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报告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清晰的理念、明确的目标与行动路径,中国式现代化又为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因此,讨论新时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必须从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出发,以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导向,在中共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走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发展新路。
中国式现代化赋予社会保障更加重大的责任与使命
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这一重要论述同样适用于社会保障,因为现代社会保障作为人类应对生活风险和增进人民福利的社会共享机制,自19世纪80年代在德国创立以来,就成为各国现代化进程中必要且日益重要的制度安排。
纵观世界现代化史,社会保障制度通常伴随国家现代化进程而不断发展,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更是现代化国家的标配,这主要是由于追求社会平等与公平成为现代文明发展的重要内容和评价标尺,社会保障正是以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平等、实现社会共享为己任的制度保障。现代化国家都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愈是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国家,其社会财富分配愈是平等。以欧洲国家为例,其强大的社会保障产生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使得这些国家的收入差距平均降幅在 30% 左右;特别是北欧和西欧福利国家,贫富差距小、基尼系数低是其共性,而80%的收入不平等降低数值来自社会保障制度。这些充分表明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与共同富裕作用巨大。
中国式现代化是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现代化,这一特征决定了我国不仅需要像其他现代化国家一样建立起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还赋予社会保障制度更加重大的责任与使命。一方面,共同富裕的国家发展目标,决定了必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重要作用。只有通过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来持续扩大社会共享份额,才能不断缩小居民收入差距,让国家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因此,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既是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基本实现途径,也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客观标志,从而超越了资本主义国家将社会保障作为维护私有制统治秩序的工具性价值。另一方面,人口规模巨大条件下的共同富裕追求,较之既有现代化国家更具复杂性、艰难性,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循序渐进地发挥保障民生、实现共享功能。在综合国力还不雄厚、地区发展还不平衡等现实条件下,持续做大财富蛋糕构成了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物质基础,而不断优化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并使之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无疑是确保这一制度为全体人民走向共同富裕提供有效且有力的社会共享制度保障的基本条件。因此,中国式现代化客观上要求创新社会保障制度文明。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保障的定位与努力方向
习近平同志指出:“社会保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基本制度保障,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发挥着民生保障安全网、收入分配调节器、经济运行减震器的作用,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这一重要论述将社会保障置于国家发展全局,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与功能定位及其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它包含三层含义:一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定位。“基本制度保障”揭示了社会保障在民生发展领域所具有的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地位,“重要制度安排”揭示了社会保障在国家发展全局中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两者均表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将社会保障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并确保其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明确了社会保障具有“安全网”“调节器”“减震器”三大卓越功能。其中,对人民群众面临的各种生活风险而言,社会保障是解除其后顾之忧的可靠安全网,有了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人民会有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编织得越密,人民群众就越有安全感;对社会财富分配而言,社会保障能够对初次分配出现的收入差距和财富积累的多寡进行有效调节,进而促进社会平等,使整个社会财富分配格局走向公正;对国民经济而言,社会保障能对经济运行正常化起到有效的维系作用并修复经济危机导致的波动,不仅不是经济发展的负担,而且是弥补市场失灵、消减经济危机影响的减震器。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加需要发挥好这三大功能,因为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安全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需要强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再分配力度,而国际环境的复杂性则要求社会保障继续发挥好减震器作用。三是明确界定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这是对社会保障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的准确定位,也是对进入现代社会以来社会保障在各国发展进程中的具体表现的高度凝练,还是为社会保障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应当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定下的基调。
基于上述定位,中共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这一重要论述实际上揭示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方向。其中,“覆盖全民”体现的是普惠性要求,即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造福全体人民,包括各种社会保险制度应当实现应保尽保,各种社会救助制度应当实现应救尽救,各种社会福利及相关服务应当满足有需求者的需要;“统筹城乡”要求的是必须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按照城乡一体化的思路来优化现行制度安排,不断缩小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差距;“公平统一”体现的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本质,它强调通过制度整合和统筹层次的提升来消除现实中的制度碎片化及其导致的权益不公现象;“安全规范”是要确保基金安全和运行规范,真正维护社会保障制度的可靠性和实际运行的正常有序;“可持续”强调的是要考虑长远发展,做到循序渐进,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能够造福世代人民;“多层次”要求的是充分调动政府、市场与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以多层次制度安排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华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的是全面推进而不再是过去的单项突破,必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整体观与系统性,坚持统筹规划、共建共享、互助共济、水涨船高等基本原则,实质性地增强社会保障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以及制度之间、部门之间等的协同性。唯有如此,才能实现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进而为全体人民提供清晰、稳定的预期。
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着力点
基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质量不够高、体系不够全、再分配力度不够大等现实情况,要真正满足中国式现代化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在要求,必须抓住以下主要着力点,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发展。
首先,必须全面优化现行法定保障制度安排。如通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并提升参保质量,确保应保尽保的目标真正实现;通过实现统收统支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以及稳步推进多层次养老金制度体系建设,真正满足所有人年老后的基本生活需要;通过取消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居民医保按人头缴费的筹资方式以及提高统筹层次,让医疗保障制度切实解除全体人民在医疗方面的后顾之忧;通过扩大覆盖面和城乡、区域一体化改造,使社会救助制度能够真正避免低收入家庭陷入生存困境;通过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使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与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在收入丧失期间生活有所保障;通过调整工伤保险制度安排,给包括各种新业态从业者在内的所有劳动者提供足够的职业伤害补偿保障;通过全面发展儿童福利事业,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并实现人口均衡发展;通过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保障所有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等等。这些制度都是必要且重要的制度安排,如果上述制度存在缺失,民生保障安全网就会出现漏洞,相应地就会导致部分人陷入困境,影响共同富裕的稳步推进。
其次,要调动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的实质,是要在夯实政府负责或主导的法定保障制度的同时,通过市场机制与慈善机制更多更好地配置社会资源,进而促使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物质基础持续壮大,这构成了可持续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前提条件。因此,应当尽快统筹规划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并精准确定不同层次制度安排的功能定位,在加快健全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并使其全面发挥功能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支持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不同层次制度安排功能互补、有序衔接。需要指出的是,市场主体可以弥补政府的不足并提供超越法定保障水平之上的保障,但不能指望其维护或实现社会公平,因此,对市场机制的利用要注入理性并遵循市场法则,而引导市场主体通过设计受欢迎的产品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来增进人民的福利显然是正确取向。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的关键是促进中国特色的慈善事业大发展,包括援助非特定受益人的组织化、专业化的现代慈善和建立在恻隐之心、乐善好施基础之上通过亲友圈子直接助人的传统慈善,这些都应当纳入政府支持的有益补充保障范围之中,同时引导慈善事业与法定社会保障制度安排有序对接,特别是让其承担起提供社会福利及相关服务的重要责任,将收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最后,要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弥补制度短板。如适应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适应生育率持续下降和人口负增长的趋向,积极发展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增进残疾人福利的保障机制与关爱服务等。在这方面必须加大公共投入并真正撬动社会投入,同时增强政策精准性,以达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的目标,并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备,确保这一制度体系普惠全体人民。
总之,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社会保障肩负着更加重大的责任与使命,应当尽快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互助共济功能和持续加大再分配力度,无疑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有效行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