望上的,古人说“士可杀而不可辱”,目前的情况是只要不“杀掉”大学,学术荣誉之类无所谓。
大学教授定位。教授变为一种荣誉地位,而不是一种专业职衔。当大学教授太容易,导致大学教师质量良莠不齐。对于以很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的人来说,跟一个学术上有问题的人共事,对自己是很大的伤害。美国大学之所以对剽窃处理非常严格,是因为一所名校要维持学校的尊严和每一位老师的尊严。
学术成果。以我熟悉的哲学领域来说,哲学基础理论的书就有几百种,大量的是重复性工作,或者是只有极小价值的改进性的工作,垃圾论文也非常多。整天跟这样的学术打交道,对于人的心智、品味和原则会有什么影响?如果周围都是这样的东西,人的评价标准都会发生变化。
在这样的环境里,如何进行学术活动?
首先,我们从事学术活动的目的是什么?这是一个根本问题。许多诺贝尔奖获得者从事学术活动,不是为了获奖,而是为了自身的求知欲望。但如今我们中的很多人从事学术活动的动机很复杂,有人是因为大学教授的身份受人尊重,大学内部人际关系相对稳定,较好的福利;有人是因为大学里可以申请到各种各样的基金;有人则是以大学教授的身份,特别是名牌大学教授的身份出去讲学,赚取很高的报酬,甚至还可以办公司、办医院等等。怀有不同动机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公正感。
其次,创造型人才对公正的敏感性。大学的公正感就是公平,它涉及到的内容包括:首先是学术评价是否公正,要有判断的根据;第二是报酬;第三是程序,即确定学术评价和报酬的方式和过程是否透明、是否对人一视同仁、是不是可重复的;第四是自由的空间,这是学术活动的特殊需要,因为创造性活动是不应受任何人的支配。总而言之,公正感是直接和创造性联系在一起的,优秀人才对学术环境的公正性具有极强的敏感性。如果他们认识到学术环境是不公正的,他们就会选择离开或者不进入存在巨大不公正和风险的学术机构。越是高层人才,对公正就越敏感,要求就越高。
那么,具有创造力和对公正敏感的学者,一旦进入中国大学将会怎样?由于无法适应体制内的制度,无法适应种种潜规则和不公正,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可能被逆向淘汰掉了,离开大学或者始终只能处在边缘,不可能进入学术的主流。另一部分人虽然成功留下来了,他们也有几种可能的行为模式:
一是他们继续从事原创性的活动,但是需要接受不公正的条件和环境,有限度地屈服于某种不公正的制度,但不造假也不支持造假。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相对自由地从事学术研究,但是不能就某种信仰或者原则提出批评。
二是个人可以从事原创性的活动,但需要接受环境的代价,对于灰色学术,比如说毫无原创性的学术产物或者剽窃,以集体或者单位名义的造假,要保持沉默,与此相关的不公正待遇也要忍受。虽然学术生态没有完全被破坏,但是已经受到污染,他们的公正感同时会受到挑战,倘若坚持原来的观点和原则,就会与现实环境出现冲突,尽管这种冲突是心理上的,而在行为上可能是消极的抵制。
三是对诸如灰色的学术都可以接受。与上述情况相比,学术活动已经仅仅成为一种手段,它的目的完全是各种非学术的利益,经费、职称、收入、官职等等,很难产生原创性的学术成果。对任何教师和学者来说,学术的公正感已经基本丧失,从事原创性活动的人就会成为一个异类。
韦伯说,现代社会是一个合理化的社会,所有的行为都要按照目标来最合理地实行。现代大学也要遵守这个原则。大学的目标是学术和培养人,或者还有不同的目标,目标确定,一切行为、一切运作就必须以此为目标。合理性对中国大学来说很陌生,实行起来也很困难,因为总有各种干扰性的目的介入其中,导致最初的目标被吞没。合理性的问题和人的公正感是直接相关的。
作为非营利机构大学之间也要互相竞争,简单反对大学市场化是不可取的。竞争的前提就是公平和平等。精神性的、出于兴趣的活动,有它的特殊性,但是这样一种具有特殊性的活动,如果要在社会里面展现出来,实现它的价值,得到人们的支持,也需要有竞争,需要在公平和平等条件下竞争。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