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教育强国,龙头是高等教育。当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2024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8%,在学总规模达到4846万人,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深入发展阶段。面对科技革命加速演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引导不同类型高校各展所长,已成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
《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明确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区分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明确各类高校发展定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强调,“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这一系列顶层设计表明,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已从地方探索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推动高等教育实现由大到强的系统性跃升的关键抓手。

高校分类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围绕《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的分类框架,国家层面在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上持续发力,各地高校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也要看到,当前高校分类改革仍处于“破题”而非“解题”阶段,诸多深层问题尚未有效破解。

第一,分类标准尚显宽泛,体系构建缺乏精细化设计。国家确立了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的基本分类框架,但在全国本科高校中,除147所“双一流”高校和80余所职业本科高校外,其余大多数地方本科院校的类型归属处于模糊地带,许多地方高校在转型发展中无所适从。要么忽视自身办学基础和区域需求,盲目转向研究型高校;要么被动接受应用型定位,却不知如何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教融合,最终陷入“有名无实”的转型困境。

第二,评价导向存在偏差,以“层”代“类”现象比较突出。高校分类改革的核心是分类评价,而分类指标往往被混同于分层指标。分类指标指向类型、重在差异,分层指标则指向等级、重在排序,两者有明显差别。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评价体系仍深受分层思维影响,以层次代替类型,以主要学术指标衡量所有高校的办学成效,导致分类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第三,政策衔接不够顺畅,宏观导向缺乏微观落地支撑。宏观政策层面,国家明确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但在微观政策层面,招生计划、经费投入、学位点授权、职称评定等核心资源配置仍未与高校的类型挂钩,宏观导向与微观激励之间存在脱节,影响高校转型发展的积极性,使得一些高校只能被动维持“大而全”的办学模式,难以实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

第四,高校主体动能不足,自主推进改革活力尚未彰显。当前,我国高校分类改革多呈现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特征,高校作为改革的核心主体,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未能充分发挥,导致改革难以贴合高校办学实际和区域产业需求。此外,高校与政府、行业企业之间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面对转型发展中的师资短缺、产教融合不畅、经费不足等问题,尚未形成协同破解难题的合力。

优化资源配置,推进高校分类改革的举措

推进高校分类改革,是一场深刻的教育治理变革,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需要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政府引导与高校主导相结合、分类推进与协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久久为功,推动分类改革走深走实,构建分类科学、定位清晰、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

分类定标:确保投入精准有效

构建科学、精细、可操作的高校分类体系,是推进分类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核心在于处理好“类”与“层”的关系,打破“重层次、轻类型”的发展导向,让每一所高校都能在分类体系中找准坐标、彰显特色。

第一,完善分类框架,实现精细化分类。应进一步细化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的基本分类框架,明确各类高校的核心定位和功能导向:研究型高校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原始创新研究为核心,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承担攻克“卡脖子”技术、培养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的重任;应用型高校以应用型人才培养、技术攻关、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为核心,聚焦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培养卓越工程师、复合型应用型人才;技能型高校以高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技能积累为核心,聚焦实体经济发展需求,培养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同时,鼓励将应用型高校进一步细分为工程技术类、数字商贸类、社会治理类、文化艺术类、医疗卫生类等子类,将技能型高校细分为技工类、服务类、艺术类等子类,实现分类的精细化、差异化,避免同质化竞争。

第二,制定量化标准,明确分类依据。应尽快出台各类高校的设置标准和办学条件标准,建立统一、量化、可操作的分类指标体系,明确各类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例如,研究型高校应明确科研经费投入占比、博士研究生培养比例、原始创新成果数量等量化指标,应用型高校应明确产教融合企业合作数量、应用型课程占比、技术转化成果数量、毕业生就业率等量化指标,技能型高校应明确“双师型”教师占比、实训基地建设水平、技能竞赛获奖数量等量化指标。

第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应发展需求。建立高校分类动态调整机制,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定期对高校分类进行评估和调整,允许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基础、发展潜力和区域产业需求,在五年规划周期内有序调整办学类型和发展路径。同时,建立高校分类数据库,动态采集高校办学数据,为分类调整和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多元评价:筑牢分类发展根基

分类评价是推进高校分类改革的关键抓手,只有建立与高校类型相匹配的多元评价体系,才能引导各类高校聚焦自身定位、彰显办学特色,筑牢分类发展根基。

第一,构建分类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差异化导向。应全面建立与高校定位相匹配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实行“一类一标准、一校一特色”的评价模式,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对研究型高校,重点评价原始创新能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国家重大战略服务贡献度;对应用型高校,重点评价产教融合成效、技术攻关能力、区域产业服务贡献度、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对技能型高校,重点评价技术技能积累程度、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工匠精神培育成效。同时,在评价中给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突显办学特色。

第二,完善评价机制,强化多元主体参与。构建“政府评价、高校自评、行业评价、社会评价、学生评价”五位一体的多元评价机制,提高高校分类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全面性。政府重点评价高校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发展的服务贡献度、办学规范程度;高校重点开展自评,聚焦自身定位和发展目标,总结改革成效、查找存在问题;行业企业重点评价高校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的适配度、技术攻关成果的实用性;社会机构重点开展第三方评价,客观评价高校的办学质量和社会声誉;学生重点评价人才培养质量、教学水平和学习体验。要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高校分类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将评价结果作为资源配置、政策支持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发挥导向作用。要建立高校分类评价结果与资源配置、政策支持、职称评定、招生计划等直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让评价结果真正发挥“指挥棒”作用。对评价优秀的高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先保障招生计划、授权学位点、推荐职称评定名额;对评价不合格的高校,令其限期整改,直至调整办学类型。同时,打破“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惯性思维,完善应用型、技能型教师的职称评定标准,将产教融合、技术攻关、教学成效、技能竞赛成果等纳入职称评定核心指标,引导教师聚焦自身定位、提升核心能力,激发高校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此外,依托大数据平台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精准决策系统,赋能分类管理与分类支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各方协同:构建共治格局

高校分类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校、行业企业协同发力、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多方参与”的改革格局,推动各类高校协同发展、共同进步。

第一,强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协同,形成改革合力。中央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分类改革的总体方案、分类标准和政策导向,统筹推进全国高校分类改革;各省级政府结合区域产业需求和高校办学实际,制定具体的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对区域内高校分类改革的指导和推进,协调解决改革中的突出问题;高校应主动落实改革任务,结合自身定位和发展需求,制定具体的转型方案,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科研模式、服务模式改革,确保改革落地见效。建立中央、省、校三级协同机制,定期召开改革推进会,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难点问题,形成“中央统筹、省级主导、高校主体”的改革格局。

第二,推动不同类型高校协同发展。分类不是“分家”,而是为了更好地协同发展。要推动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高校在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上建立链式协同机制,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研究型高校可与应用型高校共建科研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与技能型高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应用型高校可承接研究型高校的科研成果,将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技能型高校提供师资培训和技术指导;技能型高校可为应用型高校、研究型高校提供实践教学基地和技能人才支撑,形成“研究型高校引领创新、应用型高校推动转化、技能型高校保障实施”的协同发展格局。鼓励应用型本科与高职院校联动,共同构建层类交错、有机互动的现代高等教育体系,推动高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高效利用。

第三,增进高校与行业企业的协同,深化产教融合。行业企业是应用型高校、技能型高校的重要合作伙伴,也是高校分类改革的重要参与者。建立高校与行业企业常态化合作机制,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科研平台,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人才培养、技术攻关,转化科研成果。鼓励行业企业参与高校分类评价,将评价意见作为高校分类评价的重要依据;鼓励行业企业提供资金、设备,支持高校应用型、技能型专业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为高校教师和学生提供实践岗位,提升高校人才培养与行业需求的适配度。探索构建“企业出题、高校解题”的新范式,推动企业从单纯的技术需求方转变为知识共建体,高校从传统的人才供应者转型为创新合伙人,形成知识流动与价值增值的闭环系统。

第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改革环境。要广泛宣传高校分类改革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改革成效,宣传各类高校的办学特色和社会贡献,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不同类型高校的价值,尊重各类高校的办学定位,营造有利于分类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引导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调高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参与高校分类评价和改革指导,为高校分类改革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作者单位:山西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