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几十年的实践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方面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对传统管理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共二十大报告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战略部署,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出了更高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让法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驾护航,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刻把握主要矛盾,从重点角度切入解决问题。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应以高质量立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立好法,才能实现良法善治。立法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近年来,经济领域的立法工作尤其引人注目,在有效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提振市场信心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在落实金融体制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过立法巩固改革成果,为推动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塑造和壮大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要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的前提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围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安全稳定市场环境、强化产权及企业家权益保护、完善市场主体救治退出机制、高效办理涉企案件、优化升级涉企法律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让法治切实成为营商环境的“最硬内核”,更好地助力千千万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确立经营主体的平等地位,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需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将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享有平等地位和权利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财产权的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名誉权等人格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二是依法保障市场准入的统一,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造,同时营造宽容失败的创业氛围,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三是助力民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运用法治方式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