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6年,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一百零五载风雨兼程,一百零五载矢志笃行。从救亡图存的艰难求索到强国富民的壮阔征程,一代代共产党人坚守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推翻压迫、建设家园、砥砺改革,在中华大地上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值此盛事,我刊邀请专家学者撰文,从经济建设、文化发展、法治变革的角度阐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取得的伟大成就与深刻启示。现将来稿刊载如下。
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历史性成就
于春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执行院长)
新发展格局中的高水平对外开放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在良好的国际环境和全球化浪潮的有力助推下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在国际市场空间迅速扩张时期,只要有成本优势,就能以“大进大出”的模式拉动经济快速增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世界经济增长动力和全球化动能衰减,逆全球化浪潮兴起,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抬头。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际大循环动能明显减弱,叠加我国禀赋条件的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现在的形势已经很不一样了,大进大出的环境条件已经变化,必须根据新的形势提出引领发展的新思路”。
2020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根据我国发展阶段、环境、条件变化做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塑造我国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以内需为战略基点,绝不意味着开放的地位和作用的下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争取开放发展中的战略主动。我们要在科学认识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关系的基础上,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这就意味着,新发展格局不仅需要开放,而且要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开放的范围更大、领域更宽、层次更深,这是开放的质量提升。但是,如果没有发展的内外联动性的增强,仅有质量提升是不够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现在的问题不是要不要对外开放,而是如何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发展的内外联动性”。开放的最终目的是促改革促发展,这就必须将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紧密结合。由此,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成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关键。
“十四五”时期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取得显著成效
“十四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挑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为基点,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地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从商品要素流动性开放走向规则、规制、管理和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推动国内规则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对接,为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注入强劲动力。
在开放对象上,从以发达经济体为主转变为对发达经济体、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并重。我国已成为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给予所有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100%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与31个国家和地区签署24个自贸协定,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范围扩大到150多个国家和30多个国际组织。我国与东盟已经连续5年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对美出口占比从2020年的17.4%下降到2024年的14.7%,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占比由2020年的29.1%升至2024年的50.3%,与拉美、非洲、中亚等新兴市场的贸易规模年均增长10%以上,对发展中经济体出口比例从2000年的16%上升到2024年的45%。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和贸易伙伴更加多元,国际市场布局不断优化,对外贸易的韧性和抗冲击能力显著提升。
在开放布局上,由点及线、由线到面,自南而北、从东向西,实现了从局部突破走向全面推进。2013年以自贸试验区为代表的新一轮改革开放标志性载体应运而生,自贸试验区成为全面开放的新高地。全国共有22个自贸试验区和1个自由贸易港,基本覆盖东西南北中各个区域,实现由点到面的布局。开放口岸达311个,基本形成水陆空立体化、东中西全方位口岸开放格局。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通达127个国家及地区的581个港口,极大提升了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效率。优化区域开放布局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对国际经济合作形势变化的主动谋划,要优化区域开放功能分工,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
在制度创新和试点方面,22个自贸试验区和1个自贸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形成制度创新成果500余项,在国家层面推广近380项,包括“证照分离”改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中转集拼、进口水果检疫、电子提单应用、自由贸易账户本外币一体化、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数字身份互认、跨境支付与数字人民币结算、碳资产综合管理创新,等等。对接国际高标准试点110余项,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至29项,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全部“清零”,电信、医疗和金融等服务领域开放试点有序推进,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程。
在全球经济相对低迷、贸易环境恶化的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逆势增长。“十四五”时期,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7.1%,增速较“十三五”时期提高1.5个百分点。货物贸易总额连续突破5万亿美元和6万亿美元,2024年底达到6.16万亿美元,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大货物贸易国地位。货物出口占全球份额稳定在14%以上,连续15年位居全球第一大货物出口国;货物进口占全球份额稳定在10%左右,全球第二大进口市场的地位稳固。服务贸易实现跨越式增长,2024年服务贸易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进口和出口占全球份额分别是7.6%和5%,稳居全球第二大服务贸易国位置。
在规模扩张的同时,对外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在货物贸易方面,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占比显著提升。2024年,机电产品和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占比分别达到59.4%和18.2%。电动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品等“新三样”产品的出口增长较为强劲,2024年比2020年增长了2.6倍。在服务贸易方面,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快速增长,成为我国服务贸易增长的新动力。2024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额较2020年增长38%,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额比2020年增长近四成。特别是在服务出口方面,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占比达到57%。
双向投资空间不断拓展,规模稳居世界前列。2024年,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162亿美元,保持发展中经济体最大引资国地位。截至2025年6月,“十四五”期间实际使用外资累计7087亿美元,是全球第三大外资流入国。2024年,生物制造、人工智能和绿色低碳等高技术领域引资占比达到34.6%,较2020年提升了6个百分点。“十四五”期间,我国对外投资的年均增速超过5%,总量规模稳居世界前三。2024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922亿美元,占全球份额的11.9%,连续13年名列全球第三。2024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3.14万亿美元,连续8年居世界前三。截至2025年6月,“十四五”期间我国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双向投资规模超过2400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共建国家的投资超过1600亿美元。我国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5.2万家境外企业,其中,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1.9万家。对外直接投资涵盖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门类,其中,流向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制造、金融、采矿五个领域的投资均超过百亿美元。2024年,对外直接投资带动货物出口超2000亿美元,占同期货物出口的6%左右。境外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6万亿美元,向东道国纳税超过800亿美元,2024年末,境外企业员工总数超过500万人,其中65%左右为外方员工。高水平开放推动我国“引进来”和“走出去”协调发展,在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有力推动东道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助力“全球南方”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全面提升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我国对外贸易和投资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既得益于在加快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不断发挥国内市场、产业和人才的综合优势,也得益于制度型开放的纵深推进。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过程中不断培育国际竞争与合作新优势,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不仅为此提供进一步助力,也有助于将培育形成的新优势转变为现实的开放绩效。
“十五五”时期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将具有新的内涵和要求
继续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联动效应,是我国赢得经济发展主动和国际竞争主动的必然要求。为此,必须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这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特征之一。从凭借劳动力成本、规模优势,以及税收、土地等政策优惠的“洼地竞争”,转向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营商环境、科技人才、区域协同发展等制度创新的“高地竞争”。推动开放从“边境开放”向“边境内开放”延伸,与国内深化改革协调推进,推动国内相关制度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衔接性改革”,既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又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实现合作共赢。推进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开展制度创新试点。全面深入参与世贸组织改革,用好多边平台机制,加快推进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进程,扩大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以此为载体,积极参与新兴领域规则制定,提升在全球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为国际新秩序构建及全球治理改革提供中国方案。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方向和突破点,拓展共赢发展新空间、探索全球治理新模式。
“十五五”时期,大国关系牵动国际形势复杂演变,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显著上升。内需、国内市场和国内大循环的重要性被提到更高的高度,构建具有强大内生动力和可靠性的国内大循环,是我国经济行稳致远的根基。同时,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也将具有新的内涵和要求。一方面要服务于增强国内大循环的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另一方面要服务于主动运筹国际经贸空间和重塑外部环境的目的。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打造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实施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加大进口力度,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推动内外贸一体化,拓展双向投资空间,加大与共建国家的战略对接。中国共产党多措并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是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体现大国责任担当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必然要求。
价值重塑:百年征程上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建构
向勇(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
2026年“十五五”规划大幕开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被摆在突出位置,文化繁荣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正成为民族复兴最深厚的底气。回望中国共产党105年的奋斗历程,中华民族走过的不仅是一条救亡图存、强国富民的物质发展之路,更是一条持续重构民族价值体系、牢牢掌握文化领导权的精神觉醒之路。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是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近代价值崩塌后的艰难求索,到革命年代红色价值的星火燎原,从和平建设时期社会主义价值的全面确立,到新时代文化自信下的价值升华,党始终以价值重塑为核心抓手,带领中华民族完成了从文化失序到文化自觉再到文化自强的历史性跨越。
近代中国的沉沦,本质上是价值体系的崩塌。西风东渐之下,传统儒家伦理失去了统摄人心的力量,殖民文化、买办文化趁虚而入,整个社会陷入价值迷茫。无数仁人志士试图从西方搬来各种主义,却始终无法解决中国的根本问题。直到中国共产党诞生,才真正找到了重塑民族价值的正确方向。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立场,结合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循序渐进打造凝聚力强、引领力突出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这条价值重塑之路,既是文化领导权不断巩固的过程,也是中华民族精神家园逐步重建的过程。
救亡语境下的价值觉醒:从精英本位到人民本位
1921年至1949年,山河破碎,国将不国,传统的价值体系受到巨大冲击,旧知识分子在找寻民族出路上屡屡碰壁。正是在这样的至暗时刻,中国共产党举起了马克思主义的旗帜,将“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开启了一场前所未有的价值革命。
这一时期的价值重塑,核心是打破几千年来的精英文化垄断,确立人民在文化中的主体地位。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就确立了一切宣传出版工作必须为工农劳苦大众服务的根本方向。延安时期,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文艺“为工农兵服务”,彻底扭转了文化脱离群众的弊端。无数进步青年奔赴延安,脱下长衫,走进田间地头、工厂矿山,用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革命道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文艺作品。李桦的木刻版画《怒吼吧,中国!》以刀刻画出民族的苦难与抗争;蒋兆和的国画《流民图》记录苍生疾苦,唤醒国人良知;闻一多的诗歌《死水》用深刻的比喻描摹乱世黑暗现实,抒发家国情怀。这些作品不再是文人雅士的案头清玩,而是投向敌人的匕首、鼓舞人民的战鼓。
党通过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价值理念植入民心,让亿万劳苦大众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历史的主人。正如张岱年先生所言:“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民族的觉醒,在于民族正确认识自己。”这种价值转向,彻底改变了中国革命的面貌。当“为人民服务”成为全社会最崇高的价值追求,当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一盘散沙的中国便凝聚成了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在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文化斗争中,党不仅夺取了舆论阵地,更赢得了民心,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价值基础。
和平建设时期的价值整合:从多元并存到社会主义价值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着在一片废墟上建设社会主义的艰巨任务。此时的中国社会,封建残余思想、资产阶级思想与无产阶级思想交织并存,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凝聚起全国人民建设国家的磅礴力量。这一阶段的文化领导权建设,核心就是通过制度建构和思想教育,完成全社会的价值整合。
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马克思主义普及教育,从城市到乡村,从工厂到学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逐渐深入人心。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转变立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提出,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又为文化创作保留了广阔空间。在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上,没有采取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而是坚持批判继承的原则,剔除封建糟粕,挖掘其中的民主性精华,比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精神、“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品格,都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
扫盲运动让亿万农民摘掉了“文盲”的帽子,群众文艺活动蓬勃开展,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遍布城乡。曾经被少数人垄断的文化资源,真正成为全体人民共享的精神财富。通过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文化教育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融入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劳动光荣成为时代的主旋律,“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感召了一代又一代人。这种高度统一的价值认同,为积贫积弱的新中国搭建起独立完整的工业与国民经济体系注入了不竭的精神力量。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确立,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的思想基础。
改革时代的价值调适:在多样中坚守主流
1978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带来了文化生态的深刻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多元利益主体,对外开放让西方文化思潮大量涌入,人们的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这一时期的文化领导权建设,面临着如何在价值多元的背景下坚守主流、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重大课题。
党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同时也深刻认识到,文化建设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体制机制创新。2002年,中共十六大明确区分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这是文化领域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文化不仅具有意识形态属性,也具有产业属性;既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也要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
国门打开之后,各种思潮纷至沓来,新旧观念、中外文化不断交汇碰撞。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文化自觉理念,在这样的时代氛围里引发广泛思考,国人慢慢学会辩证看待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外来文化,既珍视自身文化根脉,也懂得择善而从、吸收域外文明的长处。同时,党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文明风尚建设,以“五讲四美三热爱”等群众性活动为载体,着力培育“四有”公民,持续充实社会主义价值内涵。社会转型阶段,难免出现部分人价值取向摇摆、思想道德滑坡的问题,但向上向善的主流风气从未改变。历经多年改革开放的探索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逐步完善,为全社会的价值梳理与重构筑牢理论根基,让文化建设始终行进在正确轨道之上。
新时代的价值升华:文化自信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共十八大开启新时代新征程,华夏大地迎来历史性巨变。历经一代代人的拼搏,中华民族彻底摆脱过往的困顿,一步步走向强盛,迎来了站起来、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跨越。伴随着综合国力与民族精神的全面提升,我国文化建设也迈入全新阶段,这场变革的核心便是全民文化自信的树立与精神价值的持续升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两个结合”,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这一重大理论创新,为新时代重塑民族价值、筑牢文化根基指明了清晰的前行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突出强调,“‘第二个结合’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了更加宏阔深远的历史纵深,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文化根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时代精神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从《中国诗词大会》《典籍里的中国》等文化类节目到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游戏《黑神话:悟空》,再到温情现实主义影片《给阿嬷的情书》,各类文艺作品深挖传统文化内核,以现代表达讲好中国故事,让古老文明绽放全新光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以及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全过程,进而转化为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在国际舞台上,中国共产党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国人不再简单地“走出去”,而是以平等、开放、包容的姿态与世界各国文明交流互鉴,用中国智慧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为世界贡献中国价值。这种价值自信,不仅让中国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也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价值引领中迈向强国建设
105年风雨兼程,105年价值重塑。从救亡图存的价值觉醒到和平建设时期的价值整合,从改革年代的价值调适到新时代的价值升华,中国共产党的文化领导权建设始终围绕着“为谁立言、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展开,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价值体系的守正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发展道路。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站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起点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号角已经吹响。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交融交锋,国人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坚定文化自信,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要持续深化“两个结合”,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统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只要始终坚持以价值重塑为核心,不断巩固和发展党的文化领导权,就一定能够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让中华民族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法治自信的重建
喻中(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执行院长)
当代世界的很多国家和古代中国的很多时代,都没有提出法治自信这一话题。但是,在当代中国,法治自信值得高度关注,它既是一个关于法治、法学、法理发展的主题,也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根本问题。
古代中国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背后的法理依据充分。其中,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理念,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策略,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思想,德主刑辅、明德慎刑的主张,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原则,九州共贯、六合同风的意识,等等,无不体现了华夏先民的法政智慧。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滋养下逐步发展成熟的中华法系是高度自信的,天理、天道等概念为中华法系的自信提供了毋庸置疑的依据。
近代,风云突变。鸦片战争以后,19世纪60—90年代,按照“师夷长技”的思路,主导性的新方向是学习西方制造坚船利炮的技术。甲午战争以后,戊戌变法主张学习西方的法律、政治制度。从戊戌变法开始,中国在法治、法学、法理领域的自信开始弱化。可以通过两个相对具体的现象来体会这一趋势:
一个现象是对外国法律顾问的高度依赖。1906年,清政府聘请日本法律专家冈田朝太郎来华担任法律顾问;1913年,袁世凯政府聘请美国法律专家古德诺来华担任法律顾问;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聘请美国法律专家庞德来华担任法律顾问。不同历史时期,中国政府“请进来”的这些外国法律顾问,程度不同、方式各异地影响甚至支配了不同时期的中国法治与法理,直观反映了法治自信在中国的跌落。
另一个现象是,20世纪上半叶,一大批中国知识精英“走出去”,漂洋过海,去学习其他国家的法学与法治,回国之后,他们普遍希望把在异国他乡的所知所识作为理想图景,试图以之重塑中国的法学与法治。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学与法治发展的主流由此而来。这一发展图景并非孤例,而是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被迫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在法学、法治领域的投射。这样无可奈何的境况终于在新中国成立后被全面终结,并被整体性地重新绘制。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五四宪法”的制定为标志,中国全面开启了重建法治自信的历程。有一个极具重要意义的细节,见于毛泽东1954年6月14日所发表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讲话第一句:“这个宪法草案,看样子是得人心的。”这样的开篇方式表明,毛泽东最关心的问题是:这个宪法草案是否得人心?得人心的宪法,就是得到中国人民拥护的宪法,就是自信的宪法。以这样的宪法作为依据的法治,就是自信的法治。
从“五四宪法”的制定到现在,在经历了70多年的实践探索之后,法治自信终于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强音。由此看来,法治自信作为一个重大主题在当代中国的提出,其实有一个深厚的背景,那就是长达半个世纪的法学与法治被迫依赖与借鉴西方国家的经历。正是这样的背景,为法治自信提供了一个中国化、时代化的语境:法治自信绝非自视甚高或孤芳自赏,而是从曾经低洼地带的泥淖中走出来、走上来,在法治、法学领域实现从“仰视”到“平视”的提升。
在法治自信的重建过程中,20世纪50年代虽然是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时间节点,但是早在20世纪20年代,法治自信的种子就已经在一些特定区域开始萌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央苏区,1929年制定的《兴国土地法》就体现了法治自信自主自立的精神。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首任庭长马锡五创造性地践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逐渐培育出自信自主自立的马锡五审判方式。由此看来,早在井冈山时期、延安时期,中国就已经形成了法治自信的局部实践。到了20世纪5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法治自信从局部实践全面扩展至华夏大地,从幼芽逐渐长成参天大树,从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当代中国法治何以成为自信的法治?支撑法治自信的依据是什么?对于这样的追问,至少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回答。其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越来越完善。无论是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还是党内法规体系,都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发展。此外,在整体性、全局性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外,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涉外法治体系等特定领域的法治体系建设,也已经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其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其中既包括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也包括对我国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积累起来的法治经验的吸取,还包括对国外有益法治成果的借鉴。
立足未来,只要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治自信的底气将更加雄厚。就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来看,一方面,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需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这就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遵循法治的原则和要求;另一方面,法治也要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具体要求,既不能落后,也不能过度超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要相互协调、相互适应,进而形成合力。就社会公平正义而言,应当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进程中,不断健全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再上新台阶。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支撑,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提升,也会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的法治自信。
重新建立起来的法治自信固然是法治、法学领域的自信,但是法治自信的价值和意义不仅局限在专业领域。因为,法治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镶嵌在当代中国道路自信的整体框架之内,并且一直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看,法治自信与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亦融为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律制度、法治文化的自信,分别是法治自信在理论、制度、文化三个维度上的具体体现。见于多个维度中的有机联系表明,法治自信乃是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法治领域的延伸。可见,法治自信是法治、法学领域内的一个重大主题、时代命题,但法治自信的内涵、理据、价值和意义还应当从更加宽广的角度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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