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学是什么?”著名考古学家俞伟超先生以此为书名的专著常被列在考古专业学生必读书单的前列,甚至多年从事考古学研究学者在枕边案头也摆放着此书,常翻常新,总有收获。大家似乎从中吸取了充分的营养,能量满满。曾任美国考古学会会长的知名考古学家罗伯特·L.凯利在其畅销书《第五次开始:600万年的人类历史如何预示我们的未来》中称,“考古学不仅关乎死亡,它也关乎生存,考古学不仅关乎过去,它也关乎未来”。这显然与哲学的终极三问密切相关。

“你家肯定有很多文物吧?”“考古与盗墓没啥区别啊,都是挖宝贝嘛?”“国家花那么多钱考古有啥用啊!”每每面对被我戏称为“考古学终极三问”的的疑问时,空气就瞬间凝固,如果提问者再抛出一句“考古不就是合法盗墓嘛”这样的揶揄,我想气氛一定不是愉快的,“尬聊”成为必然。

以前,我们总是对此一笑了之,但当《盗墓笔记》位列畅销书榜单、鉴宝类节目圈粉无数、“国宝帮”们制造出一起又一起令人大跌眼镜的事件时,作为考古人,我们应当意识到,传播正确的考古学常识已刻不容缓。

不私藏文物是考古学家的基本操守

有人会想当然地认为考古学家都会收藏文物、鉴定文物。而每当我说家中连文物的复制件都不放时,往往听到的是一片质疑声:“怎么可能?”“肯定藏在别处!”“真不实在,又不要你的,只是好奇想看看嘛!”……对此,我想从殷墟早期考古发掘说起。

殷墟是中国考古学的摇篮。在私挖滥采30年后,1928年10月开启了第一次由国内学术团体主导的殷墟发掘工作。但对于当地的百姓来说,发掘工作只不过是打着官家的旗号堂而皇之地挖掘甲骨罢了。1929年,被誉为“中国考古学之父”的李济先生加入了发掘团队,面对从上至下的各种质疑,李济决定先从考古团队自身做起,立下了中国考古学第一条规矩:“一切出土物全属国家财产,考古队同人自己决不购买、收藏古物。”只有如此,才能“使自己自别于古董商人和古玩收藏者;可取信于古物出土地的老百姓;虽说不足以消弭,但可以有助减缓盗掘古物的风气”。自此,这条规定成为每位中国考古学家必须遵守的圭臬。

自大学入学始,考古系的老师们都会不厌其烦地把这样的理念告诉刚刚踏入考古学大门的同学。参加工作后,各级研究机构的考古同人也都以身作责,给新人树立典范。很多人会问,考古发掘出土那么多文物,又没有具体数目,如何能六根清净不动邪念?我认为靠的就是最根本的职业道德。

最近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第三章第三十四条规定:“考古发掘的文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同时文物保护法也充分保护任何人从事合法文物收藏的权利。但多数考古学家还是遵守李济等老一辈学者立下的规矩,不购买、不收藏文物,“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更不会侵占发掘出土的文物。文物、考古属于小众行业,从业人员多相互认识,一旦出现劣迹,受影响的不仅是个人,学校、老师、同学、同事、单位都会因此蒙羞。或许这样的解释仍不能消除大家的疑惑,但很少听到或见到有考古学家因此而锒铛入狱却是事实。

考古绝非“合法的盗墓”

长期以来,各种媒体在宣传考古发掘时存在很大的误区。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简单量化……诸如此类误导,很容易让公众误认为墓葬是考古发掘的全部。有些考古学家在介绍自己的工作时,也存在简单迎合媒体的现象,譬如“上班等于上坟”这样的网红语句还是极易引起误解的。

墓葬是考古发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不同时期历史文化不可或缺的材料。但墓葬发掘并不是考古的全部,甚至可以说只是考古发掘工作的很小一部分。考古学的研究对象是一切与人类活动有关的遗迹与遗物,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也是考古学研究的重点。比如山顶洞人会生火和食用熟食吗?人类为何要驯化动物、种植粮食作物?古人为什么消耗大量社会资源去制造玉器、青铜器?八大古都究竟有什么优势成为一代又一代帝王的不二选择?……大到古代文明产生与灭亡,小到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这些纷繁复杂的问题都是考古学研究的对象,而对这些问题的解释,考古学也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事实上,即便是发掘墓葬,考古学也有严格、规范、科学的方法,而不会像盗墓贼那样采用挖洞、爆破等破坏性极强的方式。2000年冬,有人试图在殷墟宫殿区迤南的花园庄东地盗掘墓葬,我们接到村民的举报,高度重视,当晚就安排专人看护,有效防止了一座保存完好的晚商时期高等级贵族墓被盗掘。后来得知,盗墓贼已找准墓葬位置,安装了用于引爆炸药的引信,如果不是当机立断采取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

后来经过近两个月的艰苦发掘,四年的整理、修复、检测、研究,这位埋藏在地下3000余年的商代贵族被“鲜活”地呈现出来:墓葬共有各类随葬品579件,其中青铜器267件、玉器222件、陶器21件、石器6件、骨器60件、象牙器2件、竹器1件。另有铜镞881枚、铜泡149个、金箔125片。

或许有人会说,盗墓贼也可以挖出来这些东西。这里我可以很负责地告诉大家,那是不可能的。由于利益的驱使,加之时间有限,盗墓贼只会注意值钱的青铜器、玉器等。而对于考古学家来说,每件随葬品都具有同等的学术价值。同时,器物的位置、组合、包装,以及其与墓主人的关系都是研究墓葬制度、葬俗、功用等重要的一手材料。通过后期对各种随葬品的检测、分析,更能清楚地了解当时的工艺技术、生产力发展水平等各种信息。而墓葬一旦惨遭盗掘,这些珍贵的信息就会随之湮灭。仍以此例说明,我们在挖掘中还发现,该墓共有15个殉人,15条殉狗;墓中131处青铜铭文可以明确地告诉我们,墓葬的主人名叫亚长,结合甲骨资料可知,这是晚商时期一个重要家族的的一名成员,甚至到西周、春秋时期这个家族仍活跃在历史舞台上;通过对墓主人骨骼的鉴定可知,墓主为男性,死时约35岁,大量的骨骼创伤表明墓主很可能死于战争;脚部的骨骼变形告诉我们,墓主人生前应长期跪坐,这种跪坐的习俗甚至一直延续到汉唐时期。

将墓葬面积、殉人殉牲数量、随葬青铜礼器与玉器数量等多种指标与其他墓葬对比分析可知,墓主亚长的等级仅次于著名的武丁王后、女将军妇好。随葬的七件铜钺表明,亚长拥有很强的军事权力,可能并不低于妇好。

亚长的骨骼之所以没有腐蚀,可能与其尸骨上铺洒的大量花椒有关,这种葬俗在殷墟属首次发现。通过锶同位素检测方法可知,亚长可能并不是殷墟当地人,15个殉人中的6个也与其主人一样来自殷墟以外的区域,而这6人在墓葬中位置也紧贴其主人,由此推断他们生前极有可能是其侍卫。而剩余9人多数只有头骨,检测结果也显示与墓主人不是一个来源地。

类似的研究成果还可以罗列很多。相信大家可以发现,考古发掘对于考古学家来说,恰如侦探破案一般,小到很难发现的花椒,大到体形巨大的青铜器都是破解墓主人身份谜团的线索,更是研究当时社会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料。因此对于考古学家来说,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永远是第一位的。

考古学研究有什么用

知道了考古与盗掘的不同,有人可能仍会困惑,国家每年花大量人力、物力从事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工作,这样做值得吗?那么考古学究竟有什么用?也许近百年的中国考古学取得的成果就是最好的回答。

中华文明是历史文献最为丰富的文明,但关于以夏商周为代表的上古文明的历史文献,也只有寥寥数语,且谬误百出,自相矛盾。甲骨文的发现及殷墟考古发掘充分证明商王朝的真实性,而且以此为线索,上至禹夏,下至两周,经过近百年来考古学家的不懈努力,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比如两周时期的曾国在历史文献中毫无线索,但自20世纪70年代曾侯乙墓的发掘开始,到最近十年的不断发现,曾国历史逐渐清晰地呈现出来。

如果说夏商周三代还有只言片语的记载,那么夏代之前所谓的酋邦时代究竟是什么样的?农业为何产生?阶级为何分化?文明如何传承?战争因何而起?区域文化如何交流?最早的中国是何面貌?……所有你想了解的问题,答案基本上都来自考古学。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没有近百年来中国考古学的重要成果,我们对此类问题的回答与瞎猜无异。

即使是历史文献十分丰富的时期,考古学所起的作用也是无可替代的。正因为有了考古学,我们才能知晓更为翔实的历史细节,才能更多地掌握不为正统文献所记述的历史真实,才能够更为客观地了解历史真相,而不是被过度粉饰的文献所误导。

所有这些成果,都是中华5000年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完整性的重要支撑,也是不断对中华文明剖析与重构的过程。

考古学是门年轻的科学,在欧美不过100多年的历史,在中国更不足百年。从其诞生之日始,很多知名学者都对类似问题做出过系统而深刻的回答。坦诚地说,很多人还是难以理解。不同的学识、兴趣、环境都会影响到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在实用主义、功利主义盛行之时,很多人会觉得这些回答仍然缺乏说服力。的确,如果没有一点科学素养、探索精神和家国情怀的话,我想无论如何解释,可能都是枉然。幸好我们每个人内心深处都蕴藏着探索新知的火种,需要在适当的时候由恰当的人激发和点燃。

简而言之,作为考古专业人员,我们希望自己的挖掘和研究工作能够为建构中华文明史发挥阐释与证明的作用,在中华民族5000年绵亘不断的长流中,尽到文明承袭者的责任,发挥文明传承者的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