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态文明”的热度不断提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美丽中国”画卷下的青山绿水、鸟语花香、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顺应了各界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盼,寄托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景和诉求。习近平同志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可以说,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社会的“最大公约数”。然而由于我国的生态教育长期较为薄弱,社会各界对于“生态”及相关概念的认识并不十分准确,加之目前一些媒体对“生态”一词的滥用,更导致了认识上的误区。目前,公众对生态文明的认识还普遍停留在“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等朴素观念上,不少政界、学界中人也把生态文明简单等同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些观念或看法不能说是错误的,但却是刻板的、片面的、笼统的,既不能准确地反映生态文明的基本特质,也容易给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带来消极影响。因此,在理论层面上对生态文明加以分析、澄清认识误区,并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生态教育,对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是从人与自然关系角度划分的文明形态

关于生态文明,学界已提出许多定义,例如将其视为“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或“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等等。尽管这些定义视角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都将“生态文明”定义为一种“生态”的文明形态。

“生态”一词源于古希腊语,原意为“住所”,后来被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用于描述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来说,“生态”就是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包括它们彼此之间、它们与环境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的总和。换言之,“生态”即是对生物与自然关系的一种指代。

从这一定义出发,笔者认为,与传统上以政治经济制度或以社会经济主导形式为切入点划分文明形态不同,“生态文明”是从人与自然关系这一全新视角划分而出的一种文明形态。因此,我们不应也不能把“生态文明”同某种政治经济制度或社会经济主导形式简单地对应起来,比如不能将其理解为某些研究所提到的,“生态文明”是“对资本主义文明的超越”,或是一种“后工业文明”。

当然,这并不是说生态文明在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或社会经济主导形式下都可以实现。同任何政治经济制度、社会经济主导形式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样,生态文明也只能是人类文明高度演化后,人与自然所形成的新的和谐关系的体现。正如资本主义制度不可能适应于农业社会、渔猎经济形态也不能符合封建文明的要求一样,具有相对先进意义的生态文明也难以与那些相对陈旧的政治经济制度或社会经济主导形式相兼容。

生态文明建设不能“过生态化”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得到前所未有的飞跃,但人类与自然界的矛盾也进一步加剧了。如恩格斯所言,“每一次这样对自然界的征服,自然界都将对我们进行反抗,这种反抗是无声的,却是十分有力的,是人类不可承受的”。人类活动所引发的大气污染、土壤酸化、植被退化、全球变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环境问题,在给自然界造成严重破坏的同时,也威胁人类文明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文明是文明发展和历史选择的必然结果。

当前,人类正在着力弥补与自然的关系,采取了大量“修复”和“恢复”的措施和手段。但由于对生态文明的理解有偏颇,出现了一些不顾社会经济需求的做法,甚至产生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是矛盾的”的误解,走进了“建设生态文明就得限制发展甚至放弃发展”的误区。

笔者认为,“顺应”自然的重要性并不弱于“尊重”和“保护”。自然并不是依附于人类社会的存在,更非人类种群的从属,而是具有独立性的资本,是具有演替演化、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等特点的系统。自然本身也是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对自然仅怀有“尊重”和“保护”是不够的,我们更应该做的是“顺应”自然,即深刻理解自然规律,全面给予自然休养生息的时间与空间。同时,要认识到,人与自然不存在矛盾的关系,不是分割的,而是互为因果、相互融入的共同体,是“天人合一”的。

因此,生态文明一定要防止“过生态化”,不能矫枉过正,避免从“片面的追求经济利益”变成“片面的追求绿色生态”。究其根本,生态文明是“以人为本”“人本位”,无论是保护自然还是利用自然,其宗旨都是为了人类社会服务。生态文明既不是简单地屈从于自然的各种变化,也不以人类意志来决定,而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达到和谐发展的目的。总的来说,生态文明并不是保守的静态保护,而是人与自然和谐的共同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真正解决”。

现代生态学是生态文明的科学基础

生态文明的实现不能离开生态学,尤其是现代生态学的整体进步。现代生态学是生态文明的科学基础。

1939年,英国生态学者A.G.坦斯利首次提出“生态系统”这一概念,用来指称有机体群落与其周围无机环境所构成的整体系统。此后,从生态系统层面开展的生态学研究逐渐增多。特别是在美国生态学家E.P.奥德姆、H.T.奥德姆等人的大力推动下,生态学正式进入以生态系统生态学为核心的现代生态学时期。

与早期的生态学不同,现代生态学建立在以“生态系统”概念为核心的整体论和系统论之上。从现代生态学的视角出发,地球上包括人类在内的任何组分都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方式,与其他的组分构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整体。因此,现代生态学注重运用控制论、信息论等,对复杂系统的控制调节过程进行分析,并通过数学模型、数量分析、计算机模拟等手段进行预测。同时,现代生态学并不局限于探究自然生态系统的格局、过程、机制,而是将人类社会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个活跃要素,从纯自然现象研究扩展到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研究,并发展出“能值分析方法”等一系列研究方法和分析路径,形成了生态经济学、生态工程等一大批交叉学科。

现代生态学不仅加深了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和理解,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意义来看,也为人类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科技支撑。如果缺乏现代生态学的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将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最终难以实现。

习近平同志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是从人与自然关系角度划分的文明形态,是人与自然关系发展的新阶段,生态文明强调的是“和谐”而不是“妥协”,在生态文明的建设中,要注意防止“过生态化”。生态文明建设是现实之需,但又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在尊重客观规律前提下发挥人类的主观能动性,用好现代生态学的科学理论,力争实现包含人类文明在内的自然界整体的和谐发展,真正实现马克思所说的“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真正解决”。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生态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