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晚报》针对游人是否应该在公园内,设置大功率音响设备进行娱乐活动的问题,进行了一场热烈的讨论:一部分人认为,公园是供人们游览、消遣、观赏之地,游人的所作所为以不影响他人为原则,更不能破坏周围的环境;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在公园内自带音响设备唱歌、跳舞,甚至自娱自乐的演出等活动,由来已久,市民到公园里来“释放”,无可厚非。

“公园”,顾名思义,自然是供市民大众休闲、游览之地。然而既然是“公共的空间”,人们自身的行为也自然就对他人、对周围环境负有某种责任,即自爱、尊重、敬畏。因为,公园不像剧场、戏园,大凡来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

从某种意义上说,尊重是人们对自然界、对事物的一种态度。世间万物都有自己固有的发生、发展乃至衰落的规律,它绝不会依照人们的主观意愿去运行。人们只有认真地去了解它、把握它,并遵循它的规律性和个性,才能做到天人协和,和谐相处。当然,作为社会的人,当我们把自己当作主体的时候,又必然会按照自身的需要,以自己的尺度去权衡周围的人和事,去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但同时,人们也有责任承担个人行为的全部结果。自爱或自我尊重,正是人们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的一种统一和自觉。而人们之间的互相尊重,则是在平等基础上的一种互相承认、互相谅解、互相关照。

反观游人在公园里自带大功率的音响设备,把公园当作演出场所,以一种“睥睨四方”的态势,在那里搞合唱、合奏或独唱、独奏,甚至是化妆跳舞,抑或是吊嗓子、喊山,这种行为缺乏的又是什么呢?或者说,当人们在自娱自乐“释放”之时,是否应该先扪心自问一下:这样做会给他人以及周围的环境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不仅如此,那些原本是皇家禁地的公园,有的已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之地,对此,我们更要怀着一种“敬畏”的意识去游览、观赏。例如,天坛公园原本是明、清两代的帝王举行“祭天”、“祈谷”的地方,其间的“圜丘”更是帝王举行祭天大典的专用祭坛,自然也是皇家禁地。1911年清帝逊位,祭天之制随之废止。1913年新春,天坛对外开放10天任人游览。是时,观者如潮。1918年元旦,天坛以“公园”的形式正式对外开放,中外人士皆可购票入园,祈年殿、皇穹宇、斋宫等殿堂皆任人参观。1949年1月31日,北京和平解放,天坛再一次成为大众的游娱之地,并正式称天坛公园。1961年天坛被国务院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在倡导“生态文明”的今天,当我们进入天坛公园的时候,是否也应尊重天坛原有的人文和生态环境?

有人这样说:“走进天坛,无论是否愿意,我们的目光都在逐渐抬升,我们的心情都在慢慢地沉静。是信仰的无法超越,还是皇权的无法抗拒,使得一个民族千年积累的,几乎所有智慧都在这里呈现。”而天坛公园里大面积的古柏林,又为人们营造出了“苍璧礼天”的氛围,既静谧肃穆,又崇高庄严。在雄伟高大、构思奇巧的古建筑面前,难道我们不应该驻足凝神,乃至沉思遐想;抑或是在森郁的柏树林中,在袅袅的淡霭和悠远空灵的祭乐声中,远离尘世的喧嚣,去感受一个信仰的奇迹慢慢地升腾?此情此景之中,有谁愿意用喧闹去搅扰原有的宁静肃穆,亵渎祖先为我们营造的,这样一个特殊的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

“敬畏”,就是人们对所遇到的事物,不仅要“敬”,而且还要有“畏”。“敬”是尊敬,敬重;“畏”是害怕,畏惧。即人们对有些事物不仅要肃然起敬,而且要有所畏惧、有所顾忌、有所收敛才行。愚以为,在天坛,不要说在大功率音响设备的伴奏下大跳其舞、大唱其歌,就是毫无顾忌地在这里大声喧哗,也应该被视为不合时宜。

天安门东侧的“太庙”,是按照封建帝都的古制“左祖右社”之制布设的。“太庙”是对祖先的尊崇,而且“有崇庙曰国,无庙曰邑”。所以,太庙又是帝王法统的象征。在国家的祭祀设施中,“庙”是最高等级的建筑,而功臣名将配享太庙,则被视为人臣的最高荣誉。在这样一个颇为神圣的古建筑群里,无论搞什么样的文艺演出,包括《图兰朵》之类的歌剧在内,都应被认为是对太庙的亵渎和对古建筑的破坏。

景山公园原是帝王登高望远,以祈“万寿无疆”、“江山永固”的皇家苑林。山后的寿皇殿则是供奉帝王神像的地方,后来又成为帝后停灵的所在。试想,在这样的地方,搞大合唱、跳集体舞,与其文化氛围是否相匹配?

北海公园是我国现存的一处历史悠久、规模宏伟的古代帝王宫苑。它历经辽、金、元、明、清五代,距今已有860多年的历史。清乾隆年间大规模改建后奠定了今日的格局。这里特别要说的是,公园现存临水而建的五座亭子——中名“龙泽”,东为“澄祥”、“滋香”,西称“涌瑞”、“浮翠”,合称“五龙亭”。对称布局的五龙亭,亭顶的样式富有变化,上覆绿琉璃筒瓦、黄琉璃瓦剪边,檐下梁枋施小点金旋子彩画,绚丽多彩,金碧辉煌。亭与亭之间又以呈“S”形的石砌平桥相连。“川亭望远,绿水澄澹”,相映成趣。这里是欣赏北海的“琼岛春荫”,“五龙戏水”的佳地。如今,却在大功率音响的伴奏声中大唱其歌曲、大跳其舞蹈,这种自娱自乐与古建筑景观很不和谐。真个是看在眼里,纠结在心里。

当下,国人在世界各地观光旅游的人不在少数。就亲历所见,任何国家都对文化遗产呵护极严,不要说唱歌、跳舞,就连靠近它、抚摸它都不可能。游人大声说话、用闪光灯拍照亦在禁止之列。相比之下,我们在世界文化遗产的所在地,在拥有悠久历史的古建筑群里,架起大功率的音响设备,在那里自顾自地“释放”,难道就没有所忌、没有所思、没有所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