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创造工程与创造教育研究所所长 李嘉曾
近年来,文旅融合渐成热门话题,其近源大抵可追溯到文化和旅游部的组建。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中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论坛”,以“新时代文旅融合发展与变革”为主题,围绕文旅融合的意义、模式、规划,文旅企业的机遇、发展战略等展开热议,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自此“文旅融合”口号得以逐渐推广,甚至成为不少地区发展旅游业的指导方针。
平心而论,文旅融合对于旅游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而易见。耳闻目睹的信息和事实丰富了人们的感性认识,让我情不自禁地要为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有机结合“点赞”。随手搜索“文旅融合推动旅游业发展”关键词,便有8850万条信息跳将出来。既有云南、浙江、陕西、广西等省区文旅融合发展经济的经验总结,又有湖南汨罗打造汨罗江国际诗歌艺术周、山东青岛坚持“诗与远方”深度结合发展旅游业的案例介绍,还有文化和旅游部“以数字化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阐述,以及专家对中共中央“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中有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内容的深度解读。显而易见,文旅融合已是潮流汇聚、大势所趋。围绕文旅融合的理论研究与未来展望也在蓬勃开展,诸如“文化与旅游相生共兴,相辅相成”“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之类警句名言亦已广泛流传。
其实,对于文化与旅游关系的研究并非始于今日,关于文旅结合的探索古已有之。1500余年前的南北朝时期,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游历中华大地、跋涉名山大川,以前人遗存之《水经》为基础,经过实地勘察、典籍考证和社会调查,又经潜心研究,终于完成30余万字的40卷巨著《水经注》。该书记述河流凡1252条,涉及起源、流域、支流、变迁等自然现象,以及农田水利、城郭民居、风土人情等社会状况。《水经注》开创了文化与旅游结合、科学与文学交融的先例,对后世影响深远。从隋唐开始,历经宋元明清,《水经注》的钞本、刻本不下数十种。历代文人著述以《水经注》为楷模处屡见不鲜,不难从李白、柳宗元、陆游、范成大等的诗文中找到踪迹。《水经注》问世1100余年后,明末旅行家徐弘祖的代表著作《徐霞客游记》中,描写三峡“两岸高山重障,非日中夜半,不见日月”,即出自《水经注》原句“重岩叠嶂,隐天蔽日,自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水经注》和《徐霞客游记》被誉为我国古代游记文学的双璧,印证了中华民族对文化与旅游紧密结合的追求一脉相承。
当代中国人追寻先辈足迹继续前行,在深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将文化和旅游提升至“融合发展”的高度。2011年10月18日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文化重大问题决定》),在第六个专题“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中,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建筑等产业融合发展”。这是二者“融合发展”的提法首见于中央文件,可以视为“文旅融合”概念的源头。
当“文旅融合”的口号越喊越响、影响越来越大的时候,有必要认真、冷静、科学地进行一番检视与推敲。且让我们运用理性思维,从概念着眼来分析探究。
文旅融合包含了文化、旅游和融合三个概念。先看融合。《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融合”的释义是:“几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可见融合的实质是不同事物“合成一体”。融合之后,原先参与合成的事物便不复存在,而被新事物取代。
再来看文化与旅游。《现代汉语词典》释义:“文化”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旅游”则指“旅行游览”。世界旅游组织和联合国统计委员会曾推荐了一个“旅游”的技术统计性定义:“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惯常环境,前往某些地方并停留,且连续不超过一年的活动。”根据目的划分,旅游可分为休闲、娱乐、度假,探亲访友,商务、专业访问,健康医疗,宗教朝拜,以及其他,共六大类。简言之,文化是一类“财富”,特指精神财富;旅游则是一类“活动”。文化和旅游内涵的性质不同,外延的层次有异,两者是很难完全融合的。文化若与旅游融合,应当生成一个包容并取代文化和旅游的新事物,至少迄今尚未找到一个合适的概念来指代此类事物。
然而,倘若按照中共中央《文化重大问题决定》的规范化表述,将融合界定在产业的范畴内,疑惑便迎刃而解。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形成的将是一类新型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文化旅游产业是近年兴起的新事物,其定义虽尚无定论,众说纷纭,但几种代表性的说法均有可取之处。如文化旅游产业是“以文化的地域差异性为诱因,以文化的碰撞与互动为过程,以文化的相互融洽为结果的”旅游产业;是“具有民族性、艺术性、神秘性、多样性、互动性等特征”,引导旅游者“对旅游资源文化内涵进行体验的”旅游产业;是“以饱含文化内涵的旅游资源为载体,体现审美情趣激发功能、教育启示功能和民族、宗教情感寄托功能”,使旅游者获得精神文化感受的旅游产业;等等。这样的文旅融合结果,不仅从逻辑上说得通,而且已经为业界和广大民众所接受。
认真学习并正确领会中央有关文件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精神,同样能厘清概念。2020年10月29日,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第九个专题是“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这个专题依次阐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等问题,而关于文旅融合的内容是在“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中出现的:“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发展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根据结构安排和上下文内容分析,这里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显然是指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密不可分,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这段话开宗明义地点明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关系,下文顺理成章地提出推动两者融合发展的要求。在同一句话中,后面使用的“文化”和“旅游”两个词汇显然是句首即出现的“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简称,不可能是用新概念来替换原有的概念。
文旅融合的方针正在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但毋庸讳言,“文旅融合”的口号在传播过程中已经遭遇某种程度的泛化、异化。所谓泛化,其哲学意义是由具体的、个别的扩大为一般的。文旅融合的泛化现象是指有些地方在落实文旅融合方针过程中任意甚至刻意将文化旅游的概念夸大、扩展,似乎凡是旅游皆有文化。于是不计成本地修葺历史人物哪怕是贪官奸臣的坟茔,人造形形色色的神佛塑像,营建五花八门的观堂庙宇,还美其名曰“历史文化旅游景点”。其实并非所有的旅游都能够、都应该同文化,尤其是先进文化融合。公帑买单的贪腐之旅、狎妓冶游的荒淫之旅即为反证。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生动比喻:“如果我把鞋刷子综合在哺乳动物的统一体中,那它绝不会因此长出乳腺来。”文化旅游的统一体中,当然不应容忍鞋刷子之类的假文旅产品。
所谓异化,哲学上指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社会现象。通俗地理解,异化意味着从主体分离出来的东西摆脱主体控制,反过来控制、支配、扭曲主体。在推行文旅融合的过程中,有些地方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置社会效益于不顾甚至走向反面。某地街头和照相馆里,有许多光头撇须、着袍拄杖的“蒋中正先生”招徕游客并肩合照;某电影拍摄基地景区,照相馆备好枪支、摩托、国民党军队军装,吸引少男少女易装留影。这样的“文旅融合”,该不该存在、模仿甚至倡导?
文旅融合已经出发,正阔步前行;任重道远,当时时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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