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与原意
在各级党委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上,有个人们习焉不察的情况需要引起注意,就是有些同志误读了“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这句话。
“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是毛泽东著作中的一句话,做党委书记的,一般都背得很熟,但在理解上,却有误读的情况。班长有两种,一种是军队中的名副其实的班长,一种是比喻意义上的班长。毛泽东这句话中的“班长”显然是后者。但有些党委书记却把自己弄成了军队式的班长,而且很善于当这种班长。怎么当呢?就是把党委委员视为军队中班里的战士,命令他们“一切行动听指挥”,倘若哪个委员不服从指挥,便责之以“不尊重领导”,“不守纪律”,“违反民主集中制”,开党委会时,把委员的意见视同于战士的摆谈,先让委员们发表意见,然后自己再“集中”——自己说了算。这就是一些党委书记所理解的“当班长”,所实行的“当班长”。一些党委委员也误认自己是战士,凡事书记“指到哪儿就打到哪儿”,自己甘当“虚设委员”。
有这样一个具体例子,大跃进时期,安徽省无为县县委第一书记姚奎甲曾在会上对全县的公社第一书记说:“你们是第一把手,等于是一把刀握在你们手里,要怎样砍就怎样砍,其他书记、副书记提意见,要顶回去,严重的要给他们处理。”(《大跃进中的安徽官场和一个人觉醒》,见《炎黄春秋》2009年12期)这就是这位第一书记所理解的“当班长”,他认为自己这个“班长”是完全可以随意处置不听话的“战士”(其他书记、副书记)的。
这些书记和委员同志对毛泽东的话理解的对吗?做的对吗?不对。
必须科学地理解毛泽东的话。“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这句话,出自毛泽东于1949年3月13日写的一篇文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是毛泽东为各级党委会写的介绍工作经验和方法的文章,一共介绍了12种方法。“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是其中一种。
文章说:“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党的委员会有一二十个人,像军队的一个班,书记好比是‘班长’。要把这个班带好,的确不容易。”一些党委书记把自己弄成军队式的班长,其源大抵出于对这段话的误读。
要正确理解这段话,应特别注意其中两处文字。其一,所说的“班长”是画了引号的;其二,所说的党委会“像军队的一个班”,只是说“像”,不是说“是”。也就是说,所谓“班”、“班长”,都只是一种比喻,是在打比方。打这个比方寓意何在?毛泽东的意思是,党委书记要像军队里的班长那样具有领头(带头)的作用。这个理解,应是“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的确解。
那么,领头者与被领者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关系呢?莫非等同于军队里班长与战士之间那种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吗?当然不是的。毛泽东在使用“班长”这个比喻时,实际也是很担心有人会误解他的意思的,所以,他在文中专门补说了一句话:“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这里不过是一个比方。”毛泽东明确强调此“班长”非彼班长,打比方而已。
但我们有些党委书记却误把打比方当成了画等号,把自己弄成了军队式的真班长,而把委员真的当成了战士,结果,少数服从多数的关系变成了类如军队中士兵服从军官,下级军官服从上级军官的关系,如团长服从师长,排长服从连长,战士服从班长。这样一来,党委体制本应具有的民主集中制变成了个人专权制、独裁制,亦即党建理论中经常批评的“凡事一把手说了算”。
书记与委员的正确关系
实际上,党委书记与党委委员的关系,是一种“组织与被组织”、“召集与被召集”、“带头人与团结在带头人周围”的关系,在研究问题、做出决策的过程中则是一种平等发表意见的关系,是每人一票的平等关系,而不是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党委书记这个加引号的“班长”,在党委决策投票时只是一票,如果自己是少数,也要服从多数,决不能像真的班长那样说一不二,谁若不服从就要执行战场纪律。
何以“党委书记”之称要用“书记”二字?这实际是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一种称谓。“书记”的最早涵义是秘书,完全没有指挥人,当司令的意思。后来,“书记”有了“负责人”的涵义。“总书记”便是“负总责的人”,但绝没有总司令的意思。我党最早设计的领袖的称谓就叫“总书记”,陈独秀即一大选出的总书记。后来,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叫“主席”,有毛主席、华主席。但从党的十三大起就又改叫总书记了,直到今天的胡锦涛总书记。在国际共运中,各国共产党也多用“书记”、“总书记”作为党的负责人的称谓。此称谓,实际是共产党所实行的民主集中制的一个表征。“主席”这一称谓,略含班长以至司令的意思,而“书记”、“总书记”则不含,只是表示这是一个负主要责任或曰负总责的岗位。
中共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六条规定:“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这既是总结历史教训,也是从现实着眼。毛泽东同志是犯过个人专断的错误的,历史上不少党的高级干部和党委书记也曾有过这方面的教训。现在,这种情况也还有不少。原因是多方面的。体制上的原因恐怕是根本的,所以需要改革。但也有其他一些具体原因,对班长一词的误解,恐怕就是一个具体原因。
落实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扬党内民主,谈一下正确理解“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这个问题是有益的,目的在于提醒一下党委书记,您只是带引号的班长,不是真班长,也提醒一下党委委员,您只是带引号的战士,不是真战士。你们之间的关系,如同毛泽东同志所说:“书记与委员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种关系,才是党委内部的正确的、正常的组织关系。当然,并不是说班长一词就不能说了。只要正确理解了书记与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否使用班长这个词便是次要的了。
两篇相关文章之比较
毛泽东同志这篇《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曾指导过无数进入党委的党员学会了做工作,对中国革命进程产生过重要的作用。但从多年的实践看,文中的“班长”之喻有时也容易让人误读,特别是容易让一些文化水平不高、理解力不是很强的党员误解,即将打比方的“班长”误解为军队式的班长。因为,第一,一般人读这篇文章时,头脑中大都只记得班长二字,口头上也只说“要当好班长”,大都不会记起和顾及班长二字是加了引号的,即不大理会这是在打比方。第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还有这样一段话:“书记、副书记如果不注意向自己的‘一班人’作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不善于处理自己和委员之间的关系,不去研究怎样把会议开好,就很难把这‘一班人’指挥好。”这里有“指挥”一词。“指挥”,是常用的军事术语,即使作为日常用语也带有明显的军事色彩,将其作为解释和描述党委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的用语,是很容易让人将二者关系误解为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的。从多年的实践看,这种误解确实是存在的。
这可以说是毛泽东这个比喻的一点局限性。但这又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此文写于战争年代,带上一点军事色彩是很正常的,也就是说,既有合理性,又有必然性。但是,和平年代的党委内部关系与战争年代已不尽相同,紧迫的战争气氛没有了,所以,“指挥”思维早就应该淡化和消失了。对于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这句话,我们应该历史地、科学地理解,而不应僵化地看待,更不应误解。
这里需要提及一下毛泽东的另一篇关于党委会工作的文章《关于健全党委制》,目的是推荐这篇文章。此文写于1948年9月20日,早于《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文中说:“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近查有些(当然不是一切)领导机关,个人包办和个人解决重要问题的习气甚为浓厚。重要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党委会议做决定,而是由个人做决定,党委委员等于虚设。”针对这种书记包办、委员虚设的情况,毛泽东又写道:“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可以看出,毛泽东在此文中是相当强调集体领导,强调防止个人独断的,并提出解决有关问题的正确办法。鉴于当时战争的特殊情况,毛泽东也实事求是地提出应赋予首长“临机处置权”。文章说,须注意“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军队在作战时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之权”。这无疑是正确的。
《关于健全党委制》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两篇文章,侧重点不同,各有千秋,但从科学地理解党委会的内部关系,防止个人专断的角度来说,比较起来,我觉得《关于健全党委制》的提法,比《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关于“班长”的提法,更适宜、更有分量一些。