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下有一儿童滑梯,有几株杏树、桃树和枫树。早晨五时,太阳温和、红润,无声地照耀,我坐在树下的长条椅上,携一卷《悲惨世界》,谛听阳光和鸟鸣。

鸟是麻雀和喜鹊,都很平常,但能在城市的灰暗中登枝鸣叫,就很不平常了。它们啾啾、喳喳,是细碎的底色,但专心听去,也幽柔绵长。邻家一童子溜出来玩滑梯,上上下下一刻也不停歇,自己娱乐自己。他的母亲出来寻,看到旁观的我,说,这孩子忒淘,一不留神就自窜而出,管不住。我说,为什么要管?他亲和滑梯,是本性。

是阳光就要照耀,是雀鸟就要鸣叫,是儿童就要嬉戏,这是常识。在常识层面看人与事,喜处自喜,没有多余的附着,近乎纯粹和澄澈。

遂内心明亮起来,翻开《悲惨世界》。昨晚,看到马吕斯与珂赛特即将在荒园相会的部分,就掩卷不读。因为要上演爱情,怕神经兴奋,进而失眠。这么明净的早晨,是爱情的氛围,正可续读。一对青年,都暗恋着对方,这一天是表白之日。然而两个人都纯洁,都怯于张口。珂赛特饱满的呼吸让饱满的胸脯不断起伏,马吕斯拘涩的面色让拘涩的手脚不断躲闪,他们都为对方着急,希望对方首先倾诉。共同的心理作用,让他们在情急之下,省略了语言,相互之间轻轻地吻了一下。雨果写道:“一吻,就都在了,好像该来的应该来到一样。”

雨果善于驾驭大场面,喜欢铺排,法国大革命被他描写得波澜壮阔,冉·阿让与警察沙威的周旋也写得惊心动魄,都毫不吝惜笔墨。但写一对恋人的情事,却写得这么简约、干净,不禁令人吃惊。这就是雨果的伟大之处:全局和细部,他是有把握的,一切都依据人性的维度。纯洁的爱情,不过是本能的吸引和心灵的感应,容不得复杂的东西,便也无须费词。如果情事真到了能够描绘得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时候,那时的所谓爱情就很不纯粹了,融进了许多世俗、欲望、利害和变异,就很难说“可爱”了。

这也属于常识。之所以能够成为经典,就是不人为地制造复杂、营造深刻,而是始终保持真诚的态度,在常识层面下笔,简洁、纯净地道来。

以前喜读卢梭,因为在我最易感的年龄,就读到了他的《忏悔录》,觉得他温柔而真诚。同是启蒙营垒的伏尔泰、狄德罗后来都离他远去,并融入“迫害”的洪流,让卢梭痛苦不已。为什么会这样?卢梭给出答案,说他们世俗、功利、守旧,易于向王权妥协,是知识分子的立场出了问题。对卢梭的亲和,使我本能地相信他的说法,觉得雨果的论断是对的。战友的背叛,比敌人的迫害还要有害,因为他知出处,抓捕时,可以精准地带路,使人无处躲藏。所以我甚至认为,《忏悔录》里忧伤、迷茫、绝望甚至病态的情绪,都跟伏尔泰、狄德罗有关。

在家躲避疫情,宅读伏尔泰的《哲学书简》。他用书信体发表对英国的政治制度、哲学和文艺的观察与思考,其底色是宣传英国革命后的成就,抨击法国的专制政体,他认为人一生下来就应当是自由的,在法律面前也应当人人平等。整本书都散发着启蒙的乐观精神,颇具感染力,是照亮人类走出愚昧和奴役的心灵闪光,也是“不妥协”的有力自证。那么,卢梭凭什么给他戴上“妥协”的帽子?

带着这种质疑,我又读了安德烈·比利的《狄德罗传》,从中得到了答案。狄德罗终其一生从事《百科全书》的编纂,为了编一个词条,总是和贵族院的御用学者、出版家就其从众行为进行争执,有时激烈的程度近似叫骂,有着坚定的启蒙立场。“迈向哲学的第一步,就是怀疑。”这是他一以贯之的治学原则,以至于树敌无数。即便是生命的最后,他也在跟身边人斗争,想吃一枚杏子遭到拒绝,就生气地说:“您以为那会对我有什么害处吗?”遂执意吃下,不久就轻咳了一下,死了。

这让我大为感慨,不能不承认,伏尔泰、狄德罗都不是胶泥,任人揉捏,他们骨头很硬,胜于卢梭。从《狄德罗传》中,我理清了脉络,原来卢梭好名而脆弱,别人必须呵护、忍让。一不呵护,就说薄情;一不忍让,就说“迫害”——他极端自恋、极端自私,是才子负气,与他标榜的“公德”无关。换言之,卢梭习惯于别人的同情与包容,而自己却绝不去同情和包容,也是被伏尔泰、狄德罗们过量的友情惯坏了。

事实上,伏尔泰、狄德罗后来沉默了,一任卢梭发泄、指责,也不辩驳。卢梭的痛苦,一半源自社会的不见容,一半源自主观的遐想——爱惜羽毛之下的自哀自怜。也许这就是一个脆弱的启蒙者的宿命——人在矮檐下,却做登高之呼;性在卑弱处,却做高洁之姿——那么痛苦就是必然要付出的代价,他不应该再有什么抱怨。

这不是什么妄论,而是常识。我一边说给卢梭,也一边说给自己——既想要卓越,就要从俗处立身,这不丢人。相反,既跟别人过不去,又不能安妥自己,还不认命,倒真的要丢人了。

通读完《狄德罗传》之后,还有一个意外的收获,便是狄德罗面对死亡的超脱,他毫无惊惧之色,甚至开起玩笑。多年来,他工作稍累就咳血,经医生诊断得了肺炎。由于不能根治,他只能与病相伴。这反而让他把死亡看轻了,每一咳血,别人惊惧,他却笑着调侃:“就要完结了,我们该分别了,但我身体强壮,所以不会一下子就到来,也许是两天后的事,或两个星期、两个月、一年吧。”

为什么会这样?他自己解释说——人生活得越充实,就越缺少额外的眷恋。因为忙碌的生活一般是清白的生活,除做好工作之外,没有多余的欲望和牵挂,所以就不太看重生死的事。

他之所说,我是理解的,在备受辛劳之后,我们本能地希望有一张床、希望香甜的睡乡赶紧来临。对于依本分生活的人,生命只是漫长而疲劳的日子,而死亡恰是抚慰劳顿的长眠,棺材是安息之床,大地是枕头,头放上去而不再抬起是甜蜜的。我们京西有句土语,人的一生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活着干死了算”。那意思是说,人活着就要劳动,从土里刨食,由于都是辛苦所得,所以活得清白,问心无愧。也正因为这样,死就死了,正可以休憩、歇神,心安理得,连鬼魂都不纠缠。

从这里我们不难想象,特别关注生死的人,也就是活得焦虑、惊惧于死亡的人,一般是两种状况:一是有闲,二是心中有愧。有闲的人,好逸恶劳,也不去创作,便内心荒芜,无价值凭依,总有坐吃等死的感觉,所以他不耐烦;而心有愧怍的人,总怕半夜三更鬼叫门,即便是睡在床上,也总是惊醒,看到死神狰狞的模样,所以他不安心。

所以,即便是瘟疫来袭,如果我们一贯勤劳、一贯清白,也有泰然处之的底气。来就来,去就去,不摘走一片云朵。

疫情在全球暴发了,依然还要宅在家里。既然有巨量的时间,就系统地读一个作家,以观全豹。

当然要读“讲究”的作家,而福楼拜正是经典作家中的文体家,便读《福楼拜文集》。家里有一套上海译文出版社的四卷本,都是李健吾的译笔,但缺《文学书简》、《庸见词典》和未完成的长篇《布瓦尔和佩库歇》。因为想读全,就上网搜寻,发现人民文学出版社正有一套五卷本,这些篇目均赫然有录。按李健吾《福楼拜评传》的索引,这几乎就是全集了,遂立刻网购。

夫人看见,讥而曰,我看你是有闲钱。她说的不错,全集的阅读,不仅是个时间体系、思想体系,也是个物质体系。肚饿,当然饥不择食,有什么就吃什么;食不为饱,自然要奢侈,上满汉全席。

昏天黑地地读了半月,把福楼拜读全了。总体感觉他写得真好,好像每个段落、每个字句都恰到好处,几近完美。但我并没有膜拜的感觉,倒觉得他理应如此。因为他一生什么也不干,既不立业、也不事功,更不侍奉日子,他只写作。用李健吾的话说,创作是他的生活,字句是他的悲欢离合,而艺术是他整个的生命。而终其一生才写了一百几十万字,不是一般的慢,是在煎熬中雕琢。因为慢,丑恶都有了道德的密度,凡俗都有了精致的纹理,如海水结盐,岩石风化,时间赐予的都是精华。

福楼拜几乎终生都宅在家里,很少把触角伸向现实与社会,所以他的“实生活”很稀薄。他一切的痛苦,正如他给勒洛阿娜·德·尚特比小姐的信中所说:“皆源于思想的过分悠闲,因为思想的胃口很大,没有外面的食料,就反求诸(自)身,直啃到自己的骨头。所以得重铸思想,加以充实,而不允许任其闲荡。所以,我对生活的认识虽然有限,从正常的意义上说,甚至是很少,但也充实——我少吃,而多反刍。”这种夫子自道,诚实而深刻,很说明问题。对于创作,深入生活当然重要,但回归自身,向内心挖掘,也能写得卓越。我们常听人说,要细嚼慢咽,因为牙口再好,一贪多就嚼不烂,能被吸收的营养也就未必多。而吃得少,多反刍,就不一样了,留下了深刻的体味、保命的营养和思想的精华,足可以让身体强壮,精神富有,进而源源不断地写。

通观福楼拜的创作,他的题材和描述对象,其实都很凡俗、凡常,甚至凡庸。《包法利夫人》写闲妇的情乱,《情感教育》写少年的情迷,《萨朗波》写怨偶的情仇,都是老掉牙的主题,却都让人痴迷,不仅能读得下,还有“不一样”的感觉。究其原因,在于福楼拜不人为弄悬,而是舍得在常识层面下笨功夫,在恒常人性上准确地把握和挖掘。

以《包法利夫人》为例。包法利夫人在修道院里读了过量的诗文,便有了浪漫情怀,有了不安分的精神基因。后来她嫁给了一个小镇的乡村医生,收入稳定,衣食无忧。对一般女人来说,这就是好日子了,但是对于一个有着浪漫追求的女人来说,这就是不幸的苗裔。她不甘心于一成不变的生活,认为是俗日子。从某种意义上说,她就是为“勾引”所设,一旦有人挥手,她就会毫不犹豫、甚至有些激动地上路。偷情,自然要有粉色氛围,那么就住酒店、吃宵夜,不吝花销,由于太迫切,顾不上矜持,一切都由自己买单,甚至借贷。有心者就乘机送上银钱,让她陷入债务,终至不可承受,为了不露丑,最终的选择只能是自杀。这告诉我们,在非分的感情中,人,特别是男人,都是自私的,不会有什么真诚的付出,因为那是“多余的部分”,不值钱。再浪漫的感情也是世俗的,也要搞成本核算。那么,包法利夫人的毁灭就有意义了,既悲惨,也悲壮,因为她给真实的人性作证,警示人们,在感情中也要保持人格与尊严,别被感官奴役。或可以说,忍者自安,矜持者自重,自救是正途。

福楼拜在他的作品中,总体地告诉我们,人性是一种“坚固的品德”,你不要轻易怀疑,因为它能给你信赖和安慰,使你不致对人间世悲观失望。

比如他的《淳朴的心》。虽然是个短篇,却是一个卑微的人一生的故事。一个可怜的乡村女人——虔诚,但有点神秘;忠实,却显得平静——内心像面包一样温馨和柔软。她不断地爱别人,先是女主人的孩子,后来是她的姨侄,最后是一只鹦鹉。鹦鹉死了,她让人制成标本,藏在自己房里,轮到她去世时,竟混淆了鹦鹉和圣灵。为什么会这样?女主人雇佣她,每年才给100法郎的工钱,但她很知足,因为她有了一个温暖的屋檐,远离了冻饿和漂泊,所以真心感恩。这就让人震撼了,因为她卑微和贫穷,人性里就有了忠厚的本色。或者说,温暖与爱心要从忠厚里摄取,然而忠厚,这个难得在富裕人群中发现的品格,只有贫贱和它不时地相依为命。

在我们的常识里,这就是人性本来的样子。福楼拜的凡常故事之所以依然能打动人,就是因为他固执地呈现了人性中这种“坚固的品德”,即现代都市中已经失去或者正在失去、因而愈来愈弥足珍贵的“淳朴的心”。

福楼拜的不朽,当然也有技术上的因素,也就是他作为文体家的独特书写。

他从来不平铺直叙,特别注重风格和结构。他不遗余力地营造氛围,让描述具有强烈的在场感。他贴着人物的身份写人物的心理感受,精微的程度到了纤毫毕现的地步。他让叙述有自己的腔调,让字词有自己的味道,而且有“草色遥看近却无”之妙——阅读时不觉,一旦放下,总能让人隐隐地感到。所以,看他的故事不能截章,必须连读,即便早已知结果;读他的句子不能跳读,因为象征与隐喻就埋藏在貌似平常的句子里,即便是他很谦抑,说“我写得很浅易”。

为了写包法利夫人服毒后的感受,他亲自尝过砒霜的味道,在具体写时,他用了很长的篇幅,把服毒者的面色、体征、动静、苦相都写尽了。好像不是包法利夫人在服毒,而是“我”“我们”在服毒,把心理感受上升到生命感受的层面,让“我”“我们”感同身受,只觉得人生的绝境真是在劫难逃。于是感受就变了,与其说是我们客观地悲悯这个女人,不如说是在场地悲悯我们自己。

在《情感教育》中,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毛诺,甫一走上社会,青春的本能自然是捕捉爱情。而受时尚影响,他走上了为满足情欲而不停地猎艳的路径。纯朴的少女、纯洁的感情,他嫌简单无味,为了刺激,就去跟交际花、贵妇周旋,常在舞会等社交场合与她们调情,也屡屡得手,就以为懂得了爱情,好像“道德和美丽融于无痕,感性与异香杂于一身”,就是情爱的一切了。但他不知道,自己只是她们刻板生活的临时调剂,到他动了真情的时候,她们却纷纷离他远去,他尝尽了苦头,觉得爱情真是不可靠,让人幻灭。如果仅仅停留在此,就成了一般的情迷小说了,但福楼拜的笔触稍稍地往深处用了一下,让他在幻灭的一瞬间,有顿悟。比如毛诺在与阿尔奴夫人分手之时,突然感到:“原来,在分手之际,我们所爱的人已经不和我们在一起了。”有了这样的感觉,他居然就平静了。这是很惊悚的一笔,让我们读爱情的人,也不禁顿然省悟:不果的爱情,离愁别恨其实早已提前来到,只不过当事者不察,以为这一刻才“来到”而已。所以,幻灭不可怕,它正让人看清了感情的真相,因而成熟起来,为拥抱真正的爱情铺平了道路。

这就是福楼拜的过人之处——别人写长篇小说,是写故事、写命运,而他则写细节、写顿悟。虽然他标榜他的写作只记述客观,而不写“我”,但他在给乔治·桑的信中却说,我们不能“只注意拐杖,而忘记了双腿”。看来他的客观,是主观引领下的客观,一如他给路易斯·克莱的信中所说,没有美的形式就没有美的思想,美从形式渗出,但反之亦然。追求独特的风格是对的,但不能忽略思想、忽略情感、忽略到达的目标,因为没有腿的存在,拐杖就是抽象的无用之物,我们追求独特,不能离开常识。

(作者单位:房山区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