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时代以来,我国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保护治理,健全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明显成效。然而,目前我国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系统退化、水生态环境安全风险等问题依然存在,水生态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容忽视。为此,我刊特邀专家撰文,围绕如何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进行深入探讨。现将来稿刊载如下。

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助力蓝色经济健康发展

周虹丽(国家海洋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海洋资源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海洋经济正逐渐成为推动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中共二十大作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唯有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海洋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才能得以实现。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海洋资源是海洋中一切能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物质、能量和空间的总称。海洋资源按照其自然属性,可以分为海岸带资源、海岛资源、海洋空间资源、海洋生物资源、海底矿产资源、海水资源、海洋旅游资源、海洋可再生能源等。从形成方式来看,海洋资源可以分为可再生资源和非再生资源。

我国海洋资源丰富,拥有大陆海岸线1.8万多公里、岛屿岸线1.4万多公里,海岛7600多个。我国的海洋生物资源丰富,有记录的海洋生物达两万余种。同时,我国是世界海洋油气资源丰富的国家之一,在沿海和各岛屿附近海域的海底都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据估计,我国近海石油储量超过210亿吨,截至2021年底,我国天然气剩余探明技术可采储量为6万亿多立方米,开发潜力巨大。我国的滨海砂矿储量约为31亿吨,另外,我国还拥有丰富的稀土资源、可燃冰资源、海洋渔业资源、港湾资源等海洋自然资源。2017年5月,我国首次在南海北部神狐海域试采可燃冰成功。截至2023年底,全国现有海水淡化工程156个,工程规模超250万吨/日,年海水冷却用水量超过1800亿吨。这些珍贵的海洋自然资源是国家强盛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海洋资源的多样性为蓝色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海底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这些资源的开发不仅能够满足人类对能源和原材料的需求,还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就业。同时,海洋生物资源也是蓝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生物技术的研发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食品来源,还推动了生物医药、化妆品等相关领域的发展。海洋新能源的开发是蓝色经济的重要方向,风能、潮汐能、波浪能等清洁能源在海洋中的储量巨大,且开发潜力巨大。截至2018年底,我国潮汐能电站装机容量为4.35兆瓦,累计发电量超2.32亿千瓦时。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成本的降低,这些清洁能源的利用将成为未来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发海洋新能源不仅可以降低我们对传统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温室气体排放,还能促进能源结构的多元化和可持续发展。海洋旅游业也是蓝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和对休闲娱乐的需求不断增长,海洋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海底观光、潜水体验、海岛度假等多样化服务,吸引了大量游客来享受海洋旅游业的发展成果,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休闲放松的好去处,还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就业。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国在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依然面临资源开发过度、生态环境恶化、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规划和综合管理措施,以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性开发和保护。

海洋科技资源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仍需增强

随着科技的进步,海洋资源治理的技术手段日益丰富和先进。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海洋监测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为海洋资源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然而,由于技术水平和设备条件的限制,海洋资源治理的技术手段仍存在诸多不足和局限,如监测范围有限、数据精度不高、设备维护困难等。我国在海洋领域的核心技术和产业关键技术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健全产学研之间的合作机制。同时,为了推动海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相关基础研究领域的研究水平亟需提升。

海洋工程技术装备与国际先进水平有差距

中国的海洋工程技术装备在全球范围内处于较为先进的位置,但与世界顶尖水平相比,仍存在8—15年的技术差距。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能够进行深水作业的船队,并且与国际上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但中国目前仍被归类为第二梯队国家。特别是在浮式液化天然气技术装备方面,我们还存在一定的短板,这限制了我们在深远海油气田独立开发方面的能力。在海上风电技术及其相关装备的研发和制造领域,欧美地区依然占据着全球领先地位。对于中国来说,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受到了现有供应链和基础设施的制约。此外,中国在海上风电开采技术装备的自主研发和控制能力方面还有待加强,关键装备部件的依赖度较高,目前整体还处于跟随和学习阶段。海洋碳封存领域与国外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在基础研究、核心装备和安全监测等领域的水平仍有待提升。

海洋资源开发效率较低,精细管理尚需提高

海洋生态系统正在逐步恶化,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和数量正在减少。海域使用中的矛盾和冲突持续不断,海洋产业的布局呈现出同质化趋势,而对岸线、港口等关键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包括近海生物资源枯竭、生态系统退化、入海污染物排放监管不力、沿海产业布局低质同构、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不足、海洋管理体制机制需进一步理顺、违法用海用岛等问题,还有待解决。同时,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流域和海洋的统筹规划、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

海底矿产资源的开采可能导致生态破坏,例如,开采过程中排放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可能对海洋生物造成严重影响;海底矿产资源的开采可能导致海洋生态系统失衡,破坏珊瑚礁、海底植被等生态环境,影响海洋生物的生存和繁衍;海底矿产资源的开发速度远远超过其自然恢复速度,可能导致资源枯竭、开采成本上升的问题;海底矿产资源的开采往往涉及多国利益,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这些资源,避免利益冲突,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海洋资源治理的矛盾进一步加大

一是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存在矛盾。一方面,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另一方面,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会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如何在实现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担负起社会责任,重视环境发展的可持续性,是海洋资源治理的重要课题。

二是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涉及国家主权和国际合作两个方面。一方面,各国拥有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的海洋资源主权;另一方面,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国际合作和共同治理。如何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和共同治理,是海洋资源治理需要思考的问题。

海洋资源未来发展规划

完善海洋资源治理体系。要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首先需要构建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海洋资源治理体系。要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海洋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需要建立健全海洋资源监管机制,加强海洋资源开发的监管和执法力度,防止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行为的发生。通过优化海洋资源的总体控制、合理分配、全面节约和循环使用,提升海洋资源的利用效能。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对渔业资源的管理,确保其可持续利用;推动海洋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创新研发,并进行试验性应用;规范海砂的开采活动,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推动海洋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实现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关键。应该加大对海洋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海洋科技研究与应用,提高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和效率。大力推进海洋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同时完善产业、学术界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模式,提升海洋经济相关基础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此外,通过吸引和培养顶尖的海洋科技人才,增强国际和国内的海洋科技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海洋科技的创新进步。

促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海洋产业是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应该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推动海洋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业,提高海洋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海洋产业在不同区域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发展,构建一个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海洋产业生态。通过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群,加速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科技船舶等高端制造业的进步。同时,注重海洋服务业的拓展和提升,以实现海洋经济的全面发展。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是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础。应该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海洋垃圾的产生,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建立健全海洋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理海洋污染事件。同时,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保护区建设,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严格控制围海造地活动,强化海岸线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同时设立并实施自然岸线保护率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此外,推进海域和无居民岛屿的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以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和可持续性。

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需要国际合作与共同治理。应该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挑战和问题。通过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推动国际海洋法制的完善和发展、加强与国际海洋组织和机构的合作等方式,共同推动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蓝色经济的健康发展。


以湿地保护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
张明祥(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教授)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湿地在水生态中发挥着多重作用,具有涵养水源和补充地下水、净化水质、调蓄洪水、保持水土、维持生物多样性、调节气候等作用。它们不仅维护了水生环境的健康与稳定,还为人类社会提供了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态服务。因此,保护和管理湿地资源,对于维护水生态平衡、保护水生态环境和人类福祉至关重要。

湿地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湿地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包括水源涵养与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调节以及碳汇功能等。

首先,湿地对于水源涵养与水质净化具有显著效果。湿地能够通过其独特的生态结构,如丰富的植被、微生物和土壤等,有效涵养水源。在雨季,湿地能够吸收和储存大量雨水,减缓洪峰,降低洪涝灾害的风险。而在旱季,湿地则能缓慢释放储存的水分,维持河流和水库的水位,保障供水安全。同时,湿地还能通过土壤和微生物的过滤、吸附、降解作用,有效去除水体中的污染物,如氮、磷等营养物质以及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从而起到净化水质的作用。

其次,湿地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场所。湿地生态系统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包括各种水生植物、鱼类、鸟类、昆虫等。这些生物在湿地中形成了复杂的食物链和生态平衡,共同维持着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同时,湿地还为许多珍稀濒危物种提供了独特的栖息地和繁殖场所。因此,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再次,湿地还具有气候调节功能。湿地中的水分蒸发能够增加空气湿度,降低气温,从而起到调节局部气候的作用。此外,湿地中的植物还能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有助于减缓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保留和恢复湿地对于缓解城市热岛效应、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最后,湿地的碳汇功能也是其在水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贡献。湿地是全球碳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吸收并储存大量的碳。特别是泥炭沼泽等类型的湿地,其碳储存能力极强,有助于减缓全球气候变化。通过保护和恢复湿地,可以有效增加碳汇,降低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浓度,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供有力支持。

中国湿地保护现状

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建成。目前,我国设有国家层面湿地管理专门机构,地方也成立了各级湿地管理机构;初步建立起由林草主管部门负责的湿地保护管理体制,以及地方政府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形成了湿地保护合力。

湿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我国实行湿地面积总量控制制度,把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将湿地列为一级地类;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把约1100万公顷湿地纳入国家公园体系,重点建设三江源、青海湖、若尔盖、黄河口、辽河口、松嫩鹤乡等湿地类型国家公园;已建立600多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903处国家湿地公园和为数众多的湿地保护小区;已建立包括国家重要湿地(含国际重要湿地)、省级重要湿地、一般湿地的分级管理体系,指定了国际重要湿地82处,认定国家重要湿地58处,13个城市获得“国际湿地城市”称号。每年开展的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监测表明,我国湿地生态状况明显改善,生态功能有效发挥,总体呈向好趋势。

全面推进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98.7亿元,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重大工程,以及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退耕还湿、湿地保护奖励等项目。“十四五”以来,国家林草局在“双重”(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区域的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湿地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实施了一批湿地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以提升退化湿地的生态功能。目前,我国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项目3400多个,新增和修复湿地1200多万亩,湿地面积达到8.5亿亩左右。

此外,我国还组织实施了44个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在洞庭湖、洱海、巢湖、乌梁素海等重要生态区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已完成保护修复面积17.9万公顷;组织实施了“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等重大项目,已修复滨海湿地3万公顷;尤其是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扭转了红树林面积急剧减少的趋势,成为世界上少有的红树林面积增加的国家。

湿地在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

在重点流域,如黄河、长江、三江源地区等,湿地保护工作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这些流域的湿地不仅承载着重要的生态功能,还对维护整个流域的水生态平衡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政府在这些流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湿地的恢复与保护。

黄河流域地处我国生态环境极度脆弱区,湿地资源是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资源,总面积740.62万公顷。湿地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调蓄洪水以及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功能,保护黄河流域弥足珍贵的湿地资源,是有效保护水资源和水生态的根基,对加快实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国家和黄河流域九省(区)各级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湿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形成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黄河流域内已有国际重要湿地8处;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3处;流域内共有国家湿地公园126处、省级湿地公园113处。

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干流全长6300千米,流经11个省级行政区,长江水资源总量高达9755亿立方米,约占全国河流径流总量的36%。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长江流域湿地对维护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其生态和战略地位都很显著。长江流域孕育了类型丰富的湿地资源,拥有独特的湿地景观。据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显示,长江流域具有5类25型湿地,总面积达945.68万公顷,为诸多珍稀物种提供了栖息和繁殖场所,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独特的生态系统在调节气候、涵养水源、降解污染、补给地下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江流域湿地是陆地水循环的天然“海绵”,也是我国重要的“绿色水库”。

三江源位于青藏高原腹地、青海省南部,被誉为“中华水塔”,是长江、黄河、澜沧江三大河流的发源地。2021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三江源国家公园。三江源国家公园湿地资源总面积为215万公顷,约占总面积的17%。首先,三江源湿地是我国重要的淡水供给地,每年为流域18个省份和5个国家提供近600亿立方米的优质淡水,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其次,三江源湿地发挥着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职能,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最后,三江源湿地对于全球气候变化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是全球气候变化的敏感区域之一,其生态环境的变化会对全球气候产生重要影响。

我国湿地保护的对策与建议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由于对湿地生态系统重要性认识不足,全球范围内的湿地生态系统都遭受了严重的破坏,湿地的消失速度是森林的三倍。自1970年以来,全球超过35%的湿地已退化或丧失。据统计,我国有40%的重要湿地面临严重退化威胁。

湿地保护是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从增强保护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实施科学管理、推动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等多方面入手,共同推动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湿地在维护水生态环境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构建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增强湿地保护意识。要在全社会范围内普及湿地知识,提高公众对湿地生态价值的认识。这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和播放湿地保护公益广告、建立湿地保护教育基地等方式实现。只有公众充分认识到湿地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价值,才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和实施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是保障湿地生态环境的关键。要积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确保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实施科学的湿地管理。科学的湿地管理是保护湿地的重要措施。应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完善湿地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湿地进行生态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湿地生态状况,为湿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加强对湿地的规划和管理,确保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推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针对已经受到破坏的湿地,应积极推动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通过生态补水、植被恢复、污染治理等措施,逐步恢复湿地的生态功能。此外,还应加强湿地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保护区内的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湿地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因此,应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共同推动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湿地保护组织和活动,提高我国在国际湿地保护领域的影响力。

鼓励公众参与。公众参与是湿地保护的重要力量。应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湿地保护活动,如开展志愿者活动、设立湿地保护基金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和能力。

擦亮长三角可持续发展的水生态底色

陈雯(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研究员)

长江三角洲位于东南沿海地区与长江流域的交汇点,江湖海通达,河湖水系纵横,而且区位条件优越,发展水平高、活力强,以不到全国4%的国土面积,聚集了全国16%的人口和将近1/4的经济总量。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污染产业高度聚集、协同治污不力等因素,导致水环境污染较为严重,水生态环境不容乐观。因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指出,沪苏浙皖要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着力推动形成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水生态环境保护是其中的重要任务。

长三角水生态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水资源量总体不足,密集城镇化区域的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时空差异大。由于人口众多,长三角地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3,而且时间和空间上分布不均,如太湖流域水资源丰富,但产业和生活用水大,水资源短缺严重,太湖流域以占全国7.0%的水资源量支撑了全国11.4%的人口用水和18.8%的国内生产总值。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用水供给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特别是应对长江少水期下游的咸潮等问题,上下游协调联动、跨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和联合保护机制有待完善。

经济人口增长与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突出,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太湖的富营养化始自20世纪80年代,至2007年前后达到1000 平方千米以上,接近湖面积的一半,引发无锡的饮用水危机,揭开了太湖大规模水污染治理的序幕。2023年,太湖总磷、总氮浓度同比下降17.5%和9.9%;蓝藻平均面积、最大面积、湖体藻密度同比分别减少45.7%、50.8%和30.3%。但近几年关键水质指标总磷与浮游植物叶绿素a浓度出现了波动,蓝藻水华有所反弹。这说明太湖综合治理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工作。

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规模农业高产要求与农药化肥减量矛盾难以协调。长三角地区既是人口城镇化密集区域,也是被称作“鱼米之乡”“江南水乡”的农业富庶之地,农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农用地总面积的比重保持在4%左右,虽然农用地面积有所下降,但占全国比重没有变化。这里农业劳动力投入不足,为保障农作物产量,大力发展规模和设施农业,农药化肥的用量相对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农业面源污染,对当地的水体、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了潜在的威胁。

河湖水环境的跨界矛盾突出,一体化治理存在一定难度。长三角区域地势平坦、水网密布,自北向南依次有淮河流域、长江流域、太湖流域以及东南诸河流域,均跨越省际行政边界,有长江、淮河、钱塘江等大江大河以及太湖、洪泽湖、巢湖等湖泊,加之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引江济太、引江济淮等人工水道,形成了相互联通的水系流域格局。水体要素相互联系密切,部分地区污染物沿河网扩散移动,形成跨界水污染,水环境冲突更为明显,如太湖流域沪苏浙边界因特殊地势和密集水网,水污染容易积聚并扩散,引发江浙沪三地的跨界污染,跨界治理难度和挑战巨大。此外,长三角地区各城市之间生态环境差异较大,在解决跨界环境问题、实施生态补偿、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共同保护等方面,现有的机制手段尚不完善,难以有效满足实际需求。

洪涝灾害的威胁较大,对水生态环境具有负面影响。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加之全球气候变化,长三角地区极端天气增多,易受洪涝灾害的影响。在汛期,持续性降水或短时强降水可能导致江河洪水泛滥,引发洪涝灾害。而且,该地区地势平坦,水系发达,河网密度高,湖泊众多,加上人类活动如城市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及河道改造等改变自然水文循环,使河湖调控空间减少,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威胁和易损性。洪涝灾害不仅对人民生命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也可能引发水源污染、土壤侵蚀、生态破坏等问题。

水生态系统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与区域开放及水污染、水资源、水灾害等问题高度关联。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是“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要求水质优良、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结构稳定、水文条件良好。长三角区域开发强度高,河湖水体及沿海滩涂多被占用,自然湿地萎缩明显,水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不稳固,削弱了水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能力,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威胁;水体污染,水质恶化,河湖水华、近海赤潮等富营养化现象时有发生,破坏水体景观,部分水域发黑发臭,严重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衍;水生生物减少,对水生态环境系统造成极大危害。同时,一些水利工程及洪旱改变河湖连通性和水流水位态势,也会影响水生态的自然循环和物资交换。

长三角水生态保护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稀缺、水污染、水生态损害、水安全威胁等问题日渐凸显,流域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健康乃至人类生存发展都受到较大影响,流域涉及的上下游不同行政区的分割及相互影响,也加剧了流域保护和发展利益之间的矛盾。为此,加强长三角的水生态保护,对流域可持续、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水生态保护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对于保障人类的生存、发展和福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健康优良的水生态系统具有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提供湿地、森林、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增加水源涵养能力,保证稳定的水流,为人类生活、农业灌溉和工业生产提供充足的水资源;通过水生植物和微生物的作用,对污染物进行吸收、转化和分解,净化水质,清洁的水资源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有助于减少水传播疾病的发生,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影响局部的气温、湿度和降水等气候要素,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韧性,有助于防洪减灾,如湿地和森林能够吸收和储存水分,在洪水期起到调蓄洪水的作用,而在干旱期又能缓慢释放水分,缓解干旱压力,从而减轻洪灾、旱灾等自然灾害及极端气候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危害和影响;营造众多生物的栖息地和繁衍场所,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平衡,使各种生物在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共同生存和发展,最终呈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

同时,水生态保护是长三角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保障。健康的水生态系统能够支持渔业、旅游业等直接相关产业的发展,并通过与当地文化紧密相连,为经济增长创造机会。稳定的水资源供应有助于保障农业和工业的正常生产,降低因水资源短缺或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优良健康的水生态环境是长三角发展的重要生态资源和资产,是可以转化成“金山银山”的“绿水青山”,也可以成为长三角跨界一体化合作的重要资源。进一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变生态优势为经济价值,可以夯实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基础,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着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为长三角带来绿色一体化的创新发展新动能。

加强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李继清(华北电力大学水利与水电工程学院教授)

2024年第779号国务院令公布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彰显了我国推进生态保护的坚定决心,开启了生态补偿新篇章。《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允许地区间以多种途径推动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良性互动,协议建立其他补偿机制,明确了生态保护补偿的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规范了财政纵向补偿的转移支付方式,完善了地区间横向补偿的协商、协议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我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里程碑。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护和改善流域的生态环境,也将推进地区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永定河作为北京的母亲河,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屏障和生态走廊。2016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的《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将保障河道生态需水、恢复河流生态功能、维持河流生态健康作为永定河生态修复的关键,提出了“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的治理目标。为了保护和修复永定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改善流域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完善由受益地区向上游地区或生态保护地区提供经济补偿的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有效激发全流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实现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协调,促进京津冀地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的现状及问题

永定河流域水资源禀赋差,人均水资源量276立方米,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1/10;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97%,远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警戒线。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永定河上游来水不断减少,流域水资源过度开发,三家店以下常年断流,存在极度缺水、水质污染、生态空间不足、生态系统退化等问题,与其作为绿色生态廊道的功能定位十分不符。自2018年起,永定河流域已实施生态补偿,河北省与北京市先后签订了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一期、二期协议,推动了水质考核目标的提高、奖惩标准的设置等。北京市也将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作为首都水生态环境建设的一号工程,推进流域生态修复体系的构建。2023年,京冀两地续签了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实现了京津水源上游潮河、白河、滦河、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的全覆盖,明确了跨界断面补偿和污水治理年度任务补偿两部分内容,标志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进入新发展阶段。

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保护和改善永定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也将推进京津冀地区的协同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但由于生态保护补偿涉及面广、利益交织,实施难度较大,在生态转移支付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需要解决,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流域治理资金和协同管理能力不足等。

生态补偿制度不完善。京津冀地区已在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引滦入津工程上下游等实施了生态补偿,但仍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以及监督机制、责任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具体内容,以适应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状况和社会发展情况。

水质水量监测与技术支撑欠缺。确定生态补偿资金的水质、水量核心考核指标的数据监测网络仍需改进,以实现水量水质的科学量化。补偿标准和量化评估规范等技术支撑体系尚不完善,尚未对生态保护者的生态保护投入等关键因素进行深入、定量的科学研究和技术评估,缺乏充分的技术支撑。

财政激励机制创新改革不足。京津冀地区各省(市)辖区内建立了基于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财政激励机制,但市场在生态补偿中作用的发挥尚不充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仍有待优化,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重视不够。

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管与使用存在短板。资金使用效益和监督管理是健全生态补偿的关键环节,还存在生态补偿资金下发不及时、违规使用和分配落实不力的情况,缺乏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对生态补偿标准、资金使用、补偿效果等的考核评估有待加强。

社会公众参与度不高。社会公众对生态补偿的认知程度及接受(支付)补偿的意愿需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社会和公众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形成共建共享共赢的流域治理新格局。

加强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要想实现把永定河建成“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的目标,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解决流域生态补偿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探索上游主动强化保护、下游支持上游发展的互利共赢之路。

优化生态监测网络,完善分类补偿制度。优化永定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通过建立上下游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满足京津冀地区水生态环境补偿的数据需求。健全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综合考虑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保护成效等因素确定补偿水平,对不同要素的生态保护成本予以适度补偿。需坚持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与财政能力相匹配,坚持上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形成上下游共建共享的内生动力,按照生态空间功能,实施纵横结合的综合补偿制度,开创性建立适用于永定河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需要的生态补偿机制。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拓宽多元化补偿方式。逐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探索设立京津冀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与上游区域需求相匹配的补偿方式,除资金补偿外,流域上下游在绿色金融、新兴产业、传统农业、文旅产业、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大力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金融衍生品的发展,推动由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实施补偿,向通过市场机制形成补偿的方式转变;从生态资源向生态资本转变,推动流域生态保护从末端治理向源头保护转变。

构建技术支持体系,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创建流域上下游地区之间的对话、沟通平台,探索建立跨区域跨系统协调联动机制。研究制定“永定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明晰生态保护的各方利益关系,完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探索永定河流域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统筹”的生态补偿标准核算体系。加快推进生态资源价值化,建立资源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的利益补偿机制,推动地区生态质量提升和区域绿色发展,实施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与发达地区跨区域、跨流域配额交易,探索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为推动建立永定河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以及下一步深入开展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与水权交易奠定基础。

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加快推进市场化补偿。鼓励社会资本及地方政府按照市场规则,通过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永定河流域上游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旅游与康养休闲融合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等生态产品经营开发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依法有序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优惠贷款、购买生态服务等方式筹集生态补偿资金,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域排污权、用水权、用地权等流域内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同时,明确上下游各省市的权利和义务,激发流域生态补水活力,纳入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模式,实现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公平和均衡。

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大生态补偿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对生态补偿的认识,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完善公众参与流域生态保护的有效渠道,使更多人了解生态补偿。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生态补偿相关信息,保障公众对生态补偿的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严格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督问责,加强对生态补偿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和引导交易收入资金的使用方向。加快研究制定“永定河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防治、联合执法,进一步细化规定利益相关者的责权利以及监督机制、责任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等具体内容,同时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永定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是流域协同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好各类水源,加快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探索开展量质兼顾的永定河生态补偿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技术支持体系,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生态补偿,为促进流域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的协同推进提供有力支撑,并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政策共同发力,促进流域构建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协同与绿色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让“中华水塔”坚固丰沛

张盟(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国经咨询专家顾问)

青海地处青藏高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三江源头”,是孕育华夏文明的“中华水塔”,是全球高海拔地区生物、物种、遗传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也是全球生态系统的调节器和稳定器,在我国乃至世界的生态安全中具有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赴青海考察,两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多次对守护好“中华水塔”发表重要讲话。为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承担好守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我们要走出一条具有高原特色的高质量绿色发展之路,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以全局视野面对问题与挑战

“中华水塔”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水资源保护地,不仅为我国和亚洲地区提供源源不断的水资源,还对全球气候和生态系统产生着重要影响。从全国视角来看,青海地处联藏络疆、连甘通川的西部居中位置,生态地位极端重要且极端脆弱,南有三江源,为全国提供源源不断、干净清澈的水流,北有祁连山,在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控制西部荒漠化向东蔓延的天然屏障。从亚洲视角来看,三江源作为世界上孕育大江大河最集中的地区之一,被公认为亚洲最重要的水源涵养区,长江总水量的25%、黄河总水量的49%和澜沧江总水量的15%都来自三江源地区,它维系着全国乃至亚洲地区的水生态安全命脉。从全球视角来看,青海发挥着全球气候变化驱动机和放大器的作用,是全球生态系统调节的稳定器,三江源独特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独一无二的大面积湿地生态系统,生态地位十分重要。

因此,为了更好地看清守护“中华水塔”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需要有整体观和大局观。一方面,要全面认识承担和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生态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要重视气候变化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以及人类生产生活引起的生态退化和环境破坏,充分认识保护“中华水塔”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

具体而言,守护“中华水塔”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包括:一是受青藏高原生态脆弱性、复杂性的影响,三江源和祁连山等高寒干旱区域生态环境脆弱且易发生退化,遭到破坏后恢复难度大且过程缓慢;二是冰川消融和水资源分布不均匀的问题明显,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冰川面积和冰储量减少,影响水资源的长期稳定性和时空分布,特别是人口聚集、经济相对发达的湟水流域,缺水已成为制约地区发展的重大瓶颈;三是人类活动如过度放牧、资源开发等给“中华水塔”的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这些活动破坏了植被和土壤结构,导致水土流失和生态退化,同时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污染物通过河流、湖泊等水体进入生态系统,对水质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四是生态保护补偿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多元化生态保护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外源性社会融资严重缺位,资本投入意愿不强,资金投入整体不足。

统筹管控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具体到高原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守护“中华水塔”需要构建以“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为目标的“三水统筹”一体化管控体系。

在水资源领域,要着力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完善水资源监管标准,将维系河流、湖泊、冰川等水体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施以水定城、以水定产,合理控制城镇建设规模,同时加强现有水电站挖潜改造,严控小水电开发,提高水资源开发的绿色程度。

在水生态领域,要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不断提升“中华水塔”的水资源涵养功能,强化水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从严控制自然生态空间转变为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确保水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

在水环境领域,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水环境风险。具体包括: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实施“污染源—排污管线—排污口—水体”全链条管理,强化污染源解析,追溯并落实污染责任;推广集约、高效的高原生态畜牧、畜禽养殖技术,推行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发展草食畜牧业;推广应用节能减排型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改善养殖环境和生产条件,减少养殖污染排放。

“三水统筹”的管控体系,一方面,将系统观念融入水资源开发、水环境保护、水系统管理的各个环节,立足全流域统筹规划、各行政区协同推进的思路,找准问题突出和互相影响的地区,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共同治理;另一方面,既要开展科学性的水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措施,又要重视法治、监管等非工程措施,增强各项措施的相互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水污染治理协同增效。

生产、生活、生态共赢发展

中共二十大报告强调,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自然和生态环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体到守护“中华水塔”这一治理目标,则需要坚定不移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道路,构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和谐共生发展模式。

守护“中华水塔”,从本质上看是水环境保护与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是深入贯彻并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人类为满足生产生活需求从而对地球资源开发利用,实际上是整个地球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共生的发展模式要求把社会系统、经济系统和自然系统视为一个整体,正确处理生产、生活、生态之间的关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水平保护。

在生产上,应推行绿色发展模式,鼓励企业生产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减少污染物排放,特别是在矿产资源开发、畜牧业发展等过程中,要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经济活动不损害生态环境;同时,以发挥本地优势、发展高原特色产业为基调,既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又保护自然资源,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盲目发展。

在生活上,需要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让节水、节能、减排、减碳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具体包括,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出行体系,推广新型绿色建筑和建造方式,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立健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制度,逐步实现商品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循环化,并且让本地居民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积极参与各类环保活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在生态上,加大对生态破坏迹地的修复与保护力度,实施矿山修复、退耕还林还草、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恢复等工程,尽量提升高原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结合河湖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治理的具体内容,加强亲水设施及绿色廊道建设,营造滨水生态空间;同时建立健全水生态补偿机制,对为保护生态环境而牺牲发展机会的地区和群众给予合理补偿,确保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结合青海的实际情况,实现共生共赢发展的绿色转型。一方面,可以在生产生活上持续推动特色农牧业的绿色发展,打造青南牦牛、环湖藏羊、柴达木枸杞、沿黄冷水鱼、河湟谷地高原夏菜、农牧结合带优质饲草等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增加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并稳步提高特色农畜产品生产能力,做优做强绿色有机农牧产业,切实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在生态文明上突出高原特色的生态文化体验,坚定文化自信,深入挖掘“中华水塔”所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中华水塔”的故事,依托三江源国家公园、可可西里国家自然保护区等世界级文化和旅游资源,推动原生文化和自然生态的深入融合,建设高原自然保护区生态教育场馆和生态文化体验线路,打造世界级生态体验和自然教育平台。

用水、用能、排碳、排污“四权融合”

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将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资源环境要素一体纳入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总盘子,支持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市场交易行为。

守护“中华水塔”,需要构建基于用水、用能、排碳、排污“四权融合”的智能化管理手段和一体化交易系统。首先,需要精准监测与调控水资源的利用程度,确保每一滴水都用在刀刃上;其次,需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过程中的碳排放总量;同时,建立严格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激励企业主动减排、主动申报、积极交易;此外,需要对排污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确保生态安全与环境质量。

针对青海省用水、用能、碳排放和污染排放的实际需求,加快建立“四权融合”的绿色金融交易制度与资金保障体系,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推进区域内饮水权、取水权、灌溉权等多种形式的用水权市场化交易;基于现行排污许可制度,常态化开展排污权交易;充分发挥碳排放权/碳汇交易机制的激励和约束功能,有序推进碳汇交易全国试点建设,鼓励更多社会主体参与林草碳汇项目,推进碳汇多元化、市场化补偿,建立林草碳汇价值转化路径,从而解决生态保护资金短缺的部分问题;持续增强农牧区供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探索建立高海拔地区电力补偿机制,推进三江源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和保护区以电能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工程等。

“四权融合”的交易体系,一方面可以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来支持和补偿生态保护上的资金投入,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探索“绿色金融+”模式,推进“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不断丰富绿色金融工具箱和产品库;另一方面,还需要提高基于“四权融合”金融交易风险的防控能力,合理设置风险隔离墙,有效阻断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外溢和蔓延,有效保障生态补偿资金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守护“中华水塔”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任务,是利在当代、造福子孙的伟大工程,要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我们需牢记守护绿水青山的初心使命,切实承担好维护生态安全、保护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的重大使命,让“中华水塔”坚固丰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