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人类就时常遭到传染性疾病的侵袭。2020年的岁末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来势汹汹,危害之大,影响之广,是人们始料未及的。而从人权的角度来说,这是对公民健康权的严重威胁、严峻挑战。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公民的健康权。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健康事业的发展与人权进步》白皮书,开篇申明:“健康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条件。健康权是一项包容广泛的基本人权,是人类有尊严地生活的基本保证,人人有权享有公平可及的最高健康标准。”白皮书作为政府立场的正式表述,与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批准的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一脉相承,高度一致。该公约关于健康权的第12条第一款规定:“本公约缔约各国承认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

公约与我国政策性宣示文件的措辞范式在学术上被称为“天花板”标准,而不是底线标准。然而在实践中,切实地实现健康权并非易事。在公约第2条的规定中,在国际人权法的学理上,将保障健康权的过程描述为“渐进实现”的过程。这就是说,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情况以及医疗条件和能力等开展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需要长期的、坚持不懈的努力。

一种新发的传染病从准确发现,到被社会公众知晓并由政府和社会予以反应,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和艰险的挑战。中国此次发现新的传染性病毒,迅速定位并完成基因测序,而后拉响警报,采取措施阻止疫情传播。日本等多国的病毒学专家认为,中国专家和政府的工作很迅速,值得肯定和赞扬,世界卫生组织也对此给予高度肯定和称赞。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在2003年非典型肺炎的应对方面,中国政府取得了成功,而那场疫情也使全社会增强了传染病防治的意识。中国政府2017年发布的健康白皮书指出,中国传染病疫情控制水平持续提升,国家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系统,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白皮书发布之时,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覆盖近7.1万家医疗机构,系统用户超过16万,年报告个案信息约900万件;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中国疾控中心流感、脊髓灰质炎、麻疹、乙脑等实验室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参比实验室。

在全球应急处置方面,中国积极引领国际应急救援行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能力走在国际前列,经受住了防控埃博拉出血热特大传染病疫情的严峻考验,实现了国内“严防控、零输入”和援非抗疫“打胜仗、零感染”的双重胜利。中国先后加入应对安哥拉、圭亚那的黄热病、寨卡病毒等疫情防治工作。2014年,西非暴发埃博拉出血热疫情,中国连续四轮向疫区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现汇和物资等援助,共计价值1.2亿美元;派遣1200多名医护人员和公共卫生专家赴疫区国家及周边国家,累计完成样本检测近9000份、留观诊疗病例900多例、培训1.3万名当地医疗护理和社区防控骨干。

眼下,新型冠状病毒的出现和传播形成了新的严峻考验。虽然死亡率比2003年的“非典”低,但是传染性更强,在湖北特别是武汉及其周边,疫情发展迅速而且集中,这给疫情应对带来了巨大的困难。有了“非典”的前车之鉴,中国上下齐心,非常迅速地进入了“战时状态”。这个状态的关键词就是“隔离”,即物理上的隔离。此时的社会比过去更容易接受这样的目标并达成共识去努力实现这个目标。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不平衡,许多地方发展水平并不高,春节前后,人口流动的控制更是难上加难。但是中国又是一个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央政府的号令能够迅速在全国各地得到贯彻,体现出极高的执行力和动员能力,在重大挑战面前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

街道上的清冷与医疗机构的“热战”形成鲜明对比。中国的医务工作者以大无畏的敬业和牺牲精神投入到疫情战斗中,谱写着可歌可泣的积极应对传染性疾病、切实保障公民健康权的篇章。在这个过程中,为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减免医疗费用,全社会向需要援助的个人、家庭和单位伸出援手,特别是政府及时公开疫情、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时发布信息澄清错误认识、保障公民知情权、维护媒体全面和及时报道的权利、平衡公民言论自由权并打击谣言及其传播等具体举措,也都体现了将人权与法治结合起来的考虑和平衡。

世界卫生组织反复强调国际人权法、卫生法上的非歧视原则,无论是基于地域、人种、国籍、健康状况,还是其他原因的偏见、歧视,都不公平,也违反法律和道德,更不利于疾病防控和疫情应对。维护健康权和与之相关的权利,需要整体上有法治思维,有人权视角,在制度的框架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中国政府发挥治理优势,全国调配资源,特别是由各省“一对一”负责援助湖北省各地市,力度空前;医疗人员、疾病防控工作者奋不顾身,加班加点;人民解放军发挥医疗、应急优势,抢战一线;媒体不断发出来自现场的准确消息和有价值的深度报道……这些都表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正积极发挥各自作用,齐心战“疫”,中国迸发出战胜困难的磅礴之力。

而一些个人因为无知、认识错误、恐惧等,没有正确的反应,造成了聚集性的传染;一些地方出现了断路、封门等极端性的举动。这提醒我们,依法防控是一个必须强调的主题。个人应承担起自己在疾病防控中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比如病患或者疑似病患要考虑不造成对他人和环境的不良影响;而政府相关部门要确保道路畅通,社会运行平稳。

在很长的时期里,中国是一个“大政府、小社会”的治理格局,而“大社会”是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这就要求政府治理体系要善于开展社会动员、协调和治理。湖北红十字会等机构在处理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物资、发挥不同社会主体积极性等方面表现出一些短板,受到了批评,对此我们也需要反思,我们的慈善事业如何改革、提升,特别是在社会紧急状态下,如何发挥更加有效、充分和应有的作用?

新型冠状病毒是继“非典”之后,中国再次遭遇的疫情挑战。互联网时代大规模疾病防控危机及其应对,是对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验。中国疾病防控的政府体系和社会机制发展迅速,却远非完美,还需要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这是我们应当承认的现状。作为由中国共产党强有力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在应急管理、社会动员、科研攻关、重大疫情的发现和应对上有着无可比拟的制度优势。这是中国应对过去、现在和将来健康管理危机和风险的强有力保障,也是中国信心之所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