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分类定位是指一个国家根据资源条件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将高校划分为教学型、研究型和教学研究型,将人才分为学术型、应用型和技能型。教学型高校注重职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主要培养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学专科、本科乃至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研究型高校注重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主要培养以获得博士学位为前提、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术型人才;教学研究型高校只有其中的一流学科培养学术型人才。每种类型都有特定的目标和特点,其重要性在于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高校特色发展、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适应国家经济发展需要。

我国在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分类定位上存在以下四个问题。分类定位不清晰:不同类型高校在人才培养层次上盲目攀比,特别是有些地方普通高校盲目追求博士点建设,忽视自身在师资力量、科研资源和生源质量上的不足;同质化现象严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校在课程设置、教学模式、师资队伍等方面存在相似性,工科理科化明显,缺乏学科特色和优势,不能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与市场需求脱节:地方普通高校在人才培养上忽视应用型和技能型定位,忽视市场需求和技能训练,导致许多毕业生就业不理想;缺乏创新精神和能力:国家重点高校在人才培养上注重知识传授和应试能力,往往忽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我们应高度重视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分类定位,统筹协调高校学科领域和专业设置、教育资源和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市场需求和就业前景等,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

明确和统一高校的分类定位。根据中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各类高校的功能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确保高校在人才培养上的差异化和特色化。

推动高校特色与优势发展。鼓励和支持教学型高校根据自身条件、历史积淀、地域特色等因素,发展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和专业,形成多样化、个性化的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注重学生一技之长的培养。要求教学型高校突出专业特色、优化课程结构,增加实践课程和创新课程,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为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打好基础。

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支持和帮助教学型高校加强与企业和行业之间的合作,在企业建立技能训练实验室、创业基地等平台,为学生提供专业实践和技能训练的机会,提高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尽快抑制工科理科化趋势。

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强化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的高校进行整改或调整,主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确保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