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坚持五育并举、教育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关键领域改革、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义务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这是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教育工作新思想新要求的系统部署,是新时代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
树立全面发展的教育观。《意见》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建设教育强国,必须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根本问题,突出德育实效,突出育人的根与魂。提升智育重在转变教育观念,应着力培养认知能力,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摒弃“唯分数论高低”。同时要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
推进教育均衡公平发展。让每个学生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 ,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需求正在由“有学上”向“上好学”转变,亟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创造均衡公平的教育环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让所有学生都能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实现自身的成长与成才。
明确教师的教育惩戒权。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职责,具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现象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因缺乏程序性规定,常出现教师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产生家校矛盾,甚至法律纠纷。《意见》明确了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原则,也将进一步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促进广大教师既热情关爱学生,又严格管理、悉心教导,以更好提升育人效果。
赋予家庭教育明确的职责。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受制于家庭人员结构的变化,家庭教育普遍出现重智轻德、重知轻能、过分宠爱、过高要求等现象,且已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意见》要求,将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的建设,指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培养孩子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克服盲目攀比心理。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9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