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述而》载孔子言论:“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其中“束脩”一词,据程树德撰《论语集释》,历来有两种解释:一是作为贽见薄礼的10条肉干,二是指言行的约束整饬。接受前者的更多,如杨伯峻《论语译注》解释道:“脩是干肉,又叫脯。每条脯叫一脡(挺),十脡为一束。束脩就是十条干肉,古代用来作初次拜见的礼物。但这一礼物是菲薄的。”也有观点认为,束脩不单纯是拜师的礼物,更倾向于入学受教的学费。冯友兰《中国哲学史》就持这种观点,他说:“孔子与希腊‘智者’,其行动颇相仿佛。他们都是打破以前习惯,开始正式招学生而教育之者。‘智者’向学生收学费,以维持其生活;此层亦大为当时所诟病。……(孔子)虽未必收定额学费,但如‘贽’之类,必一定收,孔子虽可靠国君之养,未必专靠弟子之学费维持生活,但其弟子之多,未尝不是其有受养资格之一。在中国历史中,孔子始以讲学为职业,因以维持生活。此言并不损害孔子之价值,因为生活总是要维持的。”换言之,束脩就是以拜师礼的形式变相缴纳的学费,以补贴教师的生活。束脩无论被理解为礼物,抑或学费,都有充足的证据,笔者无从置喙,只是近来读书之余,产生些不成熟的想法,试就其含义另提一别解。
众所周知,孔子生活的春秋末叶礼崩乐坏,社会急剧动荡。面对亘古未有之变局,孔子高举复古主义的旗帜,践行理想主义的信条,视宗周古典的复兴与回归为治世的妙药良方。在孔子看来,克己复礼才是当务之急,长期没有梦见制礼作乐的周公都会令他惶恐万分。这里所说的“礼”并非空洞的仪式展演,而是等级社会用来区分尊卑贵贱、长幼亲疏的行为规范与道德准则,以及一切相关外在物质载体的总和。礼制因素渗透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通过反复演礼,明确各自的身份地位,增强角色意识,全社会就能达到安分守己、各司其职的和谐状态。
平素的吃穿住用行,都离不开礼的约束,其中关系最密切、感触最直接者莫过排在首位的“吃”。在一种以食为天的文化氛围里,没有哪项活动蕴涵的礼制因素会比吃饭更多。孔子本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对食材加工和烹饪技法百般苛求,这其实不是讲排场、摆架子,而是寻求与自己身份地位相匹配的待遇,通过饮食标准来正名分,以期做事名正言顺。可见,孔子特别注重饮食程式对古礼精神的发挥,据此重构观念中世卿世禄的宗法等级体系。简言之,不同身份的人享用不同的食物,不同的食物展现不同人的身份,彼此泾渭分明、各得其所,此乃宗法贵族制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的要求和最直接的表现。我们耳熟能详的“肉食者鄙”“肉食者谋之”,就是以饮食待遇代指身份等级,这是两周时期实际存在的观念。
按照宗周古礼,宗法分封内爵序列与饮食标准逐一对应。具体说来,天子宴饮列九鼎,分盛牛、羊、乳猪、鱼、干肉、牲肚、猪肉、鲜鱼、鲜肉干;诸侯七鼎,分盛牛、羊、乳猪、鱼、干肉、牲肚、猪肉;卿大夫五鼎,分盛羊、乳猪、鱼、干肉、牲肚;上(元)士三鼎,分盛乳猪、鱼、干肉;下士一鼎,仅盛干肉;庶民只能蔬食。如所周知,宗法体系内,天子之下的公卿大夫士是贵族阶级,只有他们才有接受文化教育、享受高级精神产品的特权,其资质与生俱来,加上后天熏陶培养,在道德学问方面自然卓越,故称“君子”,与目不识丁的庶民“小人”相对称。当然,为保证社会流动,贵族体系并不是完全封闭的,而是在其末梢“士”的层位为庶民升进留有一定的余地。士阶层作为贵族与庶民的过渡,又分上(元)士和下士。日本学者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明确指出,前者是贵族的起点,后者则是庶民的终点,这种理念并未随着宗法制的崩溃而消散,相反在后世官品制的时代不断得到强化,上(元)士换算官品为六、七品,下士换算官品为八、九品,最终演化为流内与流外、士与庶、官与吏的清晰界线。也就是说,蔬食的庶民也有升格为肉食者的机遇,只不过是仅能享用一鼎干肉的底层贵族而已。换个角度想,这干肉岂不就是由庶民晋升而来的下士的身份标志吗,那束脩岂不具备了等级界定的意义。
宗法秩序遵循亲亲、尊尊、贤贤的基本原理,受教育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公卿大夫士范围内;庶民则被排斥在外,故“只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他们想接触文化知识,唯一可行的路径就是具备下士的身份,也就是拥有吃干肉的资格。孔子招生办学,肯定会遭受这项礼制原则的困扰,因为一方面他倡导“有教无类”,志在培养以文化修养见胜的新贵,取代腐朽没落的血统旧族,他绝不会计较门徒的家世出身,据杨伯峻考证,孔门弟子多出身贫贱,明确为贵族者仅南宫敬叔和司马牛两人;可另一方面,孔子又是周礼的忠实拥趸,即便已经不合时宜、遭人讥诮也在所不惜,他还要固守士作为入学资格的身份底线。这势必产生难解的矛盾,令孔子纠结不已,不过,这并非他个人观念的问题,而是新旧时代交接、社会转型的结果。所幸,孔子处理问题在坚持礼制前提下也会通权达变,既讲原则性,又有灵活性,做事寻求二者的平衡,适度不偏激,这便是儒家思想的最高境界——中庸之道。
孔子秉承“中”的哲学,在处理学生身份资格问题时表现得尤为明显。既然宗法体系崩塌,旧贵族不可救药,那就面对现实,培养庶民出身的文化新贵取而代之;庶民在制度上没有接受教育的资格,那就通过某种仪式虚拟这种资格的授予,即通过缴纳束脩的办法象征性地表示下士身份的拥有。简言之,学生既然拿得出干肉,就说明有资格吃干肉,实际境遇便与下士无异,予以教诲又有何妨?此举调节古今、折衷理想与现实,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开辟私学教育新天地,巧妙地变形式上的反命题为内涵上的合命题,这恐怕只有孔子的情结与智慧才能办到。
诚如先贤所论,作为至圣先师,孔子未必像希腊的智者那般计较束脩的多寡。笔者以为,围绕献纳仪式的文化象征意味才是其本质,至于维持生计的经济功能与之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何以言之?首先,孔子整理经典、聚众讲学、周游列国,开支浩大,不是区区束脩能解决的,除国君供养外,主要依赖门徒子贡的财力支持。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明言:“子赣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著鬻财于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子贡结驷连骑,束帛之币以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夫使孔子名布扬于天下者,子贡先后之也。”孔子对此心知肚明,《论语·先进》载,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孔子俨然将门徒划分为以颜回为代表的治学团队和以子贡为首的运作团队,对前者困窘的无奈和对后者实力的赞叹,充分说明儒学的兴起离不开后者的鼎力支持,穷学生的学费根本无济于事。其次,束脩若为学费,必定能在商品市场上流通交易,以换取必要的生活和教学物资。可问题是,在中国古代经济史上,干肉从未被当作固定的交换媒介和一般等价物,春秋晚期是古典商品货币关系繁盛的开始,市场上已大量流通国家法定发行、有固定形制的金属铸币,干肉反复倒手容易腐烂变质,怎能充当民众愿意接受的货币?
综上所述,孔门弟子缴纳束脩,视之为拜师礼或学费均有一定道理,但不能忽视其中蕴含的礼制内涵,即以干肉为物质载体帮助学生虚拟贵族下士身份的授予、象征性地获得就学资格,以此折衷复古理念和办学实际。唯有结合宗周礼法、置身春秋晚期的时代变局、站在复古主义的立场、遵循孔子中庸哲学的思维惯式,才能在此问题上找到比较贴近历史真实的答案。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